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2019年都市农业建设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0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2019年都市农业建设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邯郸市2019年都市农业建设工作推进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3月7日 邯郸市2019年都市农业建设工作推进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都市现代农业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邯政办字〔2018〕101号),在市主城区周边率先建成都市近郊休闲农业发展圈,有力推动城市繁荣、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特制定2019年都市农业建设工作推进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主要领导在邯调研“大力发展都市现代农业,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示要求,以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为重要载体,立足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按照“规划集中布局、产业集聚发展、品质集合提升、功能集成拓展、农民集体增收”的发展要求,以市主城区近郊县(区)为依托,大力发展休闲观光、科普体验、创意精品等都市农业,着力培育一批主题鲜明、特色突出的都市农业示范区,打造半小时都市近郊休闲农业发展圈,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的城市休闲生活空间。二、任务目标以市主城区近郊县(区)为依托,以环市主城区半小时以内旅程为主要区域范围,以中华大街、人民路、309国道、邯大路、邯临快速路等交通要道沿线为重点,以基础设施完善、产业特色鲜明、主导项目突出、主体带动强大、农业功能多样的都市农业端点为建设载体和突破口,依托当地资源状况和产业特点,统筹规划,深入拓展农业生产、生活、生态等多种功能。2019年,全市着力打造12个都市农业示范区,建成市区近郊休闲农业发展圈,让市民生活空间更广阔、四季有游处。(12个都市农业示范区具体名称、位置、建设任务与进度安排、责任单位等详见附件。)三、重点工作(一)注重规划引领。有关县(区)政府(管委会)要立足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等,充分发挥紧邻市主城区的区位优势,以直接服务城市居民消费为目标,搞好都市农业示范区的整体发展规划,引领都市农业示范区持续、协调、稳定、健康发展。紧紧围绕精品端点,引领城市资本、技术、人才等先进生产要素注入,重点发展农业园区观光型、参与体验型、休闲度假型、养老养生型、科普教育型等现代农业休闲模式,建设休闲农庄、乡村酒店、采摘农园、特色民宿、民俗观光、自驾露营、户外运动等各类休闲观光型农业园区,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推介农业主题公园、农业嘉年华、教育农园、摄影基地、特色小镇、运动垂钓基地、农事节庆等形式,满足市民休闲、观光、体验、采购鲜活农产品等生活需求。(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县〈区〉政府〈管委会〉)(二)强化科技创新。坚持科技兴农,为都市农业发展提供强力科技支撑。要大力开展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引进科技人才,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创新培育优质特色新品种,改进农机装备技术,研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创新生态环境保育技术,创新农产品加工技术。要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深入基层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服务,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步伐。要大力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推动智慧农业、信息农业发展,为都市农业发展提供强力科技支撑。(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有关县〈区〉政府〈管委会〉)(三)坚持绿色高效。突出绿色和质量理念,顺应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大力推进农业节水、节肥、节药工程,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推进农业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全力引进发展节能环保、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项目和工艺,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和可追溯体系,全面推行“一控两减三基本”,打造绿色、安全、低碳、循环发展的都市农业。坚持品牌导向,实施“优质品牌培育计划”,每个都市农业端点都要确定自身的主导产业,大力推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发展,鼓励经营主体开展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争创驰名商标等,不断扩大“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范围,提升企业品牌价值,增加产品品牌公信力,塑造高端都市农业品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有关县〈区〉政府〈管委会〉)(四)加强利益联结。把促进农民增收就业创业、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探索发展利益联结机制建设,让农民深度参与。大力探索推进“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订单生产、“龙头企业+基地+农户”承租返包、“政府+龙头企业+农户”扶持发展致富产业、“龙头企业+村集体+农户”股份合作、财政金融资金入股分红等促进农民增收利益联结模式,让农民获得实实在在的收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县〈区〉政府〈管委会〉)四、进度安排(一)谋划准备阶段(2019年3月)。有关县(区)政府(管委会)按照本方案任务分工,做好12个都市农业示范区的具体筹备工作,确保顺利实施。(二)攻坚打造阶段(2019年4月-11月)。12个都市农业示范区按照各自既定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稳步推进。(三)考核总结阶段(2019年12月)。组织对有关县(区)都市农业建设工作进行考核,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吸收先进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加紧谋划2020年都市农业建设推进方案。五、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推动。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兼管领导全市都市农业发展建设工作,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兼管负责全市都市农业发展建设日常工作,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全市都市农业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有关县(区)政府(管委会)要站在城乡统筹发展的高度,将发展都市农业纳入重要工作日程,针对每个都市农业示范区成立专班,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制定年度推进工作方案,抓实各项措施,确保工作任务目标落实。建立健全都市农业发展管理机制,充分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有效地将社会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与农业特色产业、农村生态与环境、农民生活与文化等优势相结合,创造出经营上灵活多样、机制上充满活力、服务上贴近市场的都市农业发展管理运行体系。(二)加大资金保障。市、县两级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对在都市农业发展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农业园区优先予以支持和倾斜。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充分吸引社会资金投资都市农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三)抓好示范引导。优先选择积极性高、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示范引领作用强的示范区予以重点扶持,培育一批好典型、好做法,加强观摩交流,广泛宣传推广,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深入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发展理念和成功经验,促进全市都市农业快速健康发展。(四)严格督导考核。建立督导考评机制,实行市农业农村局领导包县(区)、县(区)政府领导包示范区的分包督导制度,做到每个都市农业示范区都有领导分包,每月有督导、有进展、有汇报。年终要对有关县(区)都市农业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对建设发展成效突出的县(区)予以重点支持和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