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企业优惠政策

河北邯郸产业园区

河北邯郸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河北邯郸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冀政办字〔2020〕195号文件全面理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体制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31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冀政办字〔2020〕195号文件全面理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体制的通      知 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冀南新区管委会: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进一步规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95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邯郸市推进县乡两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邯办文〔2020〕30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现就全面理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体制通知如下。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理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体制的重要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部署的重大决策,全面理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和县级综合行政执法关系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和省委关于县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按照省文件要求,我市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改革可按程序整合县级农业领域全部执法事项到县级综合行政执法局,包括:武安市、鸡泽县、邱县、曲周县、馆陶县、涉县、广平县、成安县、魏县、磁县、临漳县、大名县、峰峰矿区、永年区、肥乡区、冀南新区;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政府,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不再承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一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有关县(市、区)政府、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理顺市、县两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体制的重要性,强化责任担当,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主动作为,理顺工作体制,为下一步我市合法、规范、有序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奠定坚实组织基础。二、构建工作衔接机制,全面理顺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体制(一)明确执法职责关系。市农业农村局对县级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农业执法工作负有监督、指导、协调、培训、考核责任。县级综合行政执法局应当按时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案件和投诉举报等执法事项,按要求认真做好农业执法相关工作。(二)建立移送抄告制度。市农业农村局和县级综合行政执法局之间应当建立移送抄告制度,由市农业农村局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移交条件、移交程序,规范移交材料,明确抄告单位,强化结果反馈等。移送抄告内容主要包括:农业农村领域执法案件、案情线索、投诉举报等内容。(三)建立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县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按时向市农业农村局报告农业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下达的各项农业执法工作任务,按要求报送执法信息。农业农村部门按案件调查需求进行鉴定、检测、咨询等工作,及时共享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信息,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及时共享行政处罚决定和执法统计信息。三、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保障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有关县(市、区)政府、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目标,压实责任,尽快理顺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和县级综合行政执法关系。要加强执法经费和执法装备保障,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能力,为我市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有关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管委会,要将规范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情况纳入地方政府履行推进本地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进行考核,对工作过程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的,要严肃问责。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