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企业优惠政策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04日 政策文号:沧政办发〔2014〕31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目前,我市政府投资项目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前期手续不完善、未批先建、擅自变更设计、未经批准超概算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完善决策科学、投向合理、运作规范、监管严格的政府投资管理体制,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强化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管理,现就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联动机制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各类政府投资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资金、各类专项建设基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的国家主权外债资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建设的项目。对政府投资项目发改部门实行审批制管理。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履行相关程序及手续。市发改、规划、国土、环保、住建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和管理权限,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明确工作程序和责任,建立健全新开工项目管理联动机制。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单位应根据项目管理权限向市发改委报送项目建议书,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分别向市规划、国土和环保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用海)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完成相关手续后,项目单位向市发改委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附规划选址、用地(用海)预审和环评审批文件。项目单位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向市规划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向市国土部门申请办理正式用地手续。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后,项目单位向市发改委报送初步设计。审批初步设计后,市发改委根据建设条件落实情况下达投资计划。市发改、规划、国土、环保、住建等部门都要严格遵守程序和规定,加强相互衔接,确保各个工作环节按规定程序进行。根据有关规定,凡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下且建设规模小于5000平方米(含)的政府投资项目(不含办公楼),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只审核概算下达投资计划。二、严格履行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审批程序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文件要求执行。自2013年7月15日起,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楼堂馆所维修改造项目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因使用时间较长、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满足办公要求的,可进行维修改造。维修改造项目要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为重点,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禁豪华装修。按照有关规定,市级党政机关和直属部门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由市发展改革部门核报同级政府审批。市直属部门的所属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报市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参照《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标准(试行)》(国管房地〔2004〕85号),工程消耗量定额严格执行《河北省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冀建质〔2009〕605号)。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所需投资,统一纳入预算安排财政资金解决,未经审批的项目,不得安排预算。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财政资金用于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的维修改造。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适用以上规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照执行。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包括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培训中心,以及以“学院”、“中心”等名义兴建的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党政机关使用非财政性资金建设的楼堂馆所,应参照执行。三、强化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管理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是进行施工图设计的主要依据,经批准的总概算是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按照批准的总概算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相关规定及时申请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初步设计阶段是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之一,未经市发改委同意,任何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不得越过初步设计阶段直接做施工图设计。报批的初步设计总概算超出批准估算总投资10%的,要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修改初步设计。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未经市发改委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初步设计和突破总概算,不得擅自提高标准、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价格上涨、政策调整、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原批复概算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的,应向市发改委申请调整概算。建设单位违反规定自行增加建设规模、内容和提高建设标准而引起的概算增加,不在概算调整之列。对于申请调整概算的项目,市发改委将区别不可抗因素和人为因素对概算调整的内容和原因进行审查。对于使用基本预备费可以解决问题的项目,不予调整概算。对于确需调整概算的项目,须经市发改委委托工程咨询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后方予核定批准。对由于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监理单位过失造成调整概算超过原批复概算的,根据违约责任扣减有关责任单位的费用。对由于项目单位管理不善、失职渎职,擅自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增加建设内容,故意漏项和报小建大等造成调整概算超过原批复概算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对于超概算严重、性质恶劣的,将向市政府报告并追究项目单位的法律责任。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4日    

河北沧州产业园区

河北沧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河北沧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