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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中国气象局关于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保障河北绿色崛起的意见》(冀政[2014]116号),全面推进沧州气象现代化建设进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工作目标到2017年,建成适应需求、结构完善、保障有力、功能先进,满足沧州地方需求和河北气象事业发展要求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气象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气象服务领域更加广泛,气象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天气预报准确率和精细化程度明显提高,气象事业公共财政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气象事业整体实力居全省领先水平,在全国同类城市中处于先进行列,若干领域处于领先水平。二、工作措施(一)推进基本公共气象服务现代化1、提高气象灾害防御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市、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和气象灾害防御中心的实体化运行,落实机构和人员编制;气象信息服务站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气象信息员延伸至村庄、社区、学校及气象灾害防御重点企事业单位,建立动态气象信息员数据库,健全考核机制;将乡(镇)气象协理员和信息员队伍纳入各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气象灾害防御示范乡(镇)、示范学校、示范社区,提高公众气象灾害防御意识和防御能力;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基础信息普查,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和主要气象灾害风险区划;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开展重点企业、旅游景区和城市社区的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开展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服务和气象灾害落区预报;开展城乡规划及重大工程建设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编办、市气象局、市民政局]2、提高城乡气象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依托气象卫星、天气雷达和自动气象站等实时监测资料,开发与公众工作、出行、健身、医疗和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精细化、高频次公众气象服务产品;充分利用公共媒体资源,实现全媒体高频次发布空气质量预报、生活指数预报等气象服务产品信息,保持公众服务满意度稳步提升;将公共气象服务纳入地方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发布基本公共气象服务白皮书,抓好气象协理员和气象信息员的培训,抓好气象科普基础设施和示范项目建设,面向全社会宣传普及气象灾害预防、避险、减灾等方面知识,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气象局]3、提升专业气象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强化基层社会化气象服务组织建设,大力提升面向现代农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直通式气象服务能力;建立粮食安全气象保障系统,开展农业生产全过程系列化气象服务,及时发布针对性强的农用天气预报,加强关键农时季节、重大农事活动、作物病虫害防治、农业气象灾害的情报服务和预报服务,注重气象条件对农业结构布局、粮食产量的影响评估,为现代农业及产业化发展提供精细化气象保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管委会,市气象局、市农牧局]建成基于GIS技术,集信息收集、预报预警生成和发布于一体的智能化综合高速交通气象服务系统,提供全天候、精细化区域交通气象服务,发布强降水、大雾、大风等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分析评估低能见度、强降水、路面湿滑等条件对交通的影响;完善城市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加强部门合作,强化城市应急气象服务联动机制,提供短时内涝风险评估、预报和预警产品,为供电、供热、供气等城市生命线的安全运行提供气象保障。[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4、提高生态环境气象保障能力和水平针对沧州沿海工业、港口建设和运营、海洋捕捞、海水养殖及盐业生产需求,完善沿海强降水、雷电、大风、大雾等灾害性天气监测系统建设;开展城市环境气象监测与服务工程建设,完善空气质量预报系统,提升重污染天气分析预报能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气象评估和城市气候承载力评估服务。加强气象、环保等部门合作,建立监测数据实时共享机制,联合开展雾霾天气成因分析研究和极端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预警工作。[责任单位:渤海新区管委会、海兴县政府、市气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二)推进气象基础业务现代化1、核电项目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工程建设针对海兴核电站和沧县核燃料工业园建设,启动沧州核能气象观测系统建设,建成布局合理和自动化程度高的精细化立体核能气象灾害监测系统。建设核电项目气象服务与保障平台, 提高气象信息的采集、传输、处理、分析、应用能力,满足沧州核能工程在建设、运行和安全保障方面的气象需求。[责任单位:海兴县政府、沧县政府,市气象局]2、城市内涝风险预报与评估系统建设完善城区下穿式地道桥和严重积水点的积水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实现气象资料和积水监测资料的信息共享;调查城区内涝风险隐患点,对内涝风险隐患点进行内涝风险分级,绘制内涝点风险示意图。强化城市内涝风险预报预警的研究,依据数值预报降水产品提前0~12小时对城区积水深度开展网格式精细化预报,逐步开展对城市内涝风险等级和灾损情况的评估业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气象局、市城市管理局]3、海洋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工程建设开展海洋气象服务工程建设,建设立体化的海洋气象观测系统、精细化的海洋预报预警系统和海洋气象信息共享平台;在现有海洋气象观测网的基础上,在海边建设无人值守海洋气象自动观测站、风廓线雷达、海上小浮标观测站、船舶气象站、海雾红外实景观测系统、闪电定位仪和大气电场仪;建设集地波雷达站、潮位观测站、海洋气象观测站三站合一的海洋观测基地,增强沧州海洋气象灾害监测和预报预警能力。[责任单位:渤海新区管委会、海兴县政府、市气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海事局、市港航局]4、气象信息网络和多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升级主干通信网络,实现全市气象广域通信网络线路和设备的高可靠配置,建成主干达到千兆交换能力的局域网络;部署3G/4G无线备份和卫星通信网络,实现地面广域网与卫星通信互连互通。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完成民政、国土、环保、交通、水利、农业、卫生、安监、气象、海洋、地震、林业等部门的预警信息接入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并统一对外发布,完善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牧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地震局、市林业局]5、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建设建设省内领先的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中心,各县(市)建设分中心,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运行可靠的作业站点网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地面作业系统,按照15KM准网格布局规划标准化作业点建设,布设区域流动作业系统。联合省人影办飞机跨区作业,建成空地联合、区域协作的作业体系。到2017年全市人工增雨(雪)年增水量达5亿立方米,防雹保护面积达到400万亩。[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管委会,市气象局](三)推进气象台站基础设施现代化完成沧县气象局新建任务,完成献县、任丘、海兴县气象局局站分离建设任务,完成泊头、东光、任丘气象局现址改造建设任务。各县(市)要科学编制和发布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依法划定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全市利用三年时间全部完成气象一流台站建设。[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市气象局]三、工作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气象现代化建设作为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健全领导和协调机制,强化督促检查和动态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全力支持气象现代化建设,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二)落实保障资金认真落实市厅、县局合作协议,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重点工程项目按进度完成。各县(市、区)政府要把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纳入本级“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明确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责任,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气象事业发展。(三)加大科技创新和人才支撑各级各部门要将气象科技创新纳入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重点在气象资料分析、精细化气象预报预测、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气象灾害评估、人工影响天气以及农业、环境、交通运输等专业气象领域实施一批科技项目,鼓励气象科技创新和气象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要大力加强气象科技领军人才、骨干人才、青年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高层次的气象人才;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的培训,将气象干部培训纳入各级干部培训计划。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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