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业设计创新主体申报助力招商引资
所属地区:河北-唐山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7日
在招商引资政策驱动下,河北省于2019年启动了工业设计中心和示范企业新一轮申报工作,旨在通过优化产业创新环境,吸引更多投资。此轮申报基于《关于支持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河北省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企业管理办法》,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组织,推动制造业和设计业协同升级,为企业提供政策红利与发展机遇。
一、申报工作的发起背景及政策依据。本次申报依据相关管理办法,强调工业设计在现代产业体系中的核心作用,旨在落实省级支持政策,通过激励机制促进企业设计创新能力,助力地方经济结构性改革。
二、申报主体的界定范围。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的申报主体为在省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运营管理规范的制造企业;河北省工业设计示范企业的申报主体则限定为在省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运营管理规范的工业设计企业,确保主体专业性。
三、申报条件的具体要求。申报企业须分别达到管理办法规定的第六、第七条基本条件,涵盖设计成果、管理能力、财务合规性等方面,强调实际运作中的绩效导向,杜绝低水平重复建设。
四、申报材料的组成内容。企业需提供《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或《河北省工业设计示范企业申请表》,配套提交申请表所要求的相关文件资料,并附加工业设计中心或示范企业的详细创建方案,确保申报完整性。
五、受理及审查的标准化流程。省辖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及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负责受理本地区企业申请,会同本级财政部门(省财政直管县企业由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实施初审,优先考虑市级认定的相关单位,保障推荐机制公平高效。
六、过往认定单位的处理方式。2013年至2017年认定的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不再进行复核环节,相关单位可按管理办法重新提交申请,且不受各地推荐数量限制,简化过渡以聚焦新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