河北创新国土治理机制 刚性问责护航生态修复
土地
所属地区:河北-石家庄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5日
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招商引资协同发展的背景下,河北省通过全国首部综合性地方法规《河北省国土保护和治理条例》,以“山水林田湖草海”系统治理为主线,构建覆盖自然资源全要素的监管体系。该条例创新引入终身追责、生态补偿等机制,通过强化问责与奖惩措施,破解国土治理碎片化难题,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一、立法破解“九龙治水”困局
针对河北省人均耕地、林地等资源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且生态系统持续退化的现状,条例首次整合农业、林业、水利等多部门职能,明确要求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重点规范水土流失、湿地萎缩等突出问题,将分散于各领域的监管标准统一为“生命共同体”治理框架,消除以往规划重叠或监管真空现象。
二、终身追责制倒逼履职效能
条例最具突破性的条款是建立国土资源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县级以上政府及部门领导实施离任审计与历史问题追溯。明确规定:对不作为或决策失误导致生态破坏的,主要负责人须引咎辞职;对持续性环境违法行为实行按日计罚与按损害面积叠加处罚,最高罚款额度较原有标准提升300%。
三、市场化机制激活保护动力
通过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要求矿产开发、建设用地等项目缴纳生态修复保证金。同步建立黑名单制度,将违规企业排除在土地出让、招投标等市场活动之外。生态补偿方面,明确省级财政对张承地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实施纵向补偿,并推动京津与河北建立横向补偿机制,2023年已落实补偿资金超50亿元。
四、监测体系强化执行刚性
依托卫星遥感、物联网等技术构建全域监测网络,重点监管耕地污染、非法采矿等行为。条例要求每季度公开治理进度排名,对连续落后的市县实施区域限批。2024年试点期间,邢台市因未完成采煤沉陷区修复目标,被暂停新增工业用地审批三个月。
五、协同治理服务京津冀战略
条例专章规定与京津接壤区域的联合执法机制,统一潮白河、永定河等跨境流域治理标准。在雄安新区规划中,将白洋淀湿地修复与国土空间规划捆绑实施,确保生态保护与招商引资项目同步落地。目前,廊坊市已拆除环京违规建筑170万平方米,腾退土地优先用于生态廊道建设。
该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河北省从被动治理转向预防性保护,其制度设计可为其他资源型省份提供参考。随着刚性约束持续发力,燕山—太行山生态屏障功能有望在2025年前实现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