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领域首批20个PPP试点落地 河北定州等项目激活乡村振兴动能
PPP
农业
所属地区:河北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7日
国家发改委、农业部联合印发通知,筛选出农业领域首批20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项目,旨在通过创新合作模式深化农业领域改革,强化招商引资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与产业升级,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一、政策导向:破解农业发展资金瓶颈
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基础设施薄弱、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制约发展。此次两部门推出农业PPP试点项目,是落实国家关于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业农村建设部署的重要举措,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盘活社会资本存量,弥补农业领域公共服务供给短板,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试点布局:覆盖多元农业发展领域
首批20个试点项目覆盖全国多个省份,聚焦生态循环、现代农业产业园、渔港建设、智慧农业、废弃物处理等重点领域。在生态循环农业方面,河北定州市规模化生物天然气项目、湖北省武穴市畜禽粪污全域收集处理项目等,通过资源化利用农业废弃物,推动农业绿色转型;现代农业产业园类项目中,河北海兴现代农业产业园、云南陆良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园等,整合生产、加工、旅游等要素,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渔港及产业融合项目如福建东山县大澳渔港、惠安县崇武渔港,聚焦渔港功能提升与渔业产业链延伸;智慧农业领域,江西智慧农业建设项目探索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深度融合;废弃物处理类项目包括山东莱阳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湖南省攸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等,构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长效机制;新疆塔城沙湾县马兰鑫科国家科技园区项目则以“沙湾大盘鸡”为核心,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特色农业产业集群。
三、管理机制:构建全周期规范监管体系
《通知》明确要求建立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实现全过程规范管理。在项目前期,强化可行性研究论证,确保项目符合区域农业发展规划与生态环保要求;招投标环节严格执行公开透明原则,保障社会资本公平参与;合同签订阶段明确政府与社会资本权责边界、收益分配及风险分担机制;项目建设与运营过程中,加强质量监督与绩效评估,确保服务质量与运营效率。同时,实行项目分类管理与动态监测,对生态环保、民生保障类项目优先保障资源投入,对产业发展类项目强化市场导向,实时跟踪项目进展,及时调整优化管理措施。
四、政策支持:多维度保障项目落地
为推动试点项目顺利实施,相关部门将强化政策扶持力度。在资金支持方面,通过前期费用奖补、政府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降低社会资本参与门槛;协调金融机构为试点项目提供定制化融资服务,优化信贷审批流程,创新抵押担保方式,解决项目融资难题;同时整合国家现有农业发展资金渠道,加大对试点项目的资金倾斜,形成多元投入合力。此外,在土地供应、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为项目实施创造良好环境。
五、协调联动:建立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
试点项目推进过程中,将建立定期协调沟通工作机制,加强国家与地方层面联动。国家相关部门将与试点地区发展改革部门、农业主管部门保持密切信息沟通与共享,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动态;适时组织开展项目督导调研,深入河北、江苏、安徽等试点地区,了解项目实施中的困难问题,协调解决土地、资金、审批等瓶颈;建立试点项目跟踪调度台账,对项目投资进度、建设质量、运营效果等进行常态化监测,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
六、经验推广:打造可复制合作模式
相关部门将加强试点项目评估总结,建立后评价与绩效评价体系,从投入产出效率、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等多维度评估项目实施效果。对试点中形成的成功经验,如社会资本引入模式、风险防控机制、收益分配方式等,及时梳理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PPP合作模式。同时,通过举办项目推介会、政策解读会、宣传典型案例等方式,提高社会各界对农业PPP模式的认知度,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农业农村建设,持续激发农业发展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