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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邯郸市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邯郸市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邯郸市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       邯郸市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基础研究行动实施方案》(冀政办字〔2021〕85号),进一步加快我市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融通发展,提升创新驱动源头供给能力,推进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结合邯郸实际,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产业化”链条式发展思路,围绕我市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和制约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集聚高端创新资源,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主力军和企业生力军作用,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提升关键核心技术供给能力,建设高水平人才队伍,加快构建全社会支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机制和环境,为邯郸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体系基本完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投入稳定增长,全社会研发(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2.5%,基础研究经费占R&D经费比重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引进和培养一批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建成一批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全市省级以上研发平台达到150家,院士工作站(院士合作重点单位)达到15家。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和优秀企业家人才20名,推荐燕赵青年科学家、杰出青年基础研究人才、优秀青年基础研究人才30名。到2030年,基础研究体系更加完善,基础研究投入持续增长,基础研究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在优势领域取得一批重大原创性科学成果,创新驱动源头供给能力明显增强。三、重点任务(一)加大科技计划支持力度。1.鼓励申报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点支持河北工程大学围绕水利水电、资源勘测、人工智能、先进制造、生态环保、精准医学、智慧农业等领域,邯郸学院围绕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等领域,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围绕机电一体化、食品加工等领域,市中心医院、市第一医院、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市中医院等围绕特色重点疾病防控需求和临床应用研究,申报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2.积极承担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重点支持我市领军企业和优势企业与河北工程大学等高校共同在精品钢材、铁基新材料、天然植物提取、绿氢制备储备等优势技术领域开展应用研究,申报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等科技专项。针对产业需求和技术难题,支持企业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科院等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合作,联合开展应用研究,全面提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3.实施市级基础研究项目。进一步优化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统筹项目布局,持续加大财政科技资金对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抓好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共性关键技术和重大科技突破、创新生态环境营造,着眼创新体系建设,突出科技和经济结合,激发广大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二)支持重点产业关键技术研究。围绕全市重点产业技术创新需求,整合创新资源,聚焦重点产业领域科技创新,着力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卡脖子”难题。加快推动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生命科学等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发,为产业技术进步提供源动力。鼓励以企业为主体开展面向产业需求的应用基础研究。重点推进我市精品钢材、装备制造、食品加工、新材料、新能源、现代农业种业、智慧农业、安防应急等领域开展应用基础研究;支持特种气体、水利水电工程、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等领域开展前瞻性应用基础研究;围绕核电站安防装备、信息安全装备、应急能源装备、环境安全预警装备、视觉感知器件、物联网应用示范等核心技术,开展竞争前共性关键技术研究,推动前沿引领技术创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三)建设高水平研发平台。1.争创国家级研发平台。梯次推进企业研发平台建设,鼓励省级研发平台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国家科技成果奖,奠定国家研发平台基础。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平台给予100万元资助。重点支持晨光生物、七一八所、汉光重工和龙凤山铸业建设天然提取物、氢能与可再生能源、双介质动力技术、高纯生铁等国家级研发平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2.创建省级研发平台。鼓励河北工程大学、邯郸学院等高校、科研院所发挥学科建设和科技资源优势,联合省内企业,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对新认定的省级平台给予50万元资助。支持邯钢集团、邯郸制药、恒永公司等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加强基础研究,推荐申报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到2025年,新增省级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等研发平台70家,总数达到150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3.优化市级研发平台布局。围绕精品钢材、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健康等优势产业,依托高校、科研院所、技术机构和行业骨干企业,开展应用研究。支持市中心医院等引进国家、省医疗研发平台,在我市建立分支机构。到2025年,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研发平台达到200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4.培育新型研发机构。按照“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体制现代化、主营业务科技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的新型研发机构培育思路,注重人才团队建设、研发服务能力提升、知识产权运营保护、高质量企业培育、资本运作和市场的价值认可,坚持高标准培育,开展精准服务、精准施策、重点扶持,加速新型研发机构向技术源头和产业应用“双向拓展”。依托河北工程大学水利工程、地质资源等一流学科,发挥学科带头人作用,组织建设基础学科研究机构。到2025年,培育市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和基础学科研究机构10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四)壮大基础研究人才队伍。1.引进培育一批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细化人才评价标准,划分人才层次,建立科学规范的人才分类机制。着力引进一批海内外高端人才、两院院士、国内外创新创业团队,创新培育一批高层次人才、技术技能人才、创新创业人才、青年杰出人才和优秀企业家人才。(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实施人才激励政策。落实《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服务邯郸绿色崛起若干意见》(邯办字〔2019〕2号),对获得国家科技奖项(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省科技奖项(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企业技术创新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项目主持完成单位和个人,分别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3.申报国家、省人才专项。积极推荐申报“燕赵青年科学家”计划、“巨人计划”和“春晖人才”专项,加强培育中青年和后备科技人才,推荐省杰出青年基础研究人才、优秀青年基础研究人才,培养造就一批高水平人才团队,壮大基础研究队伍。(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推动科技基础平台建设和共享。1.加强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在精品钢材、智能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数字经济、空间信息等重点产业及关键技术领域,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超算中心”等一批科技创新基础设施,缓解设施供给不足问题。加大氢冶金、碳达峰、碳中和等基础研究设施建设投入。支持企业依托科研基础设施开展具有引领作用的原创性基础研究,加快提升科学发现和原始创新能力,助推重大成果产出。(责任单位:市科技局)2.提升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水平。充分发挥驻邯高校、科研院所作用,完善我市共享服务网络平台,提高入网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效率。定期发布和更新实现共享的仪器设备名录,推动更多科技基础设施、科学数据和仪器设备向各类创新主体开放,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通过征集、整合全市科研仪器资源,构建科研仪器公共服务预约平台,实现仪器共享平台精准化管理。(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六)构建开放合作新格局。1.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创新。按照“平等互利、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原则,强化与京津等先进地区合作,完善创新合作机制,围绕共同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实施基础科学研究合作计划。支持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科院等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与我市企业在基础研究、技术研发、智力引进、技术转移和技术产业化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加大与京津高校、科研院所签订科技合作协议,实施院校合作项目,共建大学科技园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的推动力度,争取国家、省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在我市布局。深入推进北大邯郸创新研究院、北科院邯郸分院、中科院空间信息研究院邯郸分院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2.开展国际科技交流合作。鼓励我市企业面向俄罗斯、日本、韩国、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开展科技合作,通过引进国外高端专家团队、推介国际行业先进技术、对接科研成果和市场需求,为本地企业转型升级、培育打造新的产业优势提供智力支撑,支持企业建设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海外研发中心。到2025年,申报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专项计划达到10项。(责任单位:市科技局)(七)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重点支持由企业牵头承担的国家重大创新专项、京津高水平成果在我市转移转化和企业自主开发的重大科技成果实施,催生一批附加值高、产业带动性强、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战略新产品。建设具有技术评估、成果推介、融资担保、知识产权等专业性和综合性科技成果转移基地,引导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在环保、特气、特钢等领域共建一批产学研相结合的中试熟化和产业化基地。到2025年,认定科技成果转化基地达到10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对基础研究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等多部门联动机制,推进多部门、多单位、多学科协同创新,推动全市基础研究快速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协)(二)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财政对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支持力度,支持社会各界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建立长期稳定增长的投入机制,引导驻邯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和优势企业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积极探索联合资助、慈善捐赠、公益基金等措施,引导企业和社会力量多元化支持基础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三)完善激励政策。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支持科研单位在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前提下,制定科技成果的使用、处置和收益分配细则。对高校、科研院所等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企业,探索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的办法,调动科技人员基础研究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四)营造良好氛围。规范科研领域诚信管理,营造以信任为前提、以诚信为底线的科研环境。加强科学普及,在新闻媒体开设科普专栏,推出一线科研工作者或前沿科学的专题介绍,提升公民科学素养。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我市科研作风和学风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科技创新环境和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协)解读链接:《邯郸市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行动实施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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