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企业优惠政策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第三季度贯彻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重要事项进展情况的督查通报

政策
发布部门: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02日 政策文号:沧政办发〔2016〕31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第三季度贯彻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重要事项进展情况的督查通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今年初,市政府办公室对2016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市的重大事项进行了分解立项。按照《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贯彻落实2016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要事项、争取政策资金情况督查方案的通知》(沧政办字〔2016〕7号)要求,近期,市政府督查室对39项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工作推进情况总体上看,各责任部门能够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加大对接跑办力度,全力推进各项工作高质高效运转。目前,39项工作正全面加快推进,其中现代汽车项目、棚户区改造、营改增改革、众创空间培育、低保提标等工作任务已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其他各项工作正在加快推进中。二、下一步工作要求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对贯彻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重要事项的重视程度,切实增强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沟通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强大合力。要继续加大跑办对接力度,敢于攻坚克难,积极争取资金政策,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附件:第三季度贯彻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重要事项进展情况表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日        附件 第三季度贯彻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重要事项进展情况表 序号重要事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存在问题责任单位1    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倍增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年内新增高新技术企业4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5000家。    年内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1000家、高新技术企业30家。    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增2000家,高新技术企业上报省厅49家。 市科技局2    实施大数据应用、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等6个重大科技专项,研发推出50个重大新产品,支持100项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培育100家创新型领军企业。    组织申报6项科技研发项目,力争列入国家或省科技计划3项以上,实施4项省级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    已研发2项重大科技新产品。申报2017年度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其中3家企业参加了省厅组织的专家评审答辩。 市科技局3    实施科技创新平台提升工程,新增47个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产业技术研究院。    筹建汽车模具产业工程技术中心;新增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家;院士工作站1家;市级工程技术中心10家。    泊头兴达汽车模具公司申报的河北省汽车冲压模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通过了科技厅战略评审。达力普石油管道公司建设的河北省石油专用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通过验收并纳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序列。已筛选3家院士工作站上报。 市科技局4    出台实施新兴产业“双创”三年行动计划,培育100家众创空间,每个市都建成1个创新创业园,扩大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科技成果转化基金规模,全年新增创投基金20家以上。    年内新增10家众创空间。安排大众创业扶持资金1000万元,安排科技创新专项资金3000万元(含应用技术研究开发专项资金)。    制发了《沧州市创业就业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全市青年创业创新大赛暨省青年创业创新大赛选拔赛,全市报名参赛项目356个,位居全省第二。现培育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众创空间15家,认定市级众创空间12家。    市级4支新设政府引导基金、1支政府参股基金正在筹备签约。运河区高科技产业投资基金完成名称预核准,并购基金沧州市极光股权投资中心注册成立。市本级安排的1000万元创业扶持资金已经拨付一家孵化基地110万元。    由于引导基金设立需要政府财政资金出资,流程比较严谨,时间进度相对较慢。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5    实施人力资源提升计划,加强公务员、企业家、专业技术人员、大学生和农民工创新创业能力培训,为创新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和智力支持。    公务员网络培训参训率100%、合格率99%,完成一期全国专业技术人才高研班培训项目,全年开展职业培训5万人以上。    完成申报国家级和省级高研班选题9件,农科院、河北水利电力学院高研班项目选题已获批准,争取省财政专业资金30万元;公务员网络培训参训率达100%,开展职业培训3.5万人,其中享受政府补贴1.1万人。     市人社局6    化解房地产库存,推进以满足新市民需求为出发点的住房制度改革,稳定房地产市场。    严格落实房地产去库存税收优惠政策,化解房地产库存,保持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计划全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7亿元,贷款总额达到142亿元,个贷率达到85%以上。    市住建局起草了《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了《沧州市商品房去库存工作方案》,加强商品房去库存工作。根据全省通报情况,我市是全省4个库存合理的城市之一,商品房库存处于合理区间。市国土局组织编制2016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合理控制供地数量和时序,为应对当前市区房价过快上涨的形势,准备于近期公开出让一批商品住宅用地,面积约800亩。市地税局积极为纳税人办理房产交易涉税优惠减免事项,今年以来,共办理房屋过户17320套,减免契税9723万元。    1-9月份,全市为8778户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0.51亿元,同比增长137%,超过去年全年贷款额121%,个贷率达到92.41%,列全省第一。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16.94亿元,同比增长30.49%,当年提取率达到65%。    近期市区房价上涨过快。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业务量增长迅猛,资金出现流动性不足,贷款放款的速度放慢。 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地税局市公积金中心  7    启动新一轮汽车下乡政策,支持城市出租车、公交车等淘汰更新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不少于3.5万辆标准车。    2016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996辆标准车。研究制定沧州市的实施办法,做好新能源汽车的补贴工作。    2015年新能源汽车补贴工作已完成。2016年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安排通知于7月12日收到,待省级补贴资金明确后,与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实施方案。我市2016年拟推广新能源公交车250辆(每辆新能源公交车折合12辆标准车)。其中沧运集团226辆,目前已采购到位179辆(折合标准车2148辆),正在开展162部新能源公交车招标工作,吴桥县正在开展24部新能源公交车招标工作。 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8    落实工商用电同价、税收减免等政策,增强商贸企业活力和竞争力。    落实工商用电同价,落实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落实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制度,简化商贸企业办理手续。     已完成工商用电同价。1-9月份全市累计共有19.52万户(次)小微企业销售增值税优惠政策,累计免征增值税8282万元。全市共计新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590户,全部按照登记制要求简化手续资料,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1-2季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纳税人14724户,受惠面100%,减免税金7316.01万元。  市发改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9    抓好“三个一百”省级和2000项市级重点项目,力争全年完成投资6000亿元以上。    列入省管重点项目完成年度计划投资157.1亿元,续建保投产项目竣工投产或部分投产,新开工项目全部开工,前期项目全面推进。抓好全市200项市重点项目,年度计划投资574.37亿元。    除列入跨区域的华润热电项目外,33个项目列入省重点建设计划,总投资2325.0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41.07亿元,1-9月份完成投资177.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26%。续建项目大部分已进入建设后期,年内可全部竣工;计划新开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1-8月份200项市重点项目实际完成投资427.0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75.42%。100个计划新开工项目已开工88个。 市发改委10    力促海兴核电项目开工建设。    2016年6月底前,争取取得山东省政府设置规划限制区的批复文件。2016年底前,力争海兴核电项目具备核准条件。    海兴核电项目两评报告、可研报告已完成B版编制,已启动两评报告技术审查工作。    现场施工准备工作已经全面展开。海兴核电项目征地工作全部完成;完成施工用水、用电和进场道路施工;完成了核岛、海水冷却塔工程详勘;基本完成了现场围墙和厂区大门施工;正在进行桩基试验、杨埕干沟改造、搅拌站等项目施工;启动了保安楼工程施工。    积极争取山东方面在厂址附近设置规划限制区的批复。市发改委海兴县11    精准对接国家“7+4”重大工程包,用足用好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编制实施有效投资三年滚动计划,抓紧谋划建设一批新的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    建立项目数据库。编制完善三年滚动计划,在此基础上编制好年度计划。    1、为做好争取第三批专项基金的准备工作,向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下发通知,要求项目储备、完善前期工作,同时上报拟争取基金项目。    2、转发了省发改委《关于抓紧做好2016年第三批专项建设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3、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科学测算投资需求,要求更新三年滚动投资计划项目库,形成三年投融资计划。 市发改委12    实施“百千万”助力工程,培育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企业、超千亿元基地(园区)和超万亿元产业。    增强重点企业竞争力,力争超百亿元企业数量有所突破。打造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沧州经济开发区等主营业务收入超千亿的开发区,巩固加强任丘开发区千亿元园区地位。    2015全市年主营业务收入超50亿元企业9家,其中超百亿的5家。目前已全部实行档案化管理,加强运行监测;制定《市级领导帮扶企业责任制方案》,加强入企帮扶。已制订具体实施方案,重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园区承载能力。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已经落地;沧州经济开发区的北京现代沧州工厂已进入量产阶段;任丘开发区的中石油华北石化公司炼油质量升级与安全环保技术改造项目招标工作已经完成;沧东经济开发区的核燃料产业园项目正在建设,海兴核电项目也在积极推动中。市场有效需求不足;工业品价格持续走低。谋划强化入企帮扶;加强对接服务。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13    开展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制定实施降低企业成本总体方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人工成本、企业税费负担、社会保险费、企业财务成本、电力价格、物流成本。    落实工商用电同价。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确保全市工业稳定增长,成本逐步降低。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改革,通过推进改革进一步消除营业税税制存在的重复性征税问题,降低企业税收负担。    已完成工商用电同价。出台了《沧州市工业行业降成本工作方案》。5月1日,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上线运行后,营改增工作转入正常运行阶段,截至目前,全市共有营改增试点纳税人2.26万户,纳税人开具发票、纳税申报等工作正常平稳运行。自2015年10月1日起,沧州市降低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费率。从2015年3月1日起,全省失业保险费率暂由3%降至2%。自2016年9月1日起,沧州市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原来的1.6%降为1.415%。 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14    设立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帮助规模以下企业提档升级,年内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00家以上。    年内新增规模以上企业190家。积极推动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助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安排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及创新专项资金5000万元。    预计年底可完成全年任务190家。2016年我市省级技改专项切块资金(含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补助资金)合计2370万元,列全省第三,较去年1300万元提高1070万元。今年省级技改专项、市级工业转型升级和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相关事项已经市领导阅批,申报工作将于近期启动。全市共有69项技改项目列入2016全省(第一批)千项技改重点项目库,居全省第5,较去年全年多入库项目22个。计划项目总投资277.43亿元,居全省第4。专项资金已纳入市级预算。目前,渤海新区、南皮县、运河区、开发区四个县(区)均设立了小微企业风险补偿机制,高新区、黄骅、青县、泊头四个县(市、区)也在积极推动中。目前我市已出专题方案,研究设立我市小微企业转贷引导基金,切实缓解企业资金问题,降低杠杆率。    中小微企业规模小,经营风险大,投资者兴趣不高,影响了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设立的难度。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15    加快医药行业发展,发挥骨干企业龙头作用,培育千亿元级生物医药产业集群。    招商引资方面:力争全年签约亿元以上产业项目及高新技术项目30个。    项目建设方面:争取新开工8家,完成投资20亿元。    基础设施方面:打造绿色制药示范园区,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6亿元。    招商引资方面:已签约超亿元项目30个,总投资72.6亿元。    项目建设方面:园区新开工医药企业11家,完成投资7.5亿元。    基础设施方面: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完成1.5亿元。    科研、技术支撑较少。市发改委渤海新区16    全面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编制实施省级、设区市协同发展总体规划和“三区一基地”等各类专项规划,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39项年度重点任务。    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纲要》和即将出台的《河北省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积极做好政策研究、对接争取等相关工作。    加强与省协同办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我省各类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的进展,根据规划内容提出我市相关诉求。现我市明珠商贸城已成为北京商品市场转移重要承载地。 市发改委17    积极承接京津产业转移,力促对接签约项目尽快落地,确保北京现代沧州工厂建成投产。    1、加强跑办,在产业、教育、医疗等方面及与科研院所、国家部委的合作上取得更大的突破,力争在承接首都非核心功能疏解和京津产业转移方面取得实效。    2、确保北京现代沧州工厂今年底按时建成投产。    1、全面摸底调研各县(市、区)与京津企业合作情况,完善我市京津对接合作项目库。主动与国家部委、京津两市相关部门、京津企业对接,先后为市领导提供重要协同发展信息30余次,累计完成京津冀协同发展推进事项38个,正在积极推进洽谈31项。    2、北京现代沧州工厂冲压、车身、涂装、发动机以及总装等主要车间厂房施工已经完成,进入设备安装调试和试生产阶段。在今年10月18日实现量产,比原定计划提前两个半月,创造了北京现代建设工作中的“沧州速度”。开发区成立专门机构对接京津产业转移。目前有现代摩比斯、北汽岱摩斯、韩一汽配、海纳川配件等17个配件项目,以及北京中都格罗维视、现代海斯克两个物流项目落户开发区。    1、缺乏新增土地占补平衡指标。    2、汽车配件项目注塑、喷涂等生产工艺全都符合环保排放标准,但开发区没有新增项目环保排放量指标,不能给予审批,影响项目入区进度。市发改委开发区18    谋划建立集中承载地和微中心,加快推进渤海新区等省级平台建设。    努力将新区产业基地打造成科技成果转化的承接高地;全力打造新型、科技、实力、生态的新材料研发制造园区。    渤海新区谋划建立了北京科创产业园和新材料产业园。其中,北京科创园规划面积8平方公里、新材料产业园规划面积9.02平方公里,目前已完成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并完成网上公示。北京科创园已签约3家北京高新技术企业,正在办理前期手续,新材料产业园已有1家企业进场施工,4家企业签约。 渤海新区19    抓好石保廊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和京南科技成果转化试验区建设,与京津共建50家科技园区和一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基地。    建设京南G45科技成果转化实验区。抓好任丘科技成果转化试验区。强化与北京化工大学的对接,抓好化工大学沧州转移中心建设。围绕管道装备、汽车模具等产业筹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任丘市新材料产业园主体大楼正在按计划按要求按进度建设中,现即将封顶。任丘市人民政府和南京玻璃纤维研究院合作成立河北新材料产业研究院。任丘市利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参加了省厅组织的专家评审答辩。 市科技局20    加快发展县域经济,重点建设100个省级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抓好年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上的273个产业集群,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和区域品牌。    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实施县域经济增比进位突破。2016年,抓好现有4个国家和省级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争取新增1-2家省级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争取1-2家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产业集群服务。    配合省政府对各县县域经济开展考核。2016年全市共推荐沧州经济开发区、任丘经济开发区等5个园区申报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目前省工信厅专家评审工作已经完成,将择日公布最终评审结果。同时,国家和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复核工作也已展开,我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第四批国家级示范基地将接受复核检查,相关准备工作正在紧张进行。复核通过后,该基地将获得省级专项切块资金支持。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21    开展制造业升级专项行动,启动新一轮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工程,抓好千项新产品开发、千项品牌产品培育“双千”工程,培育100家“两化融合重点企业。    2016年组织140家“两化融合”企业参加评估,开发新产品100项,完成100项技术改造工程项目。    组织140企业参加省级两化融合重点企业评估。全市省级技改专项切块资金合计2370万元,列全省第三。组织8家企业申报河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鼓励企业建立以企业技术中心为主要形式的研发机构,积极推动京津冀科技合作及产学研联合开发。 市工信局22    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抓好100个片区、200个中心村、300个旅游村、4000个重点村建设。    积极申报省级重点片区、中心村、旅游村和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村。    2016年经省审批我市省级重点片区1个、中心村7个、旅游村6个、美丽乡村重点村492个。按照美丽乡村建设“百日攻坚”行动动员大会精神,全面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截至目前,清除杂物208万方,拆除违章建筑25万平米,新建垃圾处理设施5900个,新配保洁员1315名,修建联村公路166KM,村内主街道478KM,硬化巷道129万平米,安装更换路灯11028盏,铺设供水管线83万米,改水4.8万户,危房改造1084户,改厕4.2万户,绿化399万平米,建村民中心3万平米,绘制文化墙22万平米,安装体育设施377处。省级吴桥杂技大世界重点片区工程项目设施建设全面铺开,市级4个美丽乡村建设重点片区建设取得有效进展,阶段性建设成果显著。   市农工委 23    把处置“僵尸企业”作为化解过剩产能的牛鼻子,通过兼并重组、债务重组乃至破产清算,实现市场出清。    按照国家、省有关工作,完成“僵尸企业”摸底调查。安排、完成我市“僵尸企业”处置工作。    目前,按照国家、省的工作部署,已完成“僵尸企业”摸底调查。经过筛选,全市共有符合条件的特困企业42家,其中国有企业6家,集体企业10家,民营企业25家,台资独资企业1家。待国家确定下发工作方案后,再开展相关工作。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国资委24    推进沧州激光产业园区建设    1、瀛海路、开元大道西规划路、鑫宇西规划路、临海路开工建设;    2、高科技产业引导基金正式运营;    3、高端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年内开工;    4、精密装备研发制造产业基地回字楼开工。    1、已取得选址并组卷上报,正在等省国土部门批复;    2、基金管理公司已建成运营;    3、已完成土地招拍挂取得土地证,设计方案待市规划局审批;    4、已完成土地招拍挂并取得土地证,设计方案待市规划局审批。 运河区政府25    实施8个现代服务业重点行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培育新兴服务业态。    实施9个现代服务业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推动服务业增速达10%左右,服务业占比达到42%左右。    印发了《沧州市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实施方案》,正在组织编制沧州市总部经济发展规划。 市发改委26    深入实施渤海粮仓新科技示范工程,加强中低产田改造提升。    全面实施“渤海粮仓”示范工程,示范辐射面积(复种面积)300万亩,实现增粮6亿斤。继续研发、集成、示范推广抗逆作物品种及土、肥、水等集成技术成果10项以上。示范区粮食增产100-150公斤/亩,辐射推广区粮食增产60-100公斤/亩。    按实施方案完成了阶段目标任务。对秋季作物进行了测产。聘请专家论证,申报了河北省2017年渤海粮仓科技示范工程成果转化项目8个,重点县示范推广类项目4个。 市科技局27    开展千家企业能效提升行动,年内削减煤炭消费500万吨,天然气供应量达到100亿立方米。    落实省“千家”企业能效提升行动;完成省下达我市的2016年削减煤炭消费目标任务。    印发《沧州市2016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实施方案》、《2016年沧州市节能减排降碳工作要点》、《沧州市2016年削煤攻坚行动方案》,组织开展201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配合省发改委开展钢铁行业专项节能监察行动,积极协调运东热电联产项目建设,谋划多县联供热电建设项目。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28    坚持循环低碳发展,抓好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城市矿产基地建设等示范工程,力争50%的国家级工业园和30%的省级工业园区完成循环化改造。    加快园区循环化发展,促进生产生活循环链接。一是完成我市国家级开发区和30%的省级开发区的循环化改造。二是坚持循环低碳发展,抓好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搞好城市矿产基地建设。    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化改造调整方案获国家批复,项目建设完成中期评估,已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已建成沧州金汇通、河间侨联、青县联港等3家大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并分别完成了基地的升级改造,提高了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能力。加大对无证废品回收站点的清理整治力度,防止无证回收站点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市发改委市商务局29    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扩大到9市84个县,新增农业压采地下水能力6.4亿立方米以上。    在全市17个县(市、区)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水利项目,目标压采能力达到11483万立方米。    市水务局组织编制了24个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了技术审查,并完成财政评审,同时将建设任务已分解到各试点县(市、区)。各试点县(市、区)也已全部完成项目招标工作,正在组织进场施工。项目估算投资约15.4亿元,是全省投资最多的设区市。    市农牧局按照上级要求完成了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并将项目任务全部分解到各项目县,项目估算投资约3.06亿元。目前,三类农业补贴类项目实施方案全部制定,市级正在进行核审和批复工作;粮食水肥一体化、田间工程设计已完成,正在开展资金评审和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工作。    市林业局按照上级要求完成了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并将项目任务全部分解到各项目县,目前造林工作正在进行中,项目估算投资约1.17亿元。 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农牧局各县(市、区)政府30    加快农村信用社综合改革,支持设立民营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鼓励商业银行设立科技支行,发展股权基金、金融租赁、普惠金融等新业态和新服务,开展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试点。    大力推进农信社改制,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鼓励设立科技支行支持科技企业发展,积极推进普惠金融。    融信、南皮、献县三家县级信用社已完成股份制改造,其中沧州融信商业银行已正式更名为河北沧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骅农村信用社改制前期工作已全部完成,确保年内通过审批正式运行。沧州银行高新区科技支行已正式开业运营。 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31    完成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确保引黄入冀补淀工程全线开工。    完成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并通水。按省的部署,协调相关县(市)完成引黄入冀补淀征迁安置工作。    南水北调水厂以上输水支线中河间支线、肃宁支线、任丘支线、献县支线、泊头市区支线、泊头交河支线和吴桥支线工程全部具备通水条件,石津干渠延长段、东光支线和青县支线正在全力加快建设。九座配套水厂建成七座,泊头东辛阁水厂和任丘水厂也基本完工。10月15日开始,通过石津干渠引长江水1.02亿立方米,到大浪淀水库和杨埕水库。兑付引黄入冀补淀工程征迁资金2353.99万元,协调征用工程永久用地1494.84亩、临时用地1717.7亩,满足了当前施工要求。南水北调、引黄入冀补淀都面临一些征迁难点,尤其是相关县(市)引黄入冀补淀工程永久占地占补平衡指标不足。 市水务局32    出台实施加快开发区发展意见,建立完善省级开发区动态管理机制,着力把开发区打造成转型升级、开放发展的主战场,培养壮大中捷产业园区等国别产业园区。    尽快出台《沧州市关于推进省级以上开发区(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实施方案》,并视实施效果进行完善。培养壮大中捷产业园区等国别产业园区。    起草了《中共沧州市委、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开发区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和《沧州市省级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评价考核办法》两个文件,市政府已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市委将于近期召开常务会议研究。    推动中欧产业园落实省政府优化整合方案。继续深入推进与中东欧国家经贸、科技、教育、卫生、人文等全方位合作,努力打造我省与中东欧国家合作的示范区。推动沧州开发区韩国汽车产业园、青县韩商工业园等特色产业园区发展完善产业链条,壮大经济实力,同时,加大国家级中韩产业合作示范园的跑办,打造我市对外开放新平台。     市商务局中捷产业园区33    支持每个贫困县打造一个现代农业园区,扶持发展500家扶贫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海兴、盐山、南皮、孟村、东光、献县、吴桥每个贫困县力争建设一个现代农业园区。继续推进“牧菜菌”三大特色扶贫产业,力争2016年实现销售收入85亿元,比上年增长10.4%。    目前,7个县创建现代农业园区数量共20个。市级示范社共251家,其中贫困县99家。继续扭住“牧菜菌”产业不放松,持续发力。截至9月底,海兴、盐山、南皮、孟村、东光、吴桥6县,已出栏肉鸡8700万只、肉鸭276万只、肉牛2.8万头、肉猪36万头;肃宁、献县2县设施蔬菜已发展到17万亩、产量312.6万吨。食用菌已发展到5299亩、产量11.8万吨,销售收入达6亿元。 市农牧局市扶贫办34    支持贫困地区农民工返乡创业,每个贫困县至少建立一个返乡创业园。    加大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帮扶力度,确保完成每个贫困县至少建立一个返乡创业园的目标任务。    出台了《市人社局关于全力做好精准脱贫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名制登记录入工作的通知》,在东光召开了全市人社系统精准扶贫现场经验交流会,7个贫困县649个贫困村7.5万名贫困人员全部建档立卡。截至目前,农村劳动力转移3.2万人,全市已建立了26个创业孵化基地,7个贫困县均建成1个以上返乡创业园。    农民工返乡创业顾虑多,积极性不高,并且创业能力不足,基础薄弱。  市人社局市扶贫办35    加强贫困地区交通、水利、电力、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贫困地区公路建设补助标准。    完成沧州“十三五”农网改造升级规划的编制工作,将沧州674个贫困村供电设施建设与改造全部纳入规划,并在2017年底前全部完成。依托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等项目,完善贫困村供水、灌排等水利设施。    今年省交通厅审核通过美丽乡村街道硬化项目241公里、270个村,总投资10008万元。截至目前,已开工建设236.1公里/234个村,其中,已完工181.2公里/198个村,完成投资7483万元。水务局编制了《2016年农村人饮安全改造提升工程建设方案》,涉及7县285个贫困村,涉及人口27万人,其中贫困人口10万人,总投资4546.22万元,已上报省水利厅,待批复后年内确保完成。机井通电、村村通动力电和贫困村电网改造等项目的可研报告编制和审批工作已完成,正在组织开展工程招投标。结合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为7个贫困县争取到了6个地表水灌溉项目、4个地下水高效节水灌溉项目、4个农村生活用水置换项目,总投资6.87亿元,建成后将改善贫困县的供水、灌排条件。2016年固定电话、宽带、移动通讯已实现全市覆盖。    扶贫工作涉及多个部门,需牵头单位主动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市扶贫办市农工委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工信局市供电公司36    把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实行农村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实施省级财政为主、市级财政配套、县级财政免担的办法,确保“一人一卡”发放到人。    制定出台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同步提高、“两线合一”有关政策文件;把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供养范围。在农村低保线与贫困线两线合一的基础上,由年人均纯收入2800元的标准提高到3500元。    制发了《沧州市关于推行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的实施方案》,印发了《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及建立贫困人口大病救助基金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工作的通知》。目前,全市已完成了低保提标工作。将农村低保由每人每年2800元提高到3500元,城镇低保提高到每人每月550元。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37    省级财政扶贫财政资金投入翻一番,专门安排1万亩建设用地指标支持贫困县重点项目建设。    达到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的1%以上公共财政收入专项用于扶贫的规定。保障贫困县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指标。     根据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了《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目前已下达3000万元扶贫资金到各县市区。9月份针对我市盐山、海兴、南皮三个国家级贫困县各下达440亩用地计划指标专项用于扶贫项目建设。 市财政局市国土局 38启动京津对口帮扶我省贫困县工作,完善省内较发达地区对口帮扶贫困地区机制,提高定点扶贫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积极做好京津对口帮扶工作,进一步完善帮扶机制,提高定点扶贫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我市将海兴、盐山、南皮三个国家级贫困县列为京津对口帮扶争取县,省扶贫办正积极与国务院扶贫办协调北京、天津对口帮扶单位。我市674个贫困村已经实现了工作队全覆盖,各工作队正在制定帮扶规划。制发了《沧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经强县对口帮扶贫困县工作的通知》,为提高定点扶贫工作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市扶贫办会同组织部、工商联组织组织工商企业、能人大户与扶贫项目对接活动20多次,与291个贫困村结对共建,合作项目326个,合作资金达26.3亿元。 市扶贫办39年内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8万套,改造农村危房12.5万户。年内棚户区改造住房开工1.5万套。年内改造农村危房8000户,优先安排344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截至9月底,全市开工棚户区改造项目50个、15466套,占省定责任目标的103%。全市危房改造开工7828户,占年度任务的97.9%,竣工7309户,占年度任务的91.4%,其中建档立卡户开工1876户,占年度任务的105%,竣工1769户,占年度任务的99%。  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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