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对标工作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3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对标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学习借鉴对标地区、标杆单位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提升新常态下推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就进一步做好对标工作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增强开展对标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对标先进,学习借鉴发达地区在推动发展、保障民生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是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是实现沧州跨越发展、绿色崛起的重要抓手。各级各部门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开展对标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继续全面对标先进地区、标杆单位,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凝聚加快发展的合力,不断加快赶超步伐,为全面推进“五城”建设,打造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升级版”提供强大动力。 二、把握原则,注重对标实效。为推动对标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应着重把握以下几条原则:一是注重实效原则。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自身实际,在思想观念、推进举措、工作机制、工作作风等方面与先进地区、标杆单位进行全方位对标,以对标挖潜力、添动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二是分类指导原则。注重区分主次、突出重点,把整体对标与单项对标有机结合,确保扎实对标,不走过场,促使落后的工作迎头赶上,先进的单位更加优秀,市、县经济实力整体提升,部门工作亮点纷呈。三是保持常态原则。坚持常态化对标,加强对标组织机构建设,明确对标工作任务目标,建立健全长效推进机制,将对标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领域,对标杆单位进行持续跟踪对标,实现对标工作规范化和长效化。三、明确对标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各县(市、区)及市政府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能工作和工作实际,科学选定标杆,通过开展深度对标,深入查找在思想观念、政策措施、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学习借鉴一切先进经验,切实提高创新驱动、破解难题的能力,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努力实现以对标促改革、强创新,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实现突破:一是围绕重点项目建设对标。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经济增长的第一拉动力,在落实“4+2”观摩考核机制的同时,创新破解土地、资金等要素难题,力促更多大项目、好项目落地开工、投产达效,在积蓄经济增长新能量和经济结构优化调整上取得新突破。二是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对标。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大力推进石油化工、管道装备制造等支柱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促进传统产业提档升级。扶优做强特色农业品牌,培育壮大“10大集团”和“50强”等农业产业化骨干龙头企业,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发展规模经营和精深加工,大力发展订单式、工厂式农业,抓好农业标准化生产,着力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率。坚持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并重,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金融保险、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等现代服务业,挖掘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力争在推进“产业之城”建设上取得新突破。三是围绕沿海经济发展对标。深入实施沿海开放带动战略,充分利用“一带一路”和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机遇,积极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城市和京津的全方位对接交流合作,吸引更多资金、技术、人才、企业等优质要素资源落户沧州,不断提高对内、对外开放水平,力争在打造沿海地区率先发展增长极上取得新突破。四是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对标。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进一步做大城市规模,完善城市功能,做强产业支撑,增强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大力推动县城和周边小城镇建设上水平,努力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稳步提高城镇化水平。着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断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力争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上取得新突破。五是围绕金融创新对标。进一步激活资本市场,充分利用股票融资、公司债、可转债、分离债、中期票据、企业集合债券、不动产抵押、私募股权融资等新型金融工具,特别是利用“新三板”门槛低的特点积极推进企业上市。创新金融产品,加强银企对接,充分发挥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撑引领作用。注重加强金融风险监管,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力争在金融强市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六是围绕生态环境建设对标。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更加注重节约能源资源、保护和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大力推进造林绿化,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河流水系、近岸海域全面治理,力争在“生态之城”建设上取得新突破。七是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对标。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扶持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健全城乡均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严格落实鼓励支持全民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壮大市场主体、增强社会活力。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大力发展教育、文化、体育、医疗等民生社会事业,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扎实做好食药安全、安全生产等各领域的安全工作,力争在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上取得新突破。八是围绕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对标。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大力推进简政放权,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完善“三公开、三清单”制度,力争在优化发展环境上取得新突破。四、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对标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对标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深入开展对标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加强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对标工作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完善推进机制,强化推进举措,确保对标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二是强化跟踪推进。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与对标县(市、区)、对标部门(单位)进行一次深入系统的对比分析,认真查找差距究竟在哪里,产生差距的原因是什么,真正弄清需要学什么,怎么学,最终要达到什么样的效果,进一步明确追赶目标和进度,确定追赶超越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对标赶超方案。要逐月、逐季分析差距,找准症结,精准发力,逐项改进,力争早日实现预期目标。请各单位将完善、细化的对标工作方案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于4月30日前报市政府对标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dbkx0992@163.com,电话:2160902。三是强化督导考核。市政府对标办将对全市对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重点工作和领导交办事项责任制,抓好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年终,市政府对标办将根据《对标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对全市政府系统对标工作进行考核,对对标活动工作得力、成绩显著的单位将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利、流于形式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四是强化情况反馈。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反馈,实行每月、季度、半年、年底定期报送工作情况制度,重点是本地对标工作成效、好的经验做法,以及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并随时上报对标单位、先进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市政府对标办将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将各单位对标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在《对标快讯》上进行通报。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