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2日
政策文号:文号:邯政办字〔2020〕36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为有效发挥投资和项目建设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带动支撑作用,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完成年度投资和项目建设目标任务,现提出如下意见。一、2020年全市投资指导目标总体指导目标: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8%;各县(市、区)指导目标:各县(市、区)要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通知》(邯发改投资〔2020〕20号)要求,完成全年固定资产投资预期指标。主要行业指导目标:为进一步稳投资,对主要行业指导目标进行分解。水利投资、农业投资和林业投资实现正增长;工业投资增长4%左右,其中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5.5%左右,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长12%左右;交通投资增长6%左右;市政基础设施投资增长15%左右;信息通信行业基础设施投资增长9%左右;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投资增长10%左右;科技、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卫生、社会、广播电视、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等相关服务业投资均增长5%以上;房地产开发投资扭转下滑局面。下达市政府有关部门市本级5000万元以上续建、新开工和储备项目指导目标:市城管执法局续建项目6个;市交通运输局续建项目6个、新开工项目1个;市建设局续建项目6个、新开工项目1个;市教育局续建项目3个、新开工项目1个;市水利局续建项目4个;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续建项目3个;市卫生健康委续建项目1个、新开工项目1个;市民政局新开工项目1个;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新开工项目1个。市政府部门储备项目规模和数量要处于全省前列。二、工作机制(一)实行“一包五督”机制。建立市级领导“一包五督”工作机制,即市级领导在按照联系县(市、区)(以下简称“联系点”)分包重点项目的基础上,负责对口督导联系点及分管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对口督导联系点及分管部门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在建、新开工和储备“三张清单”项目的推动谋划;对口督导联系点及分管部门中央预算内投资和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申报和推进;对口督导联系点及分管部门金融资金专项支持项目的对接和推进;对口督导联系点及分管部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的谋划和申报。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投资和项目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完成年度投资和项目建设目标任务。(二)实行项目前期手续集中办理机制。成立工作专班,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组织发展改革、财政、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行政审批等有关部门,集中地点、集中力量,统一办理项目各项前期手续,为项目开工建设争取时间。各县(市、区)也要明确一名县级领导专门负责协调项目开工前的各项手续办理工作。同时,创新审批方式,鼓励探索“虚拟审批”“容缺审批”模式,在办理资金来源手续、土地手续阶段,同时并联推进规划、环评、安评、施工许可等开工前各项手续办理,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压减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时间。(三)实行督导通报机制。固定资产投资指导目标实行月通报制度;重点项目实行每月“四色”评价和排名通报制度;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实行月通报制度;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实行季通报制度;金融资金专项支持项目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实行适时通报制度。三、保障措施和责任分工(一)加大重点项目推进力度。继续对省市重点项目实行日报备管理制度,坚持每月“四色”评价和排名通报,加快续建和保投产项目建设进度,形成更多实物工程量,对尚未开工计划开工项目,倒排工期、落实包联、责任到人,确保100个计划开工项目上半年全部开工。完善“三集中”推进机制,提前筹备二季度全省集中开工活动和上半年全市集中签约、集中观摩活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二)大力推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强化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改善企业投资管理,充分激发社会投资动力和活力,鼓励各县(市、区)在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缩短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办理时间,企业在依法获得土地、完成网上备案并作出相关承诺后,依法依规自行开展设计、评审,完成保留审批事项等前期手续,即可开工建设。同时,涉及的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全过程监管和服务,密切配合,帮助企业顺利验收达产。(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行政审批局、市商务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三)加强银企有效对接。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要加大项目的谋划、筛选;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要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要跟踪对接已入围国开行河北省分行、建行河北省分行、农行邯郸分行融资支持项目,并加大与其他金融机构联系对接,争取更多项目得到信贷支持。筛选轨道交通、5G等项目,对接中行“新基建”专项融资工作。加快与建行河北省分行签订总量300亿元的“抗疫情稳增长惠民生”金融支持战略合作协议。(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建行邯郸分行、农行邯郸分行、中行邯郸分行)(四)积极创新土地供给方式。要全面统筹本地资源配置,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立项手续齐全、征地拆迁补偿到位的项目,优先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各县(市、区)要加快征地组卷进度,形成争先恐后的工作局面。(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提高项目谋划质量。要紧紧围绕国家战略和国家大事、优势产业、创新驱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现代服务业、新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应急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乡村振兴和稳定脱贫、中央企业和行业龙头十大方向,以及“国家重点鼓励和支持的领域”“省市新一轮产业布局”“新型城镇化建设”“打基础、补短板、强弱项”四大重点领域,全力开展重大项目谋划工作。特别是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牵头作用,紧密结合我市“十四五”规划、“532”主导产业、各专业规划、行业规划等,尽快谋划一批高质量投资项目,做到“备而待用”,使全市真正形成“在建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的良性发展态势。(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六)加大项目招商力度。要切实加强大项目、好项目的招商引资力度,遵循新发展理念,围绕当地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领域进行招商,继续落实各级领导带头招商工作机制,建机制、出政策、定责任、重落地,实施一批产业水平高、辐射能力强的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投资促进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七)依法抓好入统工作。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对符合入库规定但尚未入库的项目,积极指导项目单位尽快申报入库;对尚未达到入库条件的项目,抓紧协调项目单位完善相关手续,待正式开工后尽快申报入库,切实做到应统尽统、不重不漏。同时,坚决杜绝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有效。(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统计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八)加强“三个清单”管理。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要及时更新完善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三个清单”,将清单项目全部纳入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管理,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对尚未在监管平台注册的续建和新开工项目,抓紧督促指导企业申请项目代码,填报项目信息;对列入储备项目清单的项目,年内具备开工条件的,自动转入新开工项目清单,形成项目滚动接续的良好态势。(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