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园区建设的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14日
有效性:有效
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园区建设的意见 保市政[2009]111号 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园区建设的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快我市产业园区建设,推进“一主三次”、“工业西进”、“对接京津”三大战略的实施,依据国家、省有关政策,结合我市产业园区建设实际,制定本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快产业园区建设的重要意义目前,我市拥有1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个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涿州经济开发区、高碑店经济开发区、河北保定工业园区)、3个省级产业聚集区(定州市唐河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白沟·白洋淀温泉城产业聚集区、徐水工业园区)和37个初具规模、具有一定发展前景的产业园区,规划面积384平方公里,开发面积114平方公里,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18亿元,2008年实现销售收入985亿元,完成工业增加值248亿元,占全市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8%。其中:7个省级以上产业园区规划面积120平方公里,开发面积41平方公里,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24亿元,2008年实现销售收入589亿元,完成工业增加值144亿元;其它37个产业园区规划面积263平方公里,开发面积73平方公里,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94亿元,2008年实现销售收入396亿元,完成工业增加值104亿元。产业园区已成为我市重点产业聚集、发展的平台,县域经济的增长点,实施“三大战略”、促进工业化和城镇化相结合的有效载体。但总的看,我市产业园区建设还不适应经济快速发展的要求。一是园区数量多、规模小。全市44个产业园区中,已开发面积5平方公里以上的7个,1平方公里以上的19个,不足1平方公里的18个;年销售收入100亿元以上的1个, 50-100亿元的6个,10-50亿元的12个,不足10亿元的25个。园区虽数量较多,但总体规模偏小,支撑作用不强。二是规划水平低,缺乏应有深度。除7个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外,其它园区规划深度不够,部分园区没有聘请具有一定资质的机构编制园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没有做规划环评和产业发展规划。园区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缺乏衔接。三是园区定位不明确,产业特色不突出。部分园区发展目标、产业定位不明确,在空间布局、功能分区上存在“散、乱”的现象,导致园区特色不明显,重点产业不突出,产业配套度不高,难以形成较大规模的产业集群。四是土地、资金制约明显,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建设用地紧张,缺少开发运作平台,融资能力不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配套设施不全,直接制约园区发展,影响投资环境,造成项目前期工作时间长,项目招商难。五是管理方式粗放,缺乏规范、高效的机制。除7个省级以上开发区(产业聚集区)外,其余园区基本没有建立独立的管理机构,没有一套完整规范、高效的管理、运作机制,基本以政府为运作主体,缺乏多样化的市场运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我市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加速阶段,加快产业园区建设是把工业化和城镇化结合起来、通过促进产业聚集加快城镇化进程的重要举措;是优化投资环境、推进项目建设的重要抓手;是实现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途径。为此,一定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产业园区建设抓实抓好。二、产业园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又好又快发展、强市兴县富民中心任务,按照项目集中建设、产业聚集发展、资源集约节约的原则,着力打造一批规划科学合理、产业特色明显、基础设施完备、服务体系完善、管理规范高效的骨干产业园区,将产业园区建设成为全市加快推进“一主三次”、“工业西进”、“对接京津”三大战略的发展平台,优化投资环境、推进项目建设的可靠抓手,加快发展壮大产业集群的基地,实现工业化与城镇化相结合的有效载体。(二)任务目标加快推进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省级开发区(产业聚集区)建设,加大开发力度、完善基础设施、优化投资环境、加快产业聚集,使其对我市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为中心城市和次中心城市快速发展夯实基础。提升、规范、认定一批市级产业园区,搞好园区规划、完善运作机制、推进开发进度、加快招商引资、培育主导产业,使之成为壮大县域经济的重要支撑,为县域城镇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市形成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龙头,省级开发园区(产业聚集区)为支撑,市级产业园区为依托,县乡级园区为补充的发展格局。到2011年,全市产业园区规划面积达到472平方公里,开发面积达到181平方公里,销售收入达到2033亿元;到2013年,全市产业园区规划面积达到521平方公里,开发面积达到256平方公里,销售收入达到3100亿元。五年中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速,国家级开发区要达到30%以上,省级园区要达到25%以上,市级园区要达到20%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光电、风电、输变电设备制造为核心,以新型储能、高效节电、电力电子等产业为依托,全力打造“保定·中国电谷”。到2011年园区规划面积达到62平方公里,开发面积达到22平方公里,园区销售收入达到575亿元;到2013年园区规划面积达到88平方公里,开发面积达到30平方公里,园区销售收入达到760亿元。——省级开发区(产业聚集区):涿州经济开发区。到2011年,规划面积达到13.9平方公里,开发面积达到13.9平方公里,销售收入达到96亿元;到2013年,规划面积达到17.2平方公里,开发面积达到17平方公里,销售收入达到150亿元。高碑店经济开发区。到2011年,规划面积达到20.89平方公里,开发面积达到5平方公里,园区销售收入达到90亿元;到2013年,规划面积达到20.89平方公里,开发面积达到7平方公里,园区销售收入达到130亿元。河北保定工业园区。到2011年,规划面积达到8.9平方公里,开发面积达到3.46平方公里,园区销售收入达到61亿元;到2013年,规划面积达到8.9平方公里,开发面积达到5平方公里,园区销售收入达到100亿元。定州市唐河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到2011年,规划面积达到43平方公里,开发面积达到10平方公里,销售收入达到135亿元;到2013年,规划面积达到43平方公里,开发面积达到29平方公里,销售收入超288亿元。白沟·白洋淀温泉城产业聚集区。到2011年,规划面积达到37平方公里,开发面积达到18平方公里,销售收入达到87亿元;到2013年,规划面积达到37平方公里,开发面积达到25平方公里,销售收入超138亿元。徐水工业园区。到2011年,规划面积达到16平方公里,开发面积达到7.5平方公里,园区销售收入达到112亿元;到2013年,规划面积达到16平方公里,开发面积达到10平方公里,园区销售收入达到195亿元。——市级产业园区:到2010年,每个县(市、区)都要建成1个以上规划面积2平方公里,完成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环评、产业发展规划并设有专门管理机构的骨干产业园区。其中:规划面积2平方公里以上,开发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并通过认定的市级产业园区达到5个以上。到2011年,全市经认定的市级产业园达到13个以上,园区规划面积达到158平方公里,开发面积达到49平方公里,销售收入达到600亿元。到2013年,每个县(市、区)都要建成1个经认定的市级以上产业园区,全市经认定的市级产业园区达到21个以上,规划面积达到218平方公里,开发面积达到90平方公里,销售收入达到1200亿元。此外,各县(市、区)要依据城镇体系规划,结合特色产业壮大、中小企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谋划建设一批县级产业园区。三、着力抓好推进园区建设的关键环节(一)科学编制园区规划规划是园区发展的基础,规划水平决定了园区建设水平。要把制定园区规划作为园区建设的重点,与本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县城)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相衔接,与地方经济特色相结合。规划要适度超前,具有前瞻性和实用性,应基本满足未来10-20年经济发展的需要,可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做好园区规划。园区规划既要具有独立性,又要与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相结合。要充分利用城镇现有基础设施,做到资源共享,最大限度降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成本;要充分考虑城镇未来发展空间,为城镇化提供产业支撑和就业保障。要编制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点部位的城市设计,提高规划深度,增强规划的指导性和约束性。通过园区规划编制,搞好功能区划分,合理确定园区空间布局。明确产业定位。园区产业定位要科学准确,要结合本地产业基础、产业特色及优势条件,着眼未来产业发展趋势,确定1-2个重点产业,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未来3年、5年发展目标的细化和落实上。搞好规划环评。规划环评既是通过对园区周围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的分析,对园区开发、产业布局、资源配置等提出更为科学合理的战略安排,又是简化环评内容、缩短运作时间、完善项目建设前期条件的重要措施。要把规划环评作为避免园区建设可能引发环境问题和有效提升园区行政服务效率的重要抓手抓紧抓实。在环境指标约束日趋强化的情况下,要通过压减、淘汰落后产能,千方百计为园区内产业发展提供环境容量。(二)破解土地瓶颈制约土地是最紧缺不可再生的资源,是制约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能否解决好园区建设用地需求与有限土地资源的矛盾,直接关系到园区建设的良性快速发展。一定要站在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重要意义;一定要从土地供需矛盾将长期存在、建设用地供应日趋紧张、土地管理政策愈来愈严格的客观实际出发,树立起以“自力更生、内涵挖潜”为主解决用地需求的指导思想;一定要以加快保定发展的历史责任感、紧迫感,顾眼前、谋长远,解急需、打基础,多措并举、扎实有效地破解土地瓶颈的制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各园区要以集约节约和调整挖潜为重点,严格园区土地使用管理,进一步提高园区内土地的利用效率。国家级开发区内生产性建设项目投资强度应在每亩250万元以上,省级开发区(产业聚集区)应在每亩200万元以上,其它园区应在每亩150万元以上。要采取回购、依法收回等方式盘活园区内低效、闲置的企业占地。鼓励企业采取建设多层标准化厂房、零增地技改等方法,提高单位土地面积的投资强度和使用效率。建设用地向园区集中。各县(市、区)要抓住城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修编的时机,按照工业化和城镇化相结合的原则,推进建设用地向城镇集中、向园区集中。一定要认识到现有建设用地的存量,就等于将来满足用地需求的空间。在土地调查中,要如实客观反映建设用地占用情况。要分析研究现有存量建设用地状况,区分不同类别、依据不同情况,做好利用、改造、复垦、置换规划。在城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修编过程中,要把园区规划和城镇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统一起来,把园区内农用地调整为建设用地,为园区建设拓展空间。若限于土地利用规划指标不能调整的,应把区内基本农田调整到区外,为将来置换为建设用地打下基础。加强土地挖潜置换。要围绕园区建设,广泛开展建设用地的内涵挖潜,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将砖瓦窑地、工矿废弃地、未利用地和空心村等非农用地通过改造、复垦置换出的建设用地指标集中到园区。要统筹辖区内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做好与园区开发建设相对应的土地置换方案,并安排好每年的土地置换工作目标,认真实施,以保障园区建设用地需要。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园区的基础设施水平,直接关系到园区的吸引力和承载力。要用1-2年的时间,大力提升产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使园区成为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功能齐全、产业快速聚集的平台。适度超前开发建设,优化项目投资环境。项目建设用地短缺,审批征用周期长,征地拆迁工作难度大,基础设施不配套、不完善,是当前影响投资环境的主要原因。各县(市、区)、管委会,既要“顾眼前、解急需”,积极做好各方面工作,为现有建设项目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更要“打基础、谋长远”,按照园区规划,适度超前储备建设用地,滚动进行土地开发,搞好道路、供水、排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平整。有条件的园区可进行标准化厂房建设,变“项目等地”为“地等项目”,缩短项目前期运作时间,优化投资环境,为项目入驻搭建好平台。 鼓励多元开发,完善运作机制。园区开发建设要走多元开发之路,利用市场机制搞好融资,破解资金制约。提倡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开发建设模式,建立规范的、能与市场对接的公司化运作机制和平台,对园区内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等实行一体化经营。政府要提供优惠政策,对园区的土地储备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给予支持,以保障园区开发建设的良性循环。 (四)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搞好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完善园区管理机构和服务平台,是加快园区建设的重要保障。要本着“统一、精简、高效”的原则,加快园区管理机构和服务平台建设。 建立健全园区管理机构。各产业园区都要组建园区管理机构,可与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招商引资办公室等合署办公,承担园区管理职能,其内设机构要按照科学合理实际、基本职能具备、保障规范运作、逐步发展完善、力戒形成负担的原则进行配置。要引入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择优录用、能者受奖的竞争机制,实行管理人员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制度。建立专业化招商队伍,提高专业化水平,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招商活动,增强园区招商引资成效。搞好园区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支持社会力量进入园区创办服务机构,发展各类服务组织,为园区企业和项目建设提供技术、信息、人才、金融等服务。鼓励园区依托现有基础和优势产业,设立创新中心、研发中心、孵化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各类科技创新载体。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大公司集团在园区建立产学研基地。完善工作制度,强化规范运行。园区管理部门要根据职能和工作需要,制定完善配套的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要强化规范运行理念,提高工作效率,鼓励采用“一站式办理”和“全程领办、代办服务”等方式为投资者提供高效、优质服务。(五)完善相关配套政策要认真落实国家、省赋予各类开发区(产业聚集区)的管理权限和优惠政策,不得截留。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园区对国家政策没有禁止、且有利于加快园区发展的政策措施的探索尝试,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帮助。要创造性地贯彻和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园区)又好又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冀政[2008]48号)和省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确定首批省级产业聚集区的通知》(冀发改工综[2008]193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优先配置土地资源。要依法搞好土地整理,盘活土地存量,为产业园区发展提供必要空间。园区建设用地应纳入城市规划,在已确定的建设用地总量范围内,园区用地优先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市本级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中,优先安排产业园区内项目用地。园区内符合省、市重点项目条件的建设项目优先列入省、市重点项目计划。今后,各类新上、改扩建项目原则上全部进园区。提供金融服务。市金融办要积极组织、协调金融机构和有关部门搭建银企互动平台,加强园区内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与各类金融机构的对接与合作,努力保障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企业的资金供给。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对产业园区的综合指导和协调服务,要充分利用各种要素资源,为园区建设创造良好环境。各县(市、区)可依据相关政策,结合实际制定本县(市、区)产业园区相关政策。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保定市产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产业园区建设的综合协调和管理,组织申报省以上产业园区,认定市级产业园区,指导、检查和督导各县(市、区)产业园区建设,研究制定产业园区建设管理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园区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有关事项。市政府主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发改委、工促局、商务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规划局、建设局、中小企业局、科技局、统计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根据园区开发建设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倒排工作进度,及时解决园区建设与发展中的问题,确保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建立园区管理考核评价制度。制定保定市产业园区管理考核办法,明确市级产业园区的认定标准,每年组织认定一批市级产业园区。每年年初由市级以上产业园区所在县(市、区)政府、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沟·白洋淀温泉城管委会,根据园区开发建设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年度任务目标,经市产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与市政府签订产业园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年底依照责任书进行考核奖惩。二OO九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