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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落实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落实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沧州市落实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9日  沧州市落实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方案 为贯彻《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冀政办字〔2020〕220号)精神,按照市委“严细深实快”工作原则,结合我市医学教育资源实际,就做实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制定如下落实方案。一、多元并举,高效开展医学培养培训(一)内强外联、多元并举。我市医学人才培养培训工作应坚持“内强外联、多元并举”原则,加快推进医学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建立医院和医学院校一体化的人才培养培训体系。依托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简称“沧州医专”)国家“双高计划”建设的发展契机,强化内涵建设,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打造我市医学人才培养特色品牌。充分发挥我市各级医院作为临床教学基地的教学职能,强化医学人才的实践技能培养培训。深化医教协同、加强校院合作,探索建立政府、行业、学校、医院多方参与的医学教育长效机制。与国内外医学院校、教育机构建立紧密联系,借鉴先进医学教育理念,创新育人模式,采取多种形式有效开展医学培养培训工作。二、明确目标,优化医学专业人才培养结构(二)坚持以需定招,合理确定招生结构和规模。开展医学人才培养需求调研,各县市应建立未来10年基层卫生人才需求的年度台账。严格控制全日制专科医学类国控专业办学规模,鼓励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三)提升医学专业学历教育层次。加强与省内外本科医学院校合作,扩展医学专科接本科教育,探索中医学、全科医学、医药卫生类等专业的合作培养模式。抓住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试点招生政策,积极申请开设医药卫生类职业教育本科层次专业。加快沧州医专升本建设。(四)加强复合型医学人才培养。强化“尚医德、重基础、强技能、复合型”卫生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利用公共选修课、专业限选课等方式,促进医工、医理、医文学科知识融合人才培养。深化基础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实践教学,提升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加强临床药学方向人才培养,提升科研能力与临床实践能力。三、立足基层,加快紧缺医学专业人才培养(五)加强助理全科医生培养。加强沧州医专与青县人民医院、南皮县人民医院、黄骅市人民医院联合培养工作,为“乡村一体化”基层卫生体系培养“小病善治、大病善识、重病善转、慢病善管”的防治结合全科医学人才。临床医学专业将全科医学纳入必修课程,系统规划全科医学教学内容,按照国家全科医学实践教学示范基地标准完善师资培养、培训和实训场地。与河北医科大学联合研发全科医学人才课程体系、实验实训标准和质量评价标准,创建本科全科医学人才培养模式和专科层次全科医学课程教学改革成果。(六)强化基层公共卫生能力培养。强化医学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公共卫生能力培养必修课、选修课设置,强化基层公共卫生知识的系统化讲授。加强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传染病医院的医教研合作,积极联合建设公共卫生实训基地,支持市传染病院申报成为沧州医专非隶属附属医院。(七)大力发展护理、预防医学、心理咨询等专业。依托我市医学人才培养资源,着力发展高职护理、预防医学、心理咨询等专业,加大人才培养供给力度。稳步扩大护理、助产招生规模,探索按类招生模式,招生计划稳定在1000~1200人/年。加强学校与教学医院合作,建立与招生规模相匹配的稳定的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加强护理专业临床实践技能培养。严格落实护士资格注册制度,严格执行护理专业顶岗实习时间要求。积极组织申报护理相关的养老、家政、母婴、健康等“1+X”证书试点。严格控制非医学背景院校举办护理专业。逐步扩大预防医学、心理咨询等专业规模,到2025年,专业在校生人数较2020年扩大1倍,满足地方和区域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服务业人才需求。(八)持续加强乡村医生培养。按照每千名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医生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提供服务。根据沧州市乡、村两级乡村医生需求,探索设立沧州市“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积极扩大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规模,促进基层卫生人员在岗学历提升。加大市、县两级政府资金和政策扶持力度,采用县聘乡管村用管理模式,每年计划招生50人,资助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分担。依托沧州医专临床医学国家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采取“线上+线下”、“长期+短期”等多种灵活培训方式,搭建沧州市乡村医生技术技能培训平台。强化在岗培训,乡村医生每年接受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对没有学历或学历较低的,每年安排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一对一”跟班学习。鼓励在村卫生室工作且符合国家报名条件的医学专业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四、改革创新,全面提升医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九)不断提高入口生源质量。加大医学专业人才培养特色和亮点宣传,提升学校社会影响力。加大沧州医专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资源建设,吸引优质生源报考。做好护理纳入国家控制布点专业的认证或者考核工作,严格落实专业教学标准、实训教学标准,完善师资队伍建设。(十)深化医学教育教学改革。依托国家、省“双高”、“骨干”专业群建设任务,推进沧州医专医药类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针对医学职业岗位(群)要求,校院合作、医教协同,创建具有医学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五育并举”“德技双修”医学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加快基于器官系统的基础与临床整合式教学改革,充分利用订单班、定向班、教改班等模式,开展整合式教学试点,不断推广成功经验。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建设一批设施先进、技术含量高,具有真实(仿真)的职业氛围,能满足各专业学生职业技能训练和综合实践能力训练需要的校内实训基地,建设若干个虚实结合的虚拟仿真实训中心。建设一批硬件水平高、实习管理规范、实训效果好的校外见习、实习基地。加强信息化教学应用,强化现代信息技术与医学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探索智能医学教育新形态,积极申报国家级医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和国家级医学线上线下精品课程。加大临床医学专业国家教学资源库建设力度,确保支持、参与课程建设进度和质量,加大主持课程推广力度,实现资源库更好服务教学的目标。依托现代信息手段,强化临床实习过程管理,加快以能力为导向的学生课程、实习、毕业等考试评价改革。(十一)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教育。充分利用沧州中医药文化资源,组建中医药专业群,建设好中医、针推、中药学专业,稳定并扩大中医药类专业招生。沧州医专每年招生中医学150~200人、针灸推拿70~100人、中药学120~150人。强化传承教育,充分发挥“扁鹊中医传承班”在中医学、针灸推拿专业人才培养中的作用,积极发展县级中医院中医人才,拓展师承遴选范围。临床医学专业将中医学课程纳入选修课,其他专业增加中医药类选修课。提高中医学专业、针灸推拿专业经典课程和学时比例,把中医药经典能力培养作为重点,将中医药经典融入中医基础与临床课程,强化学生中医思维培养。建立早跟师、早临床学习制度,将师承教育贯穿临床实践教学全过程。(十二)夯实附属医院医学人才培养主阵地。以现有临床实践教学基地为基础,根据人才培养规模、科学研究和医学生临床实践教学需求,科学规划设置学校附属医院、教学医院数量,强化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主体职能,增加对附属医院教学工作的经费投入。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与沧州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青县人民医院、南皮县人民医院、黄骅市人民医院等联合成立“1+1+X”医教联合体,形成由学校、附属医院和多家教学医院共同组成的校院“命运共同体”,从人才培养、师资互聘、资源共享、科研合作、社会服务等多个方面深度合作。附属医院要将人才培养质量纳入临床教学基地绩效考核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医疗卫生职称晋升评价的重要内容,健全临床教学组织机构、稳定教学管理队伍,围绕人才培养整合优化临床科室设置,设立专门的教学门诊和教学病床,着力推进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十三)认真落实医学教育质量评估认证制度。严格执行国家专业教学标准、专业核心课程标准、实训教学条件标准,落实国家医学教育评估认证体系和制度要求。重点做好执业资格考试类专业认证的前期准备工作。提升学校助理医师资格、护士资格考试通过率,确保助理医师通过率达到并超过50%,护士资格考试通过率达到90~95%,并实现过关率逐步提升。五、规范住院医师培训,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十四)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以县级综合医院为重点,加强省级助理执业医师培训基地建设,完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学员住宿条件。加强住院医师医学理论基础培训,将医德医风相关课程作为必修课程,加强对学员国内外核心医学文献阅读与应用能力的培训与考核。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大力开展全科医学、儿科学等紧缺专业住培,落实薪酬待遇。建立公立医院与传染病院联合培养机制,加强公共卫生医师院感及传染病学理论与技能培训,加快培养防治结合的复合型人才。(十五)加强继续医学教育。修订完善继续医学教育规定,将乡村医生、个体诊所的卫生技术人员纳入继续医学教育管理体系,逐步实现继续医学教育全覆盖。将医德医风、卫生法律法规、急诊和重症抢救、院感防控、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知识与技能作为卫生技术人员必修课。利用河北省远程继续医学教育资源等平台,开展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卫生技术人员参加远程教育后经考试考核合格,可视为完成该项目学习。建立健全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投入的继续医学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本单位职工年度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素质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单位可按2.5%提取。完善继续医学教育政策,将卫生技术人员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完成情况与绩效考核挂钩。在卫生技术人员的职称评价中,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注重临床实践等业务能力,破除唯论文倾向。充分结合国家医改重点实施的医联体建设和分级诊疗制度,通过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定期组织学术培训和交流指导,加强继续教育项目管理,提高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的服务能力。六、加大经费保障,营造良好环境(十六)发挥政策优势,保障经费投入。根据我市财力、物价变动水平、培养成本等情况,逐步提高医学类专业生均定额拨款标准、住培人均补助标准。积极支持医学类高职院校基础能力建设,通过政府专项资金、专项债券等方式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建立和完善相应财政资金的绩效评价机制,加强跟踪问效。充分调动社会、医疗卫生机构、个人出资的积极性。健全多元化、可持续的医学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政府投入动态调整机制。(十七)发挥行业资源作用,加强实践教学。加强教育部门与卫生健康、财政等部门的密切联系,加强对医学教育的协调有力领导。积极发挥医疗行业资源作用,为我市医学类学生和在职医护人员继续教育开展实践教学、专项培训、实习实训营造良好环境。(十八)发挥卫生职教集团作用,不断提升影响力。充分发挥沧州医专作为河北省卫生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作用,强化在全省卫生职业教育领域的先导性和引领性。加大沧州医专国家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力度,打造医学教育人才培养高地,构建高水平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能力,不断提高服务健康事业发展的支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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