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农村公路、国省干线交通安全城市化精细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农村公路、国省干线交通安全城市化精细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沧州市农村公路、国省干线交通安全城市化精细化管理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3月19日 沧州市农村公路、国省干线交通安全城市化精细化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国省干线、农村县乡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全面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道路交通便捷,预防减少交通事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农村公路、国省干线交通安全城市化精细化管理专项行动。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生命至上”理念,以公安部事故预防“减量控大”行动和沧州市“拆违建、促创城、畅交通、增绿量、优环境”活动为载体,以市委“严细深实快”作风教育为抓手,坚决贯彻落实王景武书记“坚持全域布局、设施完善、管理科学、整体畅通,推进县域间、城乡间直连直通”的指示要求,党政主导、协同共治,系统提升农村公路、国省干线交通安全城市化精细化管理水平,顺畅全市交通大循环和微循环,为经济发展和群众安全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提高群众出行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二、工作目标(一)道路安全隐患明显减少。道路基础设施、防护设施、管理设施应设尽设,排查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二)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机动车“三超”、“三驾”、逆行、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让行等显见违法行为百车发生率低于15%;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三轮汽车、低速电动车违法行为发生率低于20%;汽车驾驶人、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90%、80%、90%、70%以上。(三)安全治理效能明显提升。落实党政主导、群防群治的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推动市、县交安委及其办公室实体运作、部门联合执法,完成“智慧交管”建设任务,完善“情指勤督”指挥调度体系,打造交警中队数字警务室,健全网上网下结合巡逻模式,深化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应用,提升路面查控的针对性、精准度和实效性。(四)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国省县乡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0%以上,不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三、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沧州市农村公路、国省干线交通安全城市化精细化管理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组 长: 张文阁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副组长: 张 昕 市政府副秘书长成 员: 穆桂树 市公安局二级高级警长杨金平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谢 勇 市应急管理局二级调研员胡同发 市教育局二级调研员施万顺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张汉明 市交安办主任、交警支队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由穆桂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推动工作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参照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相应领导组织,制定具体行动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农村公路、国省干线交通安全城市化精细化管理工作,务求实效。四、步骤安排(一)试点打造阶段(2021年12月底前)。3月底前,组织召开任丘现场会,部署开展全市3条国道、2条省道、11条县乡道路共804公里的精细化、城市化管理工作,12月底前完成。(二)重点推进阶段(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底)。完成7条国道(施工路段除外)、44条段省道、25条县乡道路共2083公里的精细化、城市化管理工作。(三)全面复制阶段(2023年1月1日至年底)。完成249条县乡道路共2078公里的城市化管理工作,同步推进村级公路、无名路管理工作。五、工作任务(一)推进县域道路互联互通提升县(市)之间道路互联互通水平,补齐干线、增加支线,推进城乡道路交通便捷,在全市形成级配合理、畅通便捷的路网系统。2021年,普通干线公路续建项目5个、新开工项目2个,建设里程143公里,年内建成通车15公里。(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1、路口①路口交通标志、标线、减速带齐全、规范;②符合条件路口交通信号灯应建尽建;③路口交通组织优化达到渠化标准;④有条件的路口安装夜间照明设备。(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2、路段①交通标志、标线、减速带齐全、规范;②双向四车道及以上路段,中央隔离带应设尽设;③中央隔离带开口应封尽封,需保留开口处爆闪灯安装率达到100%;④公路两侧沟溏深度1.5米以上,路侧防护设施建成率达到100%;⑤符合条件路段实施“货车右行”管控达到100%;⑥穿村过镇路段科学优化交通组织,实现分道行驶,并安装路灯。(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3、路侧①占路集市搬迁率、占路摊点清理率达到100%;②影响交通安全视线的中央隔离绿化带、两侧树木的修剪率和广告牌匾清理率达到100%;③穿村过镇路段两侧按城市化标准管理,停车泊位应划尽划;④原则上每2公里设置1处固定宣传警示标语。(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三)深化交通科技设备应用①国省道平均3公里、县乡道平均5公里建设1处视频监控或高清智能卡口;②管控路段超过10公里的,原则上建设1处测速违法抓拍设备,其中穿村过镇、事故多发路段做到应建尽建;③货车靠右通行管控路段抓拍设备应建尽建;④试点路段交警中队全部建成功能齐全的数字警务室。(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六、工作措施(一)分步实施,强基补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照农村公路城市化、国省干线精细化管理的任务要求和步骤安排,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分步制定道路基础设施、防护设施、安全管理设施完善推进计划,逐条道路绘制“路线图”、排出“时间表”,着力补齐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短板。(二)部门联动,完善机制。一是“三同时”机制,新改建道路规划、建设与配套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二是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部门联合排查,市、县政府挂牌督办,剔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三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机制,公安、应急管理部门对死亡1人(含)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开展调查,分析人、车、路方面存在的隐患,并迅速予以整改。四是协调联动机制,公安、教育、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结合部门职责,紧密协调,牵头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校车、危化车安全隐患和农用机械交通违法专项治理。五是融合推进国省道“货车右行”,规范货车通行秩序;深化“任丘模式”,开展“平安村口”建设等农村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三)优化组织,减速控距。市公安局要以城市化、精细化为理念,建立全市各级道路路口、路段及其交通设施、科技设备基础台账,全面落实道路交通组织优化措施,特别要对交通流量较大、交通事故多发路段进行综合治理,科学渠化设计,引导不同性质交通流分道行驶,减少混合交通造成的通行冲突隐患,并大力度、全区域实施机动车区间测速抓拍措施,确保通行安全。(四)科技警务,常态治理。市公安局积极推动“智慧交管大脑”和“情指勤督”指挥平台建设,以交警中队数字警务室为依托,实现路面管理视频监控、指挥调度、分析研判、布控拦截等功能,以“警力跟着警情走”为原则完善勤务机制,扩大管控覆盖面,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及时发现交通违法、交通拥堵、交通事故和突发事件,快速出警干预、处置,提升快速反应能力和交通秩序治理水平,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五)加强宣传,举报监督。积极开展交通安全“七进”宣传活动,建立各级媒体、交管业务服务机构、农村“大喇叭”等宣传阵地,普及交通法律知识,劝导不文明交通行为,用典型事故案例“以案说法”,警钟长鸣。向社会公布热线电话、双微平台举报渠道,动员各界群众监督,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营造依法严管的浓厚氛围。七、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农村公路、国省干线交通安全城市化精细化管理是市委、市政府“拆促畅增优”中“畅交通”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推进城乡交通安全一体化统筹治理,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有效举措,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以“严细深实快”作风建设为指引,抓好落实,务求实效。(二)推动协同共治。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举措,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各成员单位要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为目标,立足部门职责,认真研究制定管理措施,标本兼治,形成工作合力。(三)强化督导考核。市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农村公路、国省干线交通安全城市化精细化管理工作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考核”,对推进有力、成效突出的予以表扬,推进乏力、进度迟缓的约谈通报,对重大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开展事故深度调查,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四)加强信息反馈。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反馈工作,推进成效、经验亮点要及时上报;每月1日要对上月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文字材料,报市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号:825907192@qq.com联系人:吕国涛 联系方式:0317-5522403 18931708606 附件:1、沧州市农村公路、国省干线交通安全城市化精细化管理标准体系2、路段打造任务分配表 附件1 沧州市农村公路、国省干线交通安全城市化精细化管理标准体系 为保证全市农村公路、国省干线交通安全城市化精细化管理工作扎实、健康开展,推进城乡道路交通便捷,预防减少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等,特制定本标准体系。 国省干线 一、路口建设标准(一)灯控路口:“三线两灯一区一限速”建设。三线:停止线、左转弯导流标线、人行横道线;两灯:人行横道信号灯、路灯;一区:大型汽车右转危险区;一限速:明确主路与支路限速值。有条件的路口增设非机动车和行人安全岛。双向2车道的灯控路口结合实际,参照此标准进行建设。(二)非灯控路口:“一线一灯两标志”建设。一线:人行横道线;一灯:黄闪警示灯;两标志:路口标志和礼让行人标志。(三)不规则路口合理渠化畸形路口或多枝路口的同时,完善标志、标线、信号灯的设置,不符合安装信号灯条件的可安装支路哨兵等设备,有条件的县市通过“工程治患”进行整改。二、路段建设标准(一)一般路段建设标准1、科技建设工程:按照平均每3公里交替建设一处视频监控或高清智能卡口,对超速、逆行、违法会车、违法超车等违法行为进行非现场抓怕;有条件的可建设AR鹰眼实景监控系统,跟踪治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2、货车右行工程:对双向四车道及以上道路每2公里施划一处“中重型货车右行”地标,每3公里至少安装一处抓拍系统,严管货车不按规定靠右通行违法行为;3、中央隔离工程:双向四车道及以上道路,增设中央隔离设施,参照《道路施工图纸》,结合交管实际,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开口予以封闭,未封闭开口安装爆闪灯、指示标志。4、宣传警示工程:至少每2公里设置一处固定式交通安全警示宣传牌。(二)特殊路段建设标准1、穿乡过镇路段建设标准(1)监控设施:实现视频全覆盖,每1公里至少安装一处监控设施;(2)照明设施:增加、完善夜间照明设施;(3)机非分离建设:设置护栏或施划彩色路面,保障非机动车、行人路权。2、事故隐患路段建设标准(1)防护设施:急弯、长下坡,临水、临沟溏深1.5m以上路段安装装路侧护栏(隔离栅或防撞墙);(2)限、减速设施:学校、医院、商业复杂、事故多发等路段设置减速、停车让行、警示提示等警告标志,加设非现场违法抓拍设备,对违法行为进行管控。(3)平安村口建设:支路与干路平交路口设置减速带、停车慢行、村庄、路口柱、爆闪灯等标志、设施。3、通车里程较短路段的标准对路段通车总里程小于5公里的,结合道路实际情况,合理施划标志标线、增设提示、告示标志;对路段通车里程大于5公里,且涉及2个以上管辖单位的,由相关管辖单位按照本标准协商建设。三、交通安全治理标准(一)集市治理:清除马路集市或迁移至路侧净区外区域,清理占路摊点。(二)牌匾治理:拆除、影响交通视线的广告牌匾。(三)绿植治理:切削影响视线、遮挡交通标志的绿植。(四)规范停车管理:道路两侧硬化路面停车泊位应划尽划,导向一致,停车规范。(五)路侧开口治理:对存在事故隐患的路侧开口进行封堵,未封闭路口设置村庄、路口柱等标志。四、勤务标准(一)建设数字警务室。辖区公路巡警中队接通公安网、视频专网、互联网,接入辖区道路自建卡口系统、视频监控信号,共享天网工程、雪亮工程等外部视频信号资源,建设具有视频巡逻、分析研判、违法抓拍、快速处置等功能的数字警务室,落实“情指勤督”,及时处置警情。(二)落实巡逻管控勤务。辖区公路巡警中队网上视频巡逻或实地巡逻,落实公安部巡逻执勤规定(白天4次、夜间3次),发现查纠交通违法行为,排查道路隐患,快速清撤事故现场。 农村公路 一、路口建设标准:完善“一灯一带”建设。平交路口根据交通流量或交通事故情况,设置信号灯、车辆停止线、人行横道线、礼让行人标识;有条件的增设人行横道灯。不符合安装信号灯的路口,完善让行标志、限速标志。支路与干路平交口设置减速带、限制速度标志。二、路段建设标准(一)一般路段建设标准1、科技建设:按照平均每5公里交替建设一处视频监控或高清智能卡口;穿乡过村路段实现视频全覆盖,有条件的增设照明设施。2、标志建设:完善禁令、指示、警告、指路等标志的建设,具备条件的路段,完善标线设置。3、宣传提示:每2公里设置1处固定宣传标语;农村“大喇叭”响起来。(二)特殊路段建设标准1、穿乡过村路段:对通视三角区不符合要求的平交路口,安装凸面镜、支路哨兵等装备,确保“看得见、看得清”;2、事故隐患路段:学校周边、穿村过镇、事故多发等路段设置减速、停车让行、警示提示等警告标志,有条件的增设支路哨兵、仿真警察、警车、非现场违法抓拍设备,对违法行为进行管控。3、平安村口建设:支路与干路平交路口设置减速带、停车慢行、村庄、路口柱、爆闪灯等标志、设施。4、通车里程较短的路段:对路段通车总里程小于5公里的,结合道路实际情况,合理施划标志标线、增设提示、告示标志;对路段通车里程大于5公里,且涉及2个以上管辖单位的,由相关管辖单位按照本标准协商建设。三、交通安全治理标准:1、停车管理:穿村道路两侧硬化路面可施划停车泊位的应划尽划,导向一致,停车规范。2、集市治理:迁集离路。3、打场晒粮治理:农忙季节,严禁占路晒粮,妨碍交通。四、勤务管理标准(一)乡镇交安办视频巡逻室建设:整合“天网工程”、“雪亮工程”视频监控资源和民间视频监控设备,搭建视频监控平台,乡镇交安办设置视频巡控室,对辖区县乡道路巡逻管控,逐步实现辖区内道路视频监控全覆盖。(二)乡镇交警中队建设:每个乡镇建设不少于3人(民辅警)的交警中队,履行交通违法查处、简易交通事故处理、交通安全宣传、农村系统应用四项职责,每天对辖区农村道路进行巡逻管控,查纠交通违法行为。(三)“一站一办”建设:深化提升“任丘模式”,加强“一站一办”建设,实行实体化运作,落实“摸、排、劝、宣、送”职责,按时完成月工作量基数;每个乡镇建设1个实体运行的警保合作站。 附件2路段打造任务分配表任务年度道路类型道路名称所在区域里程(KM)2021年度国道106国道任丘、河间、献县、泊头114104国道青县、沧县、新华区、南皮106205国道盐山、孟村、黄骅99省道沧州-保定河间、沧县89沧州-乐陵沧县、孟村、盐山63县乡道南吴路南皮、东光、吴桥98肃留路肃宁8.4东固路献县、泊头46.7大河路河间14大石路任丘12中兴路青县14李寨路沧县29.5腾千路盐山、南大港、黄骅54.3孟大路孟村12.5中辛路海兴中捷28南疏港路港口15.3合计 804 2022年度 2022年度 2022年度 国道105国道沧县、青县、东光、南皮吴桥、泊头、河间114228国道海兴20240国道肃宁23307国道沧县、献县、中捷、渤海新区、黄骅142337国道青县、肃宁、黄骅、河间115338国道海兴、盐山、南皮、孟村、泊头170339国道吴桥22.2 省道 省道省道千武线东光、盐山、南皮58.7省道天保线青县、任丘54.7省道南腾线南大港园区、黄骅43.4省道黄辛线海兴、黄骅40.8省道沧德线沧县、南皮、吴桥31.8省道海顺线南皮、孟村、泊头31.8省道富德线泊头15.6省道肃临线肃宁15.4省道韩苏线献县15省道香平线海兴14省道吕千线孟村6.1沧州-乐陵分线1孟村23黄银旧线黄骅27.2津汕高速黄赵连接线中捷园区25.4保沧高速景淮连接线献县、河间23.9保沧高速米沙连接线河间16.8石黄高速临港区连接线中捷园区16津汕高速南大港连接线南大港园区、黄骅15.9廊沧高速沧州西绕城连接线沧县、高新区14.5廊沧高速沧东工业区连接线沧县11.4北疏港互通-化工大道连接线中捷园区、黄骅11献县连接线献县10.3大广高速尚村连接线肃宁6.8津汕高速黄骅北连接线黄骅6.520条通车里程小于21条5公里各县市区58 县乡道 县乡道辛霞路东光、海兴、盐山、南皮95.6李杜路沧县、青县、黄骅68.4东大路献县、泊头、河间54.2赵张路沧县、海兴38.4腾千分线南大港园区、黄骅38南陈路泊头35.5时景路河间30青官路沧县、青县28.8肃献路肃宁、献县27.4马王路盐山25.4泊淮路献县、泊头25.3连耿路东光25沧河路沧县22献饶路献县23李村海防公路黄骅51.4大周路泊头34.4齐黄路黄骅33G106-韩村路献县30.7106国道-张支根献县28.2东西路河间27.2高后路泊头26.8辛金路东光26盐山-璋卫新河盐山23.5正七路任丘23港堤路南大港园区22合计 20632023年度249条县乡道各县市2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