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企业优惠政策

河北保定产业园区

河北保定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河北保定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定市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0日 有效性:有效
各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保定市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4年10月8日保定市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 施 方 案为确保如期顺利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4〕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要求,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和中西医并重,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014年11月30日实现县(市)全覆盖。二、主要任务(一)改革管理体制1.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合理界定政府、相关部门和公立医院在人事、资产、财务等方面的责权关系,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落实县级公立医院法人主体地位,充分享有自主经营管理权、分配权和招聘权。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去行政化,到2014年底,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再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2.合理配置资源。2014年底前,市级要制定区域卫生规划与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每个县(市)要办好1所县级公立综合医院和1所县级公立中医医院,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至少有一所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适当提高中医药资源所占比例,合理控制县级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和建设标准,严禁举债建设和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二)建立科学补偿机制1.改革以药补医机制。破除以药补医,取消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加成政策,县级公立医院因此减少的合理收入原则上按照“6∶3∶1”分担机制进行补偿(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60%左右,财政补偿30%左右,医院通过加强内部管理、节约运行成本等自身消化控制在10%左右),建立县级公立医院可持续运行的机制。县级政府要调整支出结构,加大财政投入,增加的政府投入要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按季(月)预拨,年终结算。医保基金通过购买服务对医院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及时补偿。2.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省已将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权限下放到市级(扩权县)物价、卫生主管部门。各县(市)要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及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合理提高诊疗、手术、护理和中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高值医用耗材及药品价格。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价格调整政策与医保支付政策要同步到位、相互衔接。已贷款或集资购买的大型医用设备原则上由政府回购,回购有困难的2015年底前限期降低检查价格,具体回购办法由县级政府制定。3.落实政府责任。县级政府对所办医院履行出资人责任。要在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的基础上,全面落实政府对县级公立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边、支农等公共服务的政府投入政策,分项列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要落实对中医药财政支持倾斜政策,加大县级公立中医医院建设力度。要将医院债务纳入政府性债务,采取措施,筹措资金,积极解决。(三)落实药品(含耗材)集中采购办法县级公立医院使用的药品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集中采购。鼓励县级公立医院联合议价采购直接挂网药品。县级公立医院和高值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必须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行网上交易。优先采购国产高值医用耗材。国家定点生产药品实行全省按需统一配送,县级公立医院逐级向省卫生计生委报送年度需求计划,省卫生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遴选配送企业,按计划和要求统一配送。(四)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1.创新编制管理。根据县域地理位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县级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服务人口、现有编制、实际在岗人数以及发展需要等因素,重新核定县级公立医院的编制总量,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2.改革人事制度。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在县级公立医院所占比例不得低于80%。依法完善县级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3.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研究制定县级公立医院医务人员薪酬制度,合理核定医疗卫生行业人员绩效工资水平,完善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逐步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总支出比例。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医院的药品、检查、治疗等收入挂钩。允许医生通过多点执业获取合规报酬。4.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研究制定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与医保支付、财政补助、工资水平等挂钩,并向社会公开。健全以工作数量、服务质量、技术难度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内部考核分配机制。(五)建立合理控费机制1.明确控制费用目标。综合基本医疗保障能力、医药服务成本变化、医疗技术发展等情况,合理确定县级医院门急诊和住院次均医药费用管理目标,并纳入公立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核范围。县级医院门急诊和住院次均医药费用增幅不得超过当地GDP的增长幅度。2.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合理确定医保付费总额控制标准。在开展医保付费总额控制的同时,加快推进按病种、按人头付费等为主的付费方式改革。建立完善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的谈判协商机制与利益风险分担机制,医保经办机构要根据协议约定按时足额结算并拨付资金。3.推进收费机制改革。加大临床路径管理和临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推行力度。县级公立医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病种数达到50个以上。积极开展单病种收费改革试点工作,县级综合医院单病种数量要达到8个以上。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工作。临床路径管理工作要与绩效考核制度挂钩。4.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提高中医药服务的医保报销比例。适当降低患者在中医医院就医报销起付线标准。中药饮片执行不超过25%的加成率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院内中药制剂品种列入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用药范围,并按乙类药品支付。5.发挥医保控费作用。制定对基本医保目录外药品和诊疗费用比率、药占比、次均费用考核指标。县级医院要控制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外的医药服务,缩小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的差距。(六)强化医院内部管理1.落实院长负责制。完善公立医院院长选拔任用制度,强化院长任期目标管理,建立目标考核问责机制。严禁将院长收入与医院的经济收入直接挂钩。2.优化医院内部运行机制。不断完善以医疗安全、医疗质量和运行效率为核心的医院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成本责任制度,加强成本核算。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财务分析和报告制度。建立医院财务审计和医院院长经济责任审计制度。3.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引导县级公立医院按照规定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低价药品。支持患者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加强临床路径和诊疗规范管理。(七)提升医疗服务能力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2015年,全面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2020年,基本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所有新进入县级公立医院医生必须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强县级公立医院骨干医师培训。2.强化重点专科建设。根据省县级公立医院重点专科发展规划,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要每年建设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3至5个;每个县级中医院建设不少于1个省级重点中医专科和2至3个市级重点中医专科。近期重点加强急诊科、重症监护、血液透析、新生儿、病理、传染、职业病防治和精神卫生以及近3年县外转诊率排名前5位的病种所在临床专业科室建设。开展宫颈癌、乳腺癌、终末期肾病血液透析等重大疾病的救治和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复杂疑难疾病的筛查转诊工作。3.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信息资源整合,逐步实现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和综合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加快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重点的信息化建设。大力开展远程医疗系统建设试点,推进远程医疗服务。4.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将县级公立中医医院纳入院前急救体系。各试点县综合医院应设中医科、中药房,开设不低于医院总床位数5%的中医病床,并建立中医师会诊查房制度。5.拓展便民惠民服务。开展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开辟急诊抢救“绿色通道”,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实行基本医疗保障费用即时结算。继续加强“患者回访中心”标准化建设,完善患者投诉机制。(八)强化上下联动1.促进资源纵向流动。县级公立医院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帮扶指导和人员培训,健全向乡(镇)卫生院轮换派驻骨干医师制度。建立对口支援和巡回医疗制度。引导城市大医院在职学科带头人、医疗骨干到县级公立医院服务,鼓励已退休的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到县级公立医院工作。2.探索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制度。建立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便捷转诊通道。支付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倾斜,明确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实行医保差别支付政策。完善县外转诊和备案制度,力争2015年使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市)的目标。(九)加强医疗服务监管1.严格行业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要完善医疗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加强对高额医疗费用、抗菌药物、贵重药品以及高值医用耗材等使用监管。2.发挥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定期公开财务状况、绩效考核、质量安全等信息。建立完善医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和考核档案。改革完善医疗质量、技术、安全和服务评估认证制度。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3.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继续深入开展“修医德、强医能、铸医魂”活动。积极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完善第三方调解机制。积极推进“平安医院”建设。积极探索和开展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意外保险工作。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4年9月25日至11月):各县(市)政府要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部署开展基线调查制定完善符合当地实际的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以及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等各项工作。(二)全面实施阶段(2014年11月):2014年11月30日零时起,所有县(市)级公立医院同步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同步推进各项改革措施。(三)总结评估阶段(2015年6月):各县(市)政府完成《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总结》;做好迎接省级评估准备工作。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政府要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任务目标纳入考核体系。要制定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任务具体分工方案,明确具体部门、责任人员和时间表、路线图,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二)落实相关责任。各县(市)医改办要发挥牵头作用,建立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并加大督导考核力度,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挂钩,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河北保定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