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诚信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06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诚信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优化发展环境,推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提高沧州市的综合竞争力,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诚信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充分认识诚信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建设诚信政府是促进我市社会和谐,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需要。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要实现沧州的大发展、快发展,必须大力加强诚信建设。政府诚信是社会诚信的核心和基石。诚信政府建设,是保持社会和谐发展,塑造沧州新形象、增强竞争优势、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战略性任务。建设诚信政府是进一步提高改革开放水平的需要。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已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各级政府的施政诚信行为如何,直接影响着对外开放水平的提高。必须尽快适应形势的变化,努力改善行政方式、管理方式和服务方式,创造更加良好的政策、服务、信用、发展环境,以诚招商、以信引资,不断开创对外开放的新局面。建设诚信政府是推动社会信用、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信用不仅是市场经济的基础,也是各种社会行为的根本准则。社会诚信包括政府信用、企业信用、个人信用等等,个人信用是基础,企业信用是重点,政府信用是核心。良好的政府信用是诚信社会的保障。各级政府只有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正确履行职责与义务,才能取信于民,为个人信用、企业信用以至整个社会信用做出示范,从根本上维护社会稳定和市场繁荣。建设诚信政府是提高政府施政能力的需要。诚信产生号召力,诚信具有凝聚力。提高政府施政能力必须提高政府诚信力。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求真务实、科学决策、依法行政、优质高效,进一步增强政府管理经济和社会的能力和水平。要站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诚信政府建设的现实作用和长远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这项工作。二、诚信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以广大人民群众最为关心和投资者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从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损害政府形象的实际问题入手,全面建设政府信用体系,逐步树立起政府依法行政、公开透明、权力有限、办事高效的新形象,努力改善投资和经营环境,为沧州经济和社会的大发展、快发展奠定基础。(二)工作目标。通过各级政府的努力,力争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初步建立起“三个机制”:一是以各级政府为主体和电子政务为基础的政务信息公共披露机制;二是建立起评价行业、部门、行风的监督机制;三是建立起奖优罚劣的奖惩机制。形成面向个人和企业,覆盖社会经济生活各个方面的政府诚信体系,创立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三、诚信政府建设的主要任务和措施各级政府要以政务公开为重点,依法行政为核心,公务员信用为基础,全面加强政府诚信建设,不断强化公共服务意识,增加政务活动透明度,提高政府的公信度,引导和促进全社会的信用建设。(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政务公开,是各级行政机关施政必须遵循的一项基本制度。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沧州市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立足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运行机制,全力做好这项工作。各级政府要把招生招工、公务员考录、收缴和减免税费、财政收支安排、城市规划建设、农村土地征用、人事安排、重大工程招标以及救灾救济资金的使用发放等群众关心、社会普遍关注和最容易产生不正之风、滋生腐败的问题作为重点,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决策、行政行为的透明度,真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规范运作程序,确保政务公开的效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关于在全市实行政务公开运作责任制的规定》,认真解决政务公开中存在的透明度不高、避重就轻、不重整改等问题,规范政务公开的运作程序,建立长效的政务公开运作机制,努力做到公开内容规范、形式完善、程序严密、机制健全。乡镇、县级政务公开,要抓好巩固,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市级行政机关要借鉴乡镇、县级政务公开的经验,结合实际,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公用事业单位要重点公开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办事依据、条件、程序、过程和结果、服务承诺、违诺违纪的投诉及追究等,把群众关心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办事公开的切入点,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不断拓宽公开的内容和渠道。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外,对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均应在相应范围向社会公开。要围绕行政机关决策、执行、监督的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工作结果等事项,不断丰富和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逐步将政务公开从办事公开向决策领域公开推进。要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公示制、评议制等制度,普遍推广公开栏、明白卡、简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要加快推进政府上网工程,建好用好政府公共信息平台,以最便捷的方式公开政务和解决问题。要健全监督保障措施,定期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半公开、不公开甚至搞假公开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限期整改,确保政务公开的真实性。各级政府是实施政务公开的责任主体,要明确有关部门抓好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搞好监督检查。(二)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按照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各项配套制度,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着力解决好有法不依、违法施政、以权代法、滥审批、乱收费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政府及其部门的行政行为。要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服务意识,构建科学合理的审批管理机制和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完善严密的审批监督制约机制。要从严把握地方设立新的行政许可项目,除省政府规章设定的临时性行政许可外,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均不得以任何方式设定行政许可。要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成果,禁止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审批或变相审批国家和省明令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为经济和社会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要搞好社会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的清理整顿和脱钩改制工作,培育、引导和规范其独立、规范、依法执业。(三)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要以“执政为民、执法为民、服务社会和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重点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多头审批、效率低下、言而无信、履约率低、吃拿卡要、牟取私利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参评单位要各负其责,纠风办要搞好组织协调,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改变以往少数人评少数部门的做法,做到条块紧密结合,纠、评、建相互促进,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局面。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纠风工作责任制,认真查纠本单位、本部门、本行业存在的不正之风。要紧紧围绕优化发展环境,集中解决本单位影响制约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一切为了发展,一切服从发展”的浓厚氛围。围绕维护好、实现好群众的根本利益,着力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通过市、县、乡三级联动加直评、问卷测评、分类评议等方法,组织人民群众进行广泛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与单位年度工作考核挂钩,以评促改,促进各级各部门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提高依法行政、勤政为民的效率、质量和水平。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政务环境、市场环境和法制环境。(四)大力开展行政效能监察。行政效能监察,要从解决行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加强对行政决策和行政执行的监督。突出抓好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和决策责任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要加强对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监督,切实解决一些机关和部门效率低下、办事推诿、劳民伤财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充分发挥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的作用,严肃查处影响行政效能、损害发展环境的案件,促进政府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的提高。要把行政效能监察的重点放在认真检查各级政府及其公务员合法、合理行政,公平、高效、便民,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上,紧紧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公共投资项目落实情况实施检查,督促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按法定权限和程序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行政行为,保证政府投资效益,促进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要严肃行政纪律,坚决纠正和查处不认真履行职责,行政不作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保证政令畅通。(五)加强公务员的信用教育。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各级公务员进行讲诚信、守信用、求高效的教育和培训,帮助公务员了解国际和国内信用建设发展趋势,认清当前我市信用建设形势,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营造信守承诺、诚信为本的浓厚社会氛围。要将信用建设的内容纳入各级政府公务员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使每个政府公务员牢固确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养成执政为民、依法行政、为民办事的良好风尚,把政府的公信力提高到新水平。(六)积极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各级政府在搞好自身信用建设的同时,要通过政府推动,全面促进社会信用建设。一是深化企业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组织实施企业信用工程,积极引导企业诚信经营,杜绝假冒伪劣产品。二是大力弘扬信用文化,增强公民个人信用意识,自觉做到信誉为上,遵纪守法,诚实做人。三是加强社会信用法制建设,构建联合征信体系。四是积极培育信用市场和信用需求,促进企业法人和社会团体自觉守信。五是建立信用评估体系,制定信用评价标准,建立诚信体系征信和公示平台。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重点加强县域经济秩序的整顿,强化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改善投资环境;深入开展区域性产品的整治和打假工作,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型的路子,提高全市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深入开展以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农户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要通过严格执法,加强信用建设的法律保障,积极保护企业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大对走私、诈骗、偷逃税款、逃废银行债务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政府维护市场经济运行的信用度。(七)扎实推进政府廉政建设。廉政建设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维护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保证,也是政府取信于民的一个重要方面。要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群众最反感的问题抓起,加大专项治理的力度,努力使群众满意;要深化行政审批、财政管理、干部人事和投融体制、司法体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要坚决查办大案要案、严惩腐败分子,警钟长鸣;要把教育、制度、监督统一于廉政建设的全过程,努力构建惩治腐败的体系,建设廉洁、高效政府。四、加强诚信政府建设的要求诚信政府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各级政府及部门必须加强协调,齐抓共管,抓紧抓好,取得实效。(一)落实组织协调机制。市成立由市长任组长,主管市长任副组长及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市诚信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诚信政府建设工作的统筹规划,指导全市诚信政府建设。为便于组织协调,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也应明确责任,把诚信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二)制定好诚信政府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各级政府和部门要着眼实现诚信政府建设的长远目标,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深入进行专题调研论证,借鉴外地经验,紧密结合本地实际,作出诚信建设的科学规划,制定诚信建设具体实施方案,指导本地、本部门诚信建设工作。要加强对工作的督导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出成效。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会同相关单位,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并认真组织实施。其他部门要围绕我市信用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明确自身职责,发挥各自职能,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同时,要紧密结合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自身信用建设工作规划。(三)积极营造有利于加强诚信政府建设的氛围。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内容丰富的活动,加大政府诚信建设工作的力度。要充分利用报刊和网站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政府诚信建设的重要意义、基本内容、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目标,提高公务员对诚信建设的理解和认识水平。要大力表彰和宣传诚信建设先进典型及其事迹,树立正气,鼓舞士气,为建设诚信政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