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企业优惠政策

河北衡水产业园区

河北衡水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河北衡水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关于印发《衡水市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衡水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25日 有效性:有效
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水市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衡政〔2006〕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衡水市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二OO六年八月十一日 衡水市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改善生态环境,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有关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从全局和战略性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循环经济的深远意义   衡水现在的市情是经济总量小、环境容量小、资源自给率低,既要努力实现经济的快速发展,又要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如果继续沿袭传统的“资源?生产?消费?废弃物”的发展模式,不但资源供需矛盾的瓶颈制约难以解决,生态环境承载经济发展的压力将急剧增加,保持快速发展将缺乏后劲,实现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步伐将大大减缓。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大力推进衡水循环经济的发展,能使资源和能源得到最合理和持久的利用,并使经济活动对环境和人的不良影响降低到尽可能小的程度,既可缓解我市资源约束矛盾、减轻环境污染、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我市实现经济更快更好发展的必然选择。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为核心,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降低废弃物排放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形成政府大力推进、市场有效驱动、公众自觉参与的机制,逐步建立适合我市市情的、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和运行机制,形成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得到根本改善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努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增长。   工作目标:到2010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比“十五”末降低20%(降至1.58吨标准煤);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下降到60立方米左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0%;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提高到70%,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74以上;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废塑料、废金属、废橡胶、废玻璃回收利用量提高到65%以上。   培育1个符合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园区,2个资源节约型城镇和20家循环型企业,通过五年努力,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发展循环经济政策法规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全市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水平大幅度提高,初步形成具有衡水特色的循环经济体系,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奠定基础。   三、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根据我市实际,以化工、化肥、食品酿造、造纸、电力、建材、木材节约代用等领域为重点,大力提高能源、水和土地等战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水平,逐步带动农业、建筑业、服务业等行业循环经济发展,减少废弃物排放,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企业层面,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夯实发展循环经济微观基础。以化工、化肥、造纸、电力等高消耗行业为重点,通过实施“三定一改”(定能耗限额、用水定额、污染物排放指标,开展综合节能节水和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改造),加快推进“四节一利用”(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废弃物循环利用),从源头和全过程充分利用资源,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和排放,实现资源消耗“减量化”。对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标准的企业,单位产品资源消耗超限额的企业,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清洁生产运行机制。到2010年,化工、化肥等高耗能行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比2005年降低15%以上;造纸、啤酒等高耗水行业单位产品取新水量比2005年降低15%以上;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05年减少15%。产业层面,推进结构调整,建设节约型产业体系。培育壮大化工、化肥、食品酿造等主导产业,加大用信息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力度,延伸和拓展产业链,降低产品单耗,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经济效益及资源集约化利用水平。   化工行业。以冀衡集团为重点,以高效消毒剂为龙头,整合现有资源,增品种,上规模,实现中间产品和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发展成为世界最大的消毒剂生产基地。到2010年,万元产值综合能耗降到1.6吨标准煤,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96%,实现“三废”“零排放”。   化肥行业。以银海化肥和景县化肥为重点,大力推广节能、节水和综合利用新技术,力争实现产品单耗大幅降低,废水“零排放”和废渣全部利用。到2010年,万元产值综合能耗降到1.5吨标准煤,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90%。   轻工行业。以衡水老白干、金光纸业、华林板业和长城木业为主,普及酒糟厌氧处理、酵母回收及综合利用、制浆黑液碱回收、纸机白水处理及回用等工艺技术和设备;积极发展浓缩废母液生产复合肥、石灰水生产清洁剂;推广建设粮?酿?饲一体化、林纸一体化工程。到2010年,食品酿造行业实现废水“零排放”,吨新闻纸取水量降到10立方米,吨箱板纸取水量降到25立方米。   电力行业。以衡丰电厂、冀州电厂为重点,大力提高燃煤发电效率、降低水耗,全面实现烟气除尘脱硫;鼓励发展秸杆发电。到2010年,30万千瓦以上机组发电煤耗降到316克标准煤/千瓦时,粉煤灰综合利用率、脱硫副产品利用率均达到100%,实现废水“零排放”。   区域层面,推进生态城市建设,构建节约型社会。城市发展要充分考虑资源条件和环境承载能力,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水、能源等资源。严格控制城市建设规模,逐步建立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生态城市新模式。   城市建设用地,要严格规划管理,科学划定适宜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合理确定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城市功能分区;引导人口向城镇集中,企业向园区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坚持集约化配置资源,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厂房,轻工、电子、医药等项目提倡建设3-5层厂房;积极引导农民统一建设多层住宅,鼓励农田向种植大户和农业示范园区集中,实现土地资源利用由外延粗放型向内涵集约型转变。   积极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和集中供热。民用和公共建筑要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设热量分户计量及温控系统。2006年起,全市城市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全部执行节能50%设计标准;对既有住宅和公共建筑逐步实行节能改造。推广应用CL建筑体系、混凝土搅拌/浇铸一体化设备和新型墙体材料,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组织实施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和地热能综合利用示范工程,积极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逐步建立建筑废弃物强制性限期处置制度。到2010年,全市新建民用建筑及公共建筑节能达标率达100%,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面积达到4万平方米,全面进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节能建筑比重达到30%,城市集中供热率达到90%;新型墙材生产量占墙材生产量的比重达到60%以上,城市规划区内应用比例达到100%,农村中应用比例大幅度提高。   突出抓好城市节水。在市区和县城组织实施区域性中水回用示范工程,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排水管网改造。从2006年起,3万平方米以上新建住宅、大型公共建筑均须建设中水回用设施,提倡执行分质供水,自来水、中水双水入户。到2010年,新建建筑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75%,市区和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60%和50%。   加快建立垃圾分类回收和处理系统。到2008年,县城以上城市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居民生活区垃圾收集设施均须改用分置式,实行垃圾分类回收。   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引导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向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方向发展。   着力构建节约型消费模式。积极倡导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活方式与消费观念,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家庭,要优先采购节能节水认证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和再生产品;鼓励宾馆、酒店、餐饮、洗浴企业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和消费;通过立法等手段,遏制过度包装、奢侈消费等浪费资源的行为,引导采用可再生、能回收的材料,减少包装废弃物。   四、政策措施和机制保障   1、加强规划指导。要把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作为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十一五”规划和各类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切实加强对发展循环经济的宏观指导。   市发改委要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水务局、环保局等部门研究制定能源和水资源节约利用及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领域发展循环经济实施方案。市统计局要会同市发改委等部门加强对循环经济统计评价体系的研究,加快建立循环经济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核算制度。   2、健全法规体系。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节约用水、建筑节能、再生资源回收、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管理办法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把发展循环经济纳入法制化发展轨道。   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对重点耗能单位、用水单位,组织开展节能监测和水平衡测试,挖掘节能(水)潜力。定期开展资源节约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检查高耗能、高耗水行业节能、节水情况,用能产品能效标准、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用水计划和取水定额执行情况等,严肃查处各种浪费资源行为。   环保部门要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对企业废物排放和处置的监督管理,降低排放强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强化政策激励。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落实国家和省促进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和环保产业的鼓励、优惠政策,对重大循环经济项目要优先核准或备案,优先保障能源、水、土地等生产要素供应,优先列入重点项目计划。   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资金的引导作用,把发展循环经济列入政府投资的重点领域,对重大项目给予直接投资、资金补助或贷款贴息支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和民间资本对循环经济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和投资建设。   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发展循环经济的支持力度,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研究、技术推广、试点示范和宣传培训等。   4、完善市场机制。积极调整和理顺资源与最终产品的比价关系,逐步建立能够反映资源真实成本和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推进阶梯水价政策和加大实施峰谷电价、丰枯电价的力度,改革现行供热体制,推行供热计量收费新办法,建立和完善盘活存量,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政策机制。   5、建立政府消费引导机制。各级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要加快建筑物及采暖、空调、照明系统节能和用水设施节水改造,将能效标识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和再生产品优先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引导社会消费。   6、进一步落实《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燃煤污染控制工作的通知》中的各项内容,加强对用煤单位和煤炭市场的管理工作,建立燃煤质量报告报送制度和低硫洁净煤配送制度,推广使用低硫、低灰份优质煤和添加固硫剂的洁净煤和按国家规定的期限配套安装烟气脱硫设施进行脱硫,严禁原煤散烧,提倡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能和其它清洁能源。减少二氧化硫排放,有效遏制我市大气污染逐步恶化势头,改善和提高我市人民群众生存环境。   7、认真开展资源节约活动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优势,在各部门间形成协调联动机制,共同促进资源节约活动的开展;建立清洁生产审核机构,完善创建清洁生产型企业的服务机制。   8、构建技术支撑。要把节约资源、环境保护、产业链接等循环经济共性和关键技术的研发,列入全市科技开发和产业化计划,提高循环经济技术支撑能力。增强发展循环经济的自主创新能力,特别是要充分发挥企业自主创新的主体作用,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要研究制定发展循环经济的技术政策,积极做好循环经济核心技术的引进、消化和吸收工作,努力突破制约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瓶颈。   9、搞好宣传教育。衡水日报、衡水电视台、衡水电台等各级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深入持久地开展发展循环经济活动。通过普及循环经济知识,宣传先进典型,使循环经济理念贯穿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各环节,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消费观,增强人们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各级教育部门要把循环经济发展理念和知识纳入基础教育内容,对广大中小学生全面开展资源短缺的基本国情、省情和市情教育,以学生影响家庭,以家庭影响社会,把节约资源、回收利用废弃物、保护环境变成全民的自觉行为,逐步形成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10、建立健全责任制。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组织领导。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本地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负总责,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要把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有关指标纳入政绩考核体系。   11、建立市发展循环经济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市发展循环经济的组织协调工作,市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局、商务局、国资委、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环保局、广电局、物价局、统计局、林业局、法制办、总工会、团市委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形成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切实有效地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