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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定市农村公路“田路分家”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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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9日 有效性:有效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定市农村公路“田路分家”实施方案的通知〔2013〕保市府办257号各县(市)人民政府、白沟新城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保定市农村公路“田路分家”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13年11月19日保定市农村公路“田路分家”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有关要求,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河北省农村公路“田路分家”推进意见的通知》(办字〔2013〕10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标要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把农村公路“田路分家”工作纳入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中,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整合资金、明确权属、建立机制、保障畅通”的原则,以抓试点、促全面,抓重点、促一般,点面结合、整体推进的方式,大力推进农村公路“田路分家”工作,逐步构建起田路权属明确、基础设施完善、道路安全畅通、养护管理规范、沿线环境优美、保持田园风光的长效机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基础。二、任务目标利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的时机,结合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安排,开展农村公路“田路分家”活动,按照平原地区“一路两沟四行树”模式、山区因地制宜、新建农村公路一步到位的原则,通过“明确路界、整修路面、修复路肩、疏通边沟、植树绿化、设置养护公示牌”6方面工作内容,明确农村公路占地权属。到2015年底,全市农村公路所有县道和60%以上的乡村道路实现“田路分家”,达到农村公路配套设施完善、路容路貌美观、农村整体环境大幅提升的目标。三、具体工作要求(一)明确路界。县道由县级政府(包括白沟新城管委会,下同)牵头,当地交通运输、国土资源部门配合,逐条明确路界,设立路界桩,发证确认;乡村道路由县级政府牵头,当地交通运输、国土资源部门和乡(镇)政府、村委会配合,对农村公路用地进行界定。(二)整修路面。由县级交通运输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路面整修规划并组织实施。道路整修要达到路面平整完好,清洁无杂物,排水畅通,不塌陷,不下沉。(三)修复路肩和疏通边沟。由乡(镇)政府、村委会组织发动群众,在当地交通运输部门指导下,按以下标准整修路肩、疏通边沟:一是两侧路肩达到1米(山区特别困难路段不低于0.25米),碾压密实,边缘顺直平整,无积水、沉陷,无堆积物和种植农作物;边沟上口宽不低于1米、下口宽不低于0.5米、深不低于0.8米;沿路地块每两户地界留有进地口,合理栽植树木。二是对路面平整,边沟、路肩较为完好的道路,进一步加以整修,达到规定标准要求,设置完善永久性路界标志。三是对边沟深浅不一、宽度不足及路肩坑洼不平的道路,重点是扩挖边沟、修补路肩,设置完善永久性路界标志。四是对没有边沟和路肩的道路,重点实施退耕还路,按照规定明确道路占地宽度,确定路界并洒灰线,整修路肩并开挖边沟。(四)植树绿化。由乡(镇)政府、村委会在当地林业部门指导下,选定道路绿化苗木、栽植树木,做到道路每侧边沟植树两行,树苗直径2公分以上,株距2米左右,行距0.5米以上,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苗木后期管护,及时开展挖坑浇水和涂红刷白工作,确保成活率不低于90%。(五)设置养护公示牌。县道由县级农村公路管理部门负责、乡村道路由乡(镇)政府负责,按照规定要求对每条列养路段设置养护公示牌。(六)筹措资金。道路整修资金以县级政府投入为主,省、市予以适当补助,鼓励社会各界捐助,形成多渠道筹资机制。四、实施步骤2013至2015年,利用3年时间分3个阶段,集中实施农村公路“田路分家”确权整修工作。(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11月至2013年12月)。各地要通过电视、广播、公示栏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召开会议、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深入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由乡(镇)负责组织,县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技术指导,对农村公路逐条摸底调查,摸清每条道路的长度、边沟状况、植树状况及沿路涉及的农户情况,以乡(镇)土地承包和道路规划情况为依据,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有关规定,确定路界,制定具体推进方案,全面启动“田路分家”工作。(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12月至2015年11月)。由当地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发动社会各界力量,采取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各有关部门分工合作的方式,按照任务目标和时间节点要求,2013年全市县道完成40%,乡村道路完成20%;2014年县道完成70%,乡村道路完成40%;2015年县道完成100%,乡村道路完成60%。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制定年度推进落实方案,并在总体目标中予以明确。(三)验收考核阶段(2014年6月和2015年12月)。2014年6月对2013年和2014年春季“田路分家”工作进行阶段性检查考核,2015年12月进行考核验收。“田路分家”确权整修工作完成后,由各地农村公路“田路分家”确权整修工作领导组织机构牵头,交通、林业等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检查验收组进行检查验收。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农村公路“田路分家”与确权整修工作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各地要立即着手谋划,将农村公路“田路分家”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及时召开动员大会,逐级签订责任状,将目标分解到每个乡(镇)和行政村,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县级政府全面负责农村公路“田路分家”工作,要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农村公路“田路分家”确权整修工作领导组织机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确权整修工作。推进工作要结合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绿化造林、绿色廊道建设,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发展。要加强政策引导,强化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二)明确责任。各乡(镇)、行政村要落实主体责任,合理调整集体土地使用功能,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群众利益,切实把好事办好,并做好农村公路后期养护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给予政策和资金方面的支持,共同推进农村公路“田路分家”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做好宣传工作,及时报道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营造全社会关注“田路分家”的良好氛围;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协调指导路面修复、路肩整修、边沟挖掘等;林业部门负责技术指导苗木选定、树木栽植、挖坑浇水等;财政部门负责整合涉农资金,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民政部门负责将农村公路维护工作纳入村规民约;水利、国土、畜牧、农业、电力等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三)整合资金。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目标一致、用途不变、渠道不乱、各记其功”的原则,将资金优先用于农村公路“田路分家”工作。各地财政部门负责对相关资金进行整合,结合交通运输、财政、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规划,将可用于“田路分家”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四)严格督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实行领导包片、包乡、包村负责制,加强督导,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全面完成。县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督导组要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反馈进展情况,通报工作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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