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邯郸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7-2026年)的通知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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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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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邯郸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7-2026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现将《邯郸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7-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邯郸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30日邯郸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7-2026年)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有关生态文明建设、森林城市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的内容为总纲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观念,遵循“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宗旨和近自然森林经营等先进建设理念,围绕河北省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支撑区的定位和邯郸市作为京津冀南部门户与省际合作交流桥头堡的城市发展目标,以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为基础,不断提升城市森林生态系统综合功能,以持续改善邯郸城乡人居环境、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城市生态安全为重点,以不断为人民提供更多更好的生态产品等为基本要求,以充分挖掘邯郸市的资源特点和人文底蕴为任务,不断提升全市森林品质和森林文化,为全市人民提供生态安全、文化祥和、生活富足的美好宜居环境,为邯郸市建成晋冀鲁豫四省交界区域中心城市提供有力的生态保障。二、规划期限和建设目标(一)规划期限。以2016年为规划基准年,2017年-2026年为规划期限,共10年,分近期、中期、远期三期,其中2017年-2020年为近期,2021年-2023年为中期,2024年-2026年为远期。(二)建设目标。立足邯郸市的自然资源、人文底蕴、环境现状、发展需求和生态责任,以城市建成区和环城生态圈为核心,以市域西部的太行山区及丘陵为屏,以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道、主要河流、南水北调中线干渠等为线,以农田林网为面,以乡镇、村庄、各级保护地、各类休闲游憩场所、科普教育基地等为点,按照自然化、生态化、景观化的要求,大力推动邯郸市城市森林生态系统建设,持续改善城乡环境、优化森林资源、提升生态健康、发展绿色产业、弘扬生态文明、惠及市民大众、增强城市实力,最终将邯郸市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国家森林城市。近期(2017年-2020年)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达标期,建设目标为:努力完成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以下简称“创森”)的基础性工作,分期分步实施森林生态、森林产业、森林文化、森林支撑体系的建设工程,到2020年,初步建成覆盖全市的森林网络体系,全市森林覆盖率达33.68%,各项指标达到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标准(LY/T2004-2012)要求,通过国家主管部门验收,获得国家森林城市荣誉。中期(2021年-2023年)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巩固期,建设目标为:继续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水平,一方面对近期实施的工程查漏补缺,升级提质,另一方面继续实施规划期内的任务,加大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及生态修复力度,推动森林城市建设项目的完成,争取到规划中期,所有指标均有所提高,森林覆盖率达36.19%,顺利通过国家森林城市复查。远期(2024年-2026年)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深化期,建设目标为:有序完成剩余任务,进一步巩固城市森林建设工作成果,争取到规划期末,有效提升全市的生态环境、森林资源和城市景观的质量,建成比较完善的城市森林生态体系、发达的森林产业体系、繁荣的森林文化体系和坚实的森林支撑体系,森林覆盖率达38.18%,全面实现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的总体目标。三、功能区划与建设布局(一)功能区划。西部生态屏障与旅游林果业发展区。包括涉县、武安市西部、峰峰矿区西部、磁县西部。以整体保育、局部修复为主要建设思路,重点加强该区的森林资源保护能力建设,实现森林防火巡护及监测网络化,有效保护区域内的森林资源;开展太行山山体景观提升,增强森林生态功能的同时营造景观效果突出的森林景观;依托本区域丰富的森林资源和丰富的景区景点,大力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业和特色林业种植产业,带动群众致富。中部城区森林与环城生态圈打造区。包括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冀南新区、永年区西部、肥乡区西部、武安市东部、峰峰矿区东部及磁县东部。以植被及土地生态恢复为主,城市建设方向调整与生态恢复并重,极力改善人居生态环境,增加群落多样性、提升森林质量,疏通水系、重塑湿地生态,利用丘陵、道路、水系等,重点发展围绕邯郸中心城区的环城森林游憩带、公园绿地群和以赵文化等为特色的郊野公园与生态旅游区,为市民提供充足的日常休闲游憩场所,并构建功能强大的生态防护隔离带。东部森林廊道与农田防护林建设区。包括永年区东部、肥乡区东部、成安县、临漳县、曲周县、鸡泽县、邱县、馆陶县、广平县、魏县、大名县。以通道绿化、水系绿化、农田林网、村庄绿化为生态建设重点,不断完善生态水网建设,提升城区绿地质量和村庄绿化水平,同时积极推进农林复合发展产业,发展特色经济林和苗木,并利用特色小镇和历史文化发展乡村生态休闲游。(二)总体布局。确定邯郸市森林城市的建设布局为“一屏一圈一轴、十廊串城连网、百镇千村多园”。其中:一屏:指邯郸市最西部由国家森林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等保护地及省级重点林区组成的太行山生态屏障区域,为邯郸市西部山区重要的水源涵养区、生物多样性保育区。其建设方向以保育和造林为主。一圈:通过实施高规格绿化,在邯郸市绕城高速公路及其外围区域,依托城市外围滏阳河、团结渠、牤牛河、输元河水系,统筹山水林田湖,建设主城区景观生态林带、发展大型郊野公园,构建邯郸市市区外围生态防护效果良好、景观游憩功能突出的环都市森林生态圈。在各县(市、区)建成区周边,均要营建环城林带,以河流、道路为基质,公园绿地为补充,合理增加森林植被连续性,以形成环绕城市的生态绿化圈。一轴:依托南水北调总干渠、国道107等南北交通干道,通过高标准、高规格绿化,建设树种多样,层次完整丰富的林带,贯穿磁县、冀南新区、市主城区及永年区的绿色发展轴线。十廊:由漳河、滏阳河、洺河、卫运河、东风渠、老漳河、老沙河、团结渠、魏大馆排渠和民有渠等水系绿化构成邯郸市十大河流水系生态廊道,与市域西部山系和植被组成山水相伴、林水相依的良性生态格局。连网:指以邯郸市国省干道绿化为核心和引领,综合推进路网、水网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三种林带交错相融,形成空间上彼此联通、功能互补的立体生态网络,以实现“农田林网林茂粮丰,道路水网处处成景”的美丽景观。百镇:指以各乡镇街道为主体,针对各自不同的发展定位,开展的典型特色城镇绿化示范区建设,建设数量在百个以上,百镇建设是在森林城市创建过程中统筹城乡生态建设、构造人与自然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千村:以环境提升、生态保护、文化传承和经济发展为目标,不断优化环境,挖掘和繁荣乡村文化,积极发展森林旅游、林下经济和林特产品等,建设绿化美化香化、山水田园协调发展的美丽乡村,实现全市村庄环境的极大改善以及生态产业的快速发展,建设数量在千处以上。多园:指邯郸市全域内的各类生态休闲场所和公园绿地,包括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生态公园、郊野公园、森林养生基地、森林体验基地、城区各级公园绿地等,建设途径和形式多样。四、森林生态体系建设规划(一)城区森林建设工程。到2026年,邯郸市主城区绿地率达40.8%,绿化覆盖率达44.9%,虽然建成区人口显著增加,但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将稳定在17.60m2以上,远超国家标准;公共绿地分布均匀,市民出门500米有休闲绿地;城区有条件的街道全部实现绿化,街道树冠覆盖率达25%以上,新建地面停车场乔木树冠覆盖率达30%;建成区单个树种的使用数量占树木总量的比例小于15%,乔木种植面积占绿地总面积的65%以上,乡土树种数量占全部绿化树种使用数量的80%以上。新建的街旁停车场进行高绿量绿化,尽可能建设林荫停车场,绿化遮阴面积不小于停车场面积的30%。加强林荫路建设,乔木树冠覆盖率应超过30%,绿带中的乔木种植比例超过75%。加大绿化示范小区和单位的建设力度,形成城区绿化亮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县(市、区)完成环城林建设,平原区的县城四周300米范围内宜绿化地段全部绿化,山地丘陵区的县城四周500米范围内宜林荒山荒地全部绿化。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处郊野公园,面积不少于30公顷。(二)环城生态圈建设工程。以环城水系和绕城高速公路沿线为重要支撑,做好主城区环城林带建设,发展森林公园、郊野公园和观光采摘园等,统筹山水林田湖及城市生态屏障建设,实现主城区外围山青水绿和秀美宜居。规划新增造林面积5167公顷,其中规划近期3500公顷,中期1000公顷,远期667公顷。在市区西部打造“一山一带”绿色屏障,范围:北起永年区广府大街,南到青兰高速史村口南一公里,以西绕城高速公路为轴线,东西各延伸3公里,总面积约16667公顷,宜绿化面积约6667公顷(与环城林重合部分面积约2000公顷),重点开展生态防护林建设、景区周边绿化、特色经济林建设、景观绿廊建设和园区绿化等五大工程。以邯郸市北部滏阳河(丛台区、永年区段)、东部团结渠、南部牤牛河分洪道、滏阳河(磁县、冀南新区段)、西部牤牛河、输元河等大型水系为依托,建设环城绿带。依托环城原有的水库、湿地等资源,打造紫山、黄窑成语小镇、康庄水库、北湖-南吕固、北羊井、南湖-花官营、河沙镇等郊野公园或森林公园。(三)村庄绿化工程。完成2584个村庄的绿化工作,改造、新造林面积15503公顷,使集中居住型村庄(全市大部分村庄)林木覆盖率达到33%以上,其中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4%以上,分散居住型村庄(主要分布于山地丘陵地区)林木覆盖率达到20%以上。(四)“林路水”三网融合工程。在漳河、滏阳河、洺河等邯郸市主干河流两侧各栽植100m宽林带,其他普通河流两侧建设宽度各为50m的林带,到规划期末,全市的平均水岸林木绿化率达到85%。京港澳高速、大广高速、青兰高速、邯大高速、太行山高速、京广高铁两侧绿化带全部扩建或建设到100m。国省干线和普通铁路两侧,按照每侧各50m的标准开展绿化。不断提升农田林网的抚育管理和营林水平,到2026年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54.6%。(五)太行山区荒山绿化工程。在太行山深远山区,以飞播造林、封山育林为主,人工造林为辅,选择侧柏、油松、火炬、刺槐、黄栌、臭椿等耐瘠薄、干旱的乡土树种,模拟自然生态,营造大面积高质量的水源涵养林,以有效调节地表径流、防止水土流失。规划期内完成太行山荒山绿化建设面积50767.00公顷,包括人工造林30767.00公顷,飞播造林6666.70公顷,封山育林13333.30公顷。(六)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尽快推进完善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工作,对森林经营规划进行模拟预测和优化管理,以实现森林经营的多种目标效益。大力推行造林树种选择乡土化、森林绿地配置多样化、管护措施近自然化等措施,提升生态系统的近自然水平,建设造林绿化林木良种基地5处。倡导城市绿地的近自然经营模式,改造城市绿地,推动城市绿地上林木的公共生态服务功能提升,建设高品质的城市森林,改造现有部分生产绿地为小型游园和游憩型绿地。(七)绿道建设工程。依托现有道路,建设满足市区居民日常出行的城市“林慢道”和健身骑行绿道,如涉县清漳河两岸、肥乡区环城路、曲周县南开街、磁县中华慈大街、魏县环城水系和永年区永年洼等。依托城区公园内部道路,建设休闲健身为主要功能的健康徒步绿道。依托现有水系、湿地公园等岸线沿线公园绿地或生态用地,建设滨水休闲绿道。依托现有郊野公园、森林公园等,建设串联各景区的观赏绿道。(八)生态修复工程。加强矿山修复建设,坚持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按照相关部门批复的治理方案进行修复,规划在“创森”期间,共完成矿山迹地环境修复687.21公顷。加强湿地恢复建设,在输元河丛台区段,沁河、渚河复兴区段,洺河、老沙河邱县段,漳卫河馆陶段等地开展水系疏通、水生植物净化等工程,提升自然水体的自净能力和水生态修复能力。(九)自然保护地建设工程。不断提升青崖寨国家级保护区建设水平,做好辖区内涉及活水乡、管陶乡2个乡镇的社区共管工作,严控干扰和破坏保护区内生态环境的行为发生。加大永年区城南森林公园、朱山石刻文化园建设力度,持续提升响堂山国家森林公园、武安国家森林公园、紫山森林公园等的建设管理水平,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改造林相。推动建设大名县黄河故道生态公园、磁县炉峰山生态公园,规划依托现有林业资源,持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探索多种经营模式,激活国有林场的可持续发展机制。推动建设魏县鸭梨专类园、涉县南池核桃专类园,充分发挥本地经济林木集中的优势,统一规划设计,带动区域发展和农民增收,实现经济效益、林业科普、旅游体验观光等为一体的建设目标。推动建设肥乡城区水系公园、永年三洺公园等市级湿地公园。五、森林产业体系建设规划(一)特色经济林产业。以核桃、花椒、梨、苹果、桃、葡萄等经济林为重点,规划期内,新发展特色经济林19756公顷,完成提升改造经济林21620公顷,同时,培育、扶持一批优势果品品牌,努力提高市场竞争力。(二)特色苗木花卉产业。建设苗木花卉基地面积5323公顷,全市主要造林树种本地供苗率达到95%以上,良种使用率达到90%以上,形成较为完备的良种选育推广、生产供应、执法监管和社会化服务体系。(三)用材林产业。以魏县、大名县、成安县、鸡泽县、曲周县、邱县、临漳县、馆陶县、广平县、肥乡区、永年区等区县为重点,以面积和蓄积“双增”为目标,采取宜林地新造和现有林改造并重的发展方式,优化用材林树种结构,新建用材林基地8558公顷。(四)林下经济产业。充分利用各县(市、区)不同的地理和林业资源条件,发展林菌、林药、林禽、林畜等多种经营模式,建设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力强的林下经济基地,积极推广“公司+农户”的林下产业发展模式,走产业化发展、集约化经营的道路,实现林下经济产业的快速发展。(五)森林生态旅游产业。统筹整合全市森林、湿地等旅游资源,森林体验和森林养生旅游,培育林业生态经济体系新业态,重点包括武安市京娘湖、长寿村、涉县娲皇宫、峰峰矿区凤凰山、磁县溢泉湖、丛台区紫山等。同时,积极培育乡村休闲生态旅游,发展涉县王金庄、连泉,丛台区周窑、四留固村,磁县南王庄,峰峰矿区金村、张家楼,永年区王边村,邯山区小堤村等。六、森林生态文化体系建设规划(一)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植物园、人文景点等为载体,建设生态科普教育基地,普及生态科学知识。(二)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加强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其中义务植树基地面积市级每期不少于200公顷,县级每期不少于20公顷,全市义务植树尽责率保持在90%以上。(三)宣传标识系统建设。在各级城市公园绿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科普教育基地、城市绿道、休闲游憩地等区域加强宣传标识系统建设,通过语音解说、影像展示、图文解说牌、科普栏、标识牌、手册等各种形式,建设一批富有特色的宣传标识设施,系统地宣传森林城市知识、森林生态文化等。(四)生态文化保护。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建设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加大古树保护资金投入力度,明确管护责任制,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古树保护率和建档率达100%。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合理制定生态建设与文物保护措施,科学保护历史文化资源。(五)生态文化传播。结合各地特色林业产业发展,举办“梨文化节”“桃花节”“玫瑰节”等特色节事活动,通过游园、演出、展览、采摘等多种活动,展示当地特色资源,传播森林生态文化。推广应用市树(法桐、国槐)、市花(月季),鼓励各级苗圃培育市树市花的优良品种,开展市树市花的栽培、养护技术研究。七、森林支撑体系建设规划(一)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对山体、河流等地貌类自然边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各类保护地边界,以及生态敏感脆弱区、河湖水库一级水源地保护区等功能边界,在勘界的基础上设立统一规范的标识标牌,确保生态保护红线落地准确、边界清晰。建立监测监管体系及制度,在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依托国家和省级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实现生态保护红线监测的实时发布和及时反馈。(二)森林防火能力提升。加强林区防火道路和隔离带建设,着力构建功能多样化、效益最大化的林区道路网络。完善市防火指挥部的防火指挥功能,完成二维、三维地理信息系统和省、市、县三级防火指挥中心音视频双向传输系统建设,按照规定配备人员、防火物资装备及交通、通信设施,建设覆盖全市的森林火灾远程视频预警监控系统。(三)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能力提升。加强邯郸市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检疫御灾体系、防治减灾体系建设,无公害防治率84%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100%。(四)林业科技研究与成果推广。加大科技研究力度,加强基层林业站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推广先进林业技术。积极引进林业科技人才,构建林业发展的人才体系。(五)林政资源管理。全面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探索建立林权交易、森林资产评估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增强林业社会化综合服务能力。对林木采伐、木材加工、木材销售等进行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盗伐天然林、偷运木材、偷猎野生动物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定期开展打击林业犯罪专项整治活动。严格采伐限制额度,控制森林采伐量,严禁对防护林、特种用途林进行商业性采伐。加强木材运输的有效监管,对输入与输出的木材进行全面检查。八、规划实施保障(一)组织保障。成立由相关部门参加的邯郸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由市政府主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开展工作。(二)监督保障。将“创森”工作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评体系,由牵头部门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真正做到“创森”工作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充分调动各部门“创森”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定期督促检查“创森”工作和重点工程进展情况,严格落实工作问责制,对“创森”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三)资金保障。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把森林城市建设工程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建立和完善绿化建设奖补机制,激发社会各界开展造林绿化的积极性。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和优惠政策,建立正确的绿化发展导向。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到创建中来。(四)全民参与保障。引导社会公众参与造林绿化,提高生态环保意识,向公众宣扬“创森”精神,提倡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等理念使公众感受到创建森林城市与自身的密切联系,增强共同责任意识,提高和激发全社会参与“创森”的积极性。支持各类志愿组织与志愿者开展创建森林城市文明建设活动,为公众树立良好的榜样,营造全民参与、全民“创森”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