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企业优惠政策

河北邯郸产业园区

河北邯郸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河北邯郸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邯郸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邯郸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馆陶县、魏县、磁县、临漳县、大名县、峰峰矿区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邯郸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       邯郸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国家《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和《河北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方案》(冀政办字〔2021〕30号)要求,统筹推进邯郸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到2025年底,完成邯郸市大运河文化遗产名录的梳理与甄别。王占元故居等重点文物修缮和永济渠故道考古工作基本完成,大名府故城考古遗址公园启动建设,并完成申报国家级考古遗址公园。卫河、卫运河邯郸段主干河道治理工作基本完成,馆陶段、大名段基本实现旅游通航。大名府、邺城、彭城等重点组团建设工作基本完成,邯郸市大运河文化带总体格局基本完成。到2030年底,邯郸市大运河文化遗产基本实现全面保护。馆陶县中心城区—徐万仓村、大名府故城—金滩镇—营镇两段实现旅游通航,邯郸市大运河生态廊道、规划交通道路基本完成,堤顶路全线贯通。美丽乡村与特色小镇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基本完成。大名府、邺城、彭城等十三个文化组团工程项目全部建成,邯郸市大运河文化品牌初步显现。到2035年底,邯郸市大运河文化遗产基本实现科学保护、活态传承、合理利用,传承及展示利用项目全面建成、有序开放。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改善,绿色生态廊道、交通体系全面建成。邯郸市大运河文化产业呈现全新发展格局,形成邯郸市大运河文化品牌。二、重点任务(一)文化遗产保护传承。1.实施文化遗产普查建档工程。完善邯郸市大运河文化遗产分级、档案分类、数字化信息库。系统实施大运河沿线水利工程的调查勘探、考古勘探、文化遗产的调查研究。持续推进永济渠故道、邺城遗址、大名府故城等重要历史运河遗址及城镇的考古研究。(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馆陶县、魏县、临漳县、大名县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底)2.实施文物保护维修工程。实施邯郸市大运河重要危险地段、沿线水利工程设施、重要遗址及运河遗产的保护修缮工程。(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漳卫南运河邯郸河务局;责任单位:馆陶县、魏县、临漳县、大名县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底)3.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程。推动魏县、大名县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相关县(区)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在馆陶县、大名县等六个县(区)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重点扶持当地能够与旅游开发、生产经营、展示利用等有效结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馆陶县、魏县、磁县、临漳县、大名县、峰峰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底)4.实施文化展示工程。对卫河、卫运河沿线的重要遗产点进行标识展示。遴选一批保存较好、价值突出的遗址展示厅,进行原址揭露或模拟展示,推进沿线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馆陶县、魏县、磁县、临漳县、大名县、峰峰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底)5.实施运河保护规划修编及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程。修编《中国大运河(河北邯郸段)遗产保护规划》(邯政办字〔2010〕21号)。推动申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加强大运河沿线遗产的保护研究,争取列入大运河世界遗产扩展名录。明确沿线保护区划内的环境风貌管控要求。(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馆陶县、魏县、临漳县、大名县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底)6.实施“一主多副”场馆体系建设工程。以“古都家国”为文化主题,打造卫河、卫运河、漳河等八个主题分馆,组成邯郸市大运河博物馆展示体系。建设郭隆真故居、细菌战遗址、善乐营会议旧址、金滩镇抗日联防大队旧址、周总理视察漳河村旧址等五处专题场馆。(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馆陶县、魏县、临漳县、大名县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底)7.实施专题文艺创作工程。深入挖掘大运河沿线历史人文资源,鼓励艺术创作。开展邯郸市大运河主题艺术创作活动,举办“卫运河杯”创作大赛等系列文化活动,打造“漳卫运河”“大名府御河”等文创品牌。(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馆陶县、魏县、临漳县、大名县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底)(二)河道水系治理管护。1.实施河道水资源配置与整治提升工程。推进大运河沿线区域水资源节约利用,加强沿线地下水超采治理。推动重点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健全水资源优化调度配置体系,多措并举改善邯郸市大运河水系资源条件,实现近期主要河段部分有水和远期主河道全线有水的规划目标。加强卫河、卫运河河道主槽清淤疏浚、堤防达标建设和险工治理。对邯郸市大运河全线堤顶路、植物护坡实施提升工程。(牵头单位:漳卫南运河邯郸河务局;责任单位:馆陶县、魏县、临漳县、大名县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底)2.实施水资源管控工程。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调整用水结构,强化农业节水,管控农业用水比重。推进工业节水减排,限制高耗用水和低效用水产业发展,加强城乡节水降损。(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馆陶县、魏县、临漳县、大名县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底)3.实施分段旅游通航工程。改善邯郸市大运河通水通航条件,通过引黄济卫水利工程,优化调度上游水库,保证卫河、卫运河生态基流。规划建设四个拦河闸坝,维持馆陶县公主湖公园—羊洋花木小镇通航现状,积极推进馆陶县中心城区—徐万仓村、大名府故城—金滩镇—营镇两段通航工作,打造集观光、旅游于一体的邯郸市大运河核心区段通航线路。(牵头单位:漳卫南运河邯郸河务局;责任单位:馆陶县、大名县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底)4.实施岸线及水利设施管控工程。落实卫河、卫运河岸线管控要求,划定岸线功能区,建设必要的防洪护岸、河势控导等生态保护建设工程,加快完善水利工程体系。组织开展河湖专项整治行动,积极推进大运河管理保护。(牵头单位:漳卫南运河邯郸河务局;责任单位:馆陶县、魏县、大名县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底)(三)生态环境保护修复。1.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工程。加大邯郸市大运河生态治理,采取植被恢复、生态补水等措施,加强河岸的保护修复。腾退两岸各两千米范围内违规项目及占用河堤的建(构)筑物。重点打造大运河沿线各类水利风景区。(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馆陶县、魏县、临漳县、大名县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2.实施绿色廊道建设工程。实施邯郸市大运河两岸植树造林工程。重点打造卫运河(馆陶城区段)、魏县东风渠、临漳县漳河、大名县小引河等七个特色生态风光带。实施滨河亲水空间建设工程,对馆陶县公主湖公园、驸马坟公园、大名县北湖公园进行提质升级。(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责任单位:馆陶县、魏县、临漳县、大名县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底)3.实施水环境污染防治工程。落实河长责任制,加强河道的管理和保护工作。持续推进大运河沿线排污口防污治理工作,加强工业污水的监管与治理工作。开展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污水截流与治理管控工作,实施河道两侧村庄环境整治工程。强化污染应急处理,在馆陶县、大名县合理规划设置河流监测断面,对邯郸市大运河进行动态预警监测,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馆陶县、魏县、临漳县、大名县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4.实施大运河风貌管控工程。开展大运河沿线风貌景观的规划编制工作。对沿线建筑高度、色彩、文化景观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馆陶县、魏县、临漳县、大名县政府;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完成时限:2022年底)(四)综合交通体系建设。1.实施旅游交通建设工程。馆陶县段推进国道G106馆陶绕城段项目建设工作。以济聊高速作为快速到达道路,利用现有城区主要南北向道路兰荣线,打造由北至南的运河风景道,建设滨河游步道。大名县段以G22邯大高速、S348、S224作为快速到达道路,利用现有李九牌村主要南北向道路,打造由北至南的运河风景道。依托卫河西侧堤坝,打造车行堤顶路及游步道。魏县段以卫河南侧道路为轴线,将其作为快速到达道路。依托卫河北侧堤坝,打造车行堤顶路及游步道。依托运河东西走向,拟建标准一级公路,硬化卫河大堤堤顶观光道路。依托扩挖的东风渠旧河道,建设安聊公路至卫河大堤之间的一级公路。(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馆陶县、魏县、大名县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底)2.实施旅游公共服务配套提升工程。建设“运河服务基地—运河服务中心—运河服务点”三级旅游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设置馆陶县、魏县、临漳县、大名县、峰峰矿区五处运河服务基地。(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馆陶县、魏县、临漳县、大名县、峰峰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底)在大运河沿线美丽乡村、遗址及水库等地段,设置运河服务中心和运河服务点,满足体育活动或短途自驾补给需要,提供保障服务。(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馆陶县、魏县、临漳县、大名县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底)(五)文化旅游综合发展。1.培育重点文化旅游产品。对馆陶县永济水镇、大名县大名运河古城旅游区、魏县梨乡水城风景区等现有文旅项目进行提质升级。聚力打造大名宋府名城旅游区、邺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两处国家级文旅产品。结合永济渠运河历史城镇与大名府故城考古遗址公园等重点考古遗产文旅项目,打造永济渠历史遗产廊道。2.建设运河文化旅游线路。打造邯郸市特色运河主题旅游线路,包括运河历史文化研学游、生态观光游、风情体验游。打造馆陶县、魏县、临漳县和大名县历史文化游等特色微旅游线路。3.打造运河非遗旅游产品。结合大运河沿线各县(区)专题非遗体验地,打造体验式文化旅游产品。(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馆陶县、魏县、磁县、临漳县、大名县、峰峰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底)4.开发文化活态产品。推动大运河沿线各县(区)文化产业园区、文化金融服务中心、文化创新创业基地的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馆陶县、魏县、磁县、大名县、峰峰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底)5.打造农业旅游商品。依托现有农业资源及观光产业,建设一批文化特色鲜明、休闲档次高的农业旅游景点,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业态。(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馆陶县、魏县、临漳县、大名县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底)6.打造工业旅游品牌。依托魏县传统棉纺织技艺、大名滴溜酒等制作工艺,结合魏县郭家坊土纺土织有限公司、大名滴溜酒业有限公司等商业品牌,大力推广工业旅游品牌。(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馆陶县、魏县、临漳县、大名县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底)7.培育研学教育项目。开发以运河传统文化、红色文化、民族文化、农业文化为核心的研学项目。建设乡村研学教育园区,开设运河历史、运河诗文、非遗技艺、民俗故事等参与度高的研学课程。(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馆陶县、魏县、临漳县、大名县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底)8.培育传统体育项目。结合沿岸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加快体育活动与休闲旅游的深度融合,积极开展各类传统体育活动。结合魏县刘庄梅花拳武校、大名县大街镇佛汉拳保护传承基地,举办邯郸国际太极拳运动大会、武术比赛等传统项目活动。(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体育局;责任单位:馆陶县、魏县、临漳县、大名县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底)(六)城乡区域统筹协调。1.实施运河城市建设工程。发挥邯郸市大运河文化引领作用,形成市域东部和南部的发展增长极,将我市大运河文化带建成高颜值的生态长廊、高品位的文化长廊、高效益的经济长廊。充分发挥大运河沿线有关县(区)毗邻大运河的地域优势,突出依河而建、因河而兴的城市特色,沿河打造新的县(区)景观中心。2.实施沿河特色小镇培育工程。打造金滩镇漕运文化小镇、龙王庙运河民俗小镇、回隆御河小镇、张二庄武术小镇、魏州桃花小镇、彭城运河陶瓷小镇等大运河特色小镇。3.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结合以名人文化、历史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代表的区域特色文化资源,依托村庄公共空间建设,打造“一村一品”的邯郸市大运河美丽乡村。4.实施智慧运河建设工程。构建大运河智慧管理平台和旅游体系。实现现有景区、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等重点公共区域免费无线网络全覆盖。鼓励和引导文化旅游与信息技术相结合,创新邯郸市大运河文旅产品与服务。(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馆陶县、魏县、磁县、临漳县、大名县、峰峰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底)三、保障措施(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邯郸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跨区域、跨部门重大事项的统筹协调力度,研究解决实施执行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督导重大任务、重点工程落地。切实发挥好相关县(区)主体责任,将邯郸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和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馆陶县、魏县、磁县、临漳县、大名县、峰峰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底)(二)加强经费保障。充分利用现有文物保护、水利建设、生态环保、文化旅游等资金渠道,形成多渠道、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优先支持邯郸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建设项目。(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馆陶县、魏县、磁县、临漳县、大名县、峰峰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底)(三)健全法律保障。整合各类执法资源,强化执法力量建设,依法查处各类违法事件,落实建设项目遗产影响评估和遗产监测巡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约束邯郸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相关行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馆陶县、魏县、磁县、临漳县、大名县、峰峰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底)(四)抓好督查评估。围绕邯郸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方案的目标、要求和措施,压实责任,发挥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定期对重大事项和问题进行跟踪督导,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馆陶县、魏县、磁县、临漳县、大名县、峰峰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底)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