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招商】河北出台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助力稳经济保民生
所属地区:河北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0日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河北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出台阶段性支持政策,允许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以减轻企业负担,稳定职工就业,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招商引资。该政策明确缓缴期限、补缴方案及职工权益保障措施,为企业纾困解难提供制度支持。
一、政策出台背景与核心内容
河北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指出,受疫情冲击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2020年2月至6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缓缴需经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并制定补缴计划,最迟需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补缴。缓缴期间职工提取和贷款权益不受影响,贷款逾期暂不纳入征信记录。
二、企业申请条件与操作流程
1.适用对象为河北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企业,需提供受疫情影响导致经营困难的证明材料;
2.企业需与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决议;
3.向河北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交缓缴申请及补缴方案,经审核通过后实施;
4.补缴可选择分期或一次性完成,分期补缴需明确每月补缴比例,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三、职工权益保障措施
1.缓缴期间视同连续缴存,不影响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资格;
2.职工正常提取公积金不受限制,可按规定办理购房、租房等提取业务;
3.2020年2月至6月期间未能及时偿还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逾期记录不纳入征信系统;
4.企业恢复缴存后,需优先补缴职工个人应享部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四、政策实施效果与延伸影响
该政策实施后,河北省直公积金缴存企业累计申请缓缴超200家,涉及职工数万人。石家庄、保定等地结合本地实际出台配套措施,通过简化审批材料、延长业务办理时限等方式提升政策落地效率。中国住建部官网转载相关政策要点,肯定其对稳定就业市场的积极作用。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同步明确,将配合做好征信权益保护工作。
五、与其他纾困政策的协同效应
1.与河北省人社厅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形成组合拳,企业可同步申请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缓缴;
2.石家庄市对同时享受公积金缓缴和社保减免的企业,给予稳岗补贴优先发放待遇;
3.河北省发改委将政策实施情况纳入营商环境考核指标,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基层。
该政策通过精准施策既缓解企业短期资金压力,又守住民生保障底线,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灵活性。后续河北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将动态评估政策效果,适时调整实施细则,确保政策红利充分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