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高新区出台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新规 助力产业升级与招商引资
高新技术产业
产业升级
所属地区:河北-石家庄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8日
为加速科技创新资源集聚,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石家庄高新区近日发布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明确依托单位资质、研发投入等核心条件,旨在通过高标准平台建设强化招商引资吸引力,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一、依托单位资质要求
申请主体需为河北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包括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技术机构。企业类依托单位须满足规模以上企业标准,设立独立研发部门,且上年度科技经费投入不低于200万元;高校及科研机构则需联合省内至少2家企业共建,形成产学研协同机制。
二、技术实力与成果转化门槛
依托单位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或专有技术,并具备科技成果转化经验。重点支持在新能源、生物医药等河北省重点产业领域具有技术领先优势的单位,需提供至少3项已实现产业化的技术案例证明。
三、硬件与人才配套标准
建设单位需承诺提供不少于500平方米的专用研发场地,配备总值30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研发团队固定成员不少于20人,其中高级职称或博士学历人员占比不低于30%,且需提交专家论证通过的实施方案。
四、联合共建与区域协同机制
高校及科研院所牵头申报的项目,需明确共建企业在成果转化中的分工与权益分配。石家庄高新区将优先支持跨区域联合申报项目,推动创新要素在京津冀范围内的流动共享。
五、动态管理与政策支持
通过评审的技术创新中心将纳入省级科技平台管理序列,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石家庄高新区对评估优秀的中心给予最高100万元运营补贴,并开放区内重大科技项目优先承接权。
该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优化河北省科技创新生态,为吸引高端项目落地提供制度保障。目前,省内已有37家单位进入首批申报评审流程,涵盖智能制造、新材料等多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