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邯郸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邯郸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邯郸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8日 邯郸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加快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方案的通知》(〔2019〕-80)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坚持统筹谋划、依法依规、求实创新的原则。加快工程建设,紧跟全省工作进度,2019年底前取消我市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5个,实施高速公路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推广应用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提高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效率,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工作目标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收费系统软硬件升级改造和相关设施建设,配合省交通运输厅完善收费政策和计费方式调整修订、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方案制定等工作。2019年12月底前,完成青兰、邯大高速公路与省系统联调测试和高速公路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设施建设,全市在籍汽车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安装率达到85%以上,高速公路入口通行车辆ETC使用率达到90%以上,具备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条件。2020年1月1日,按照京津冀一体化收费政策和差异化收费方式,实现省界不停车快捷收费。三、工作任务(一)加快工程建设。1.制定技术及建设方案。落实河北省总体技术方案内容和要求,根据全国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辅以车牌图像识别、多种支付手段融合应用”的技术路线,按照《河北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技术及建设方案》,结合邯郸实际制定《青兰、邯大高速公路取消省界收费站建设方案》。2019年6月5日已完成。(市交通运输局负责)2.做好前期工作。配合省交通运输厅7月15日前完成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审批,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等前期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3.做好施工招标工作。按照全省统一安排,8月25日前完成联网结算中心、ETC门架系统、各路段中心、收费站、收费车道改造等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工作,实现开工建设。(市交通运输局负责)4.对接全省升级结算中心系统。对接全省对ETC发行系统、国产密钥系统、高速公路收费费率及参数配置系统、清分结算系统、收费业务稽查系统、客户服务支撑平台系统等软件系统功能升级,改造通信传输系统硬件。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市交通运输局负责)5.对接全省升级路段系统。对接全省高速公路路段中心、收费站、收费车道各级收费硬件改造、软件系统升级、收费网络安全加固等工作。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市交通运输局负责)6.建设门架ETC软硬件系统。建设青兰、邯大高速公路各互通区间、省界ETC门架系统,开展ETC门架系统软件和北斗时钟同步系统安装调试。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市交通运输局负责)7.开展联调测试。完成与省系统联调测试工作,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按照全国统一安排,实现高速公路新旧收费系统切换。(市交通运输局负责)8.拆除省界实体收费站。拆除邯大高速冀鲁界主线收费站正线收费设施,配合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拆除青兰高速冀晋界主线收费站、京港澳高速冀豫界主线收费站、大广高速冀豫界主线收费站正线收费设施,配合山东省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拆除青兰高速鲁冀界主线收费站正线收费设施。保障正线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河北高速交警总队邯郸支队,临漳县政府、涉县政府、大名县政府负责)(二)实施高速公路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1.加快前期工作。按照省统一安排,2019年9月15日前,完成青兰、邯大高速公路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设施工程建设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审批,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工程施工招标等相关前期工作,9月25日前开工建设。(市交通运输局负责)2.抓好工程和制度建设。开展高速公路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设施工程建设,称重数据监测平台与车道收费系统实现联动,完善数据传输,健全高速公路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设施运营和管理制度等。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配合好施工建设和管理工作。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河北高速交警总队邯郸支队,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三)推广ETC发展应用。1.严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是所辖区域内车辆免费安装ETC车载设备工作的责任实施主体,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具体安装方案,组织督导推进ETC车载设备安装工作。按照公安交警部门登记的车辆信息,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摸清区域内未安装ETC车载设备的车辆底数,建立明晰台账,随时掌握ETC新增发行量和安装率。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金融机构要积极推进ETC推广和安装工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负责)2.科学制定计划。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照ETC发行任务目标,合理制定本行政区域ETC车载设备安装计划,并严格按照安装计划组织相关车辆前往ETC发行网点进行安装,与省高速公路管理局ETC发行部门做好网点设置对接,配合金融机构制定相应工作计划,增强服务意识,合理简化ETC安装办理程序。2019年6月30日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金融机构要将安装计划报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2019年内全市在籍汽车ETC安装率达到85%以上。(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负责)3.加快分类推进。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国有企业车辆及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特种车辆率先安装使用ETC。2019年7月底前完成。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组织道路运输经营企业,为客运车辆、租赁汽车安装ETC车载设备。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组织货运车辆安装ETC装置,现阶段采用非现金支付,享受车辆通行费折扣优惠,便捷获取通行费发票;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取消后,安装ETC的货车可通行ETC车道。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开展宣传动员,积极为社会车辆免费安装ETC车载设备。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局负责)4.强化安装措施。落实对ETC用户不少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实现机动车注册登记信息共享。在现有网点的基础上,配合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增加安装服务网点。在加油站、4S店、汽车维修厂、停车场、车流量较大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出入口广场等场所增加安装网点,做好一站式安装服务。同时开展互联网发行支持客户自行注册,提供现场安装、预约安装、上门安装等服务。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提供必要支持和条件保障。(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四)贯彻落实收费政策。1.规范减免政策。按照全国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通行费减免政策,配合省交通运输厅做好相关政策调整工作。2019年8月底前完成。(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2.调整收费政策。按照国家新修订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由计重收费调整为统一按车(轴)型收费。调整青兰、邯大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和计费方式,实现京津冀一体化。2019年9月底前完成。(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3.落实差异化收费。按照全省统一安排,积极落实推广青兰、邯大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引导拥堵路段、时段车辆科学分流,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通行效率。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4.完善信用体系。结合我省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青兰、邯大高速公路信用体系,对偷逃车辆通行费等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河北高速公路交警总队邯郸支队、人行邯郸市中心支行负责)5.推动政府收费公路存量债务置换。使用地方政府债券置换截至2014年底符合政策规定的政府收费公路存量债务,优化债务结构,减轻债务利息负担,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为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人行邯郸市中心支行、邯郸银保监分局负责)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邯郸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相关工作,定期汇总分析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市政府。如遇应急工程应按照规定简化基建程序,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建立工作台账制度、检查督导制度、考核问责制度和联络制度,搭建联络平台,实行日报送、周调度、月通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成员单位负责)(二)妥善安置从业人员。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坚持现有收费及相关人员转岗不下岗、不降职、不减薪,结合各自实际,市交通运输局要制定人员安置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通过补充空缺收费岗位、充实新开通路段岗位、转岗到系统内其他岗位、新开辟就业岗位、开展岗前培训等多种渠道,分流安置现有收费及相关人员,依法妥善处理职工人事劳动关系,充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给予必要支持。(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三)落实建设资金。市级财政对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专项建设资金给予支持。ETC车载装置安装主要通过市场机制筹措资金。系统和设施建设改造资金采用通行费收入列支、财政补助方式解决,其中政府收费(还贷)高速公路从市级专项建设资金补助和车辆通行费收入中筹措解决;经营性高速公路管理单位负责筹措所经营路段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专项建设资金。市级财政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做好调整预算及车辆购置税补助资金下达工作。鼓励通过市场机制筹措资金,保障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顺利开展。(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负责)(四)强化安全管理。加强相关设施和系统建设改造期间施工管理,保证施工现场安全。加强后期运营管理制度建设,保障系统和网络安全,确保收费系统安全运行。按照全省统一时间要求,安全拆除高速公路省界正线收费设施,保障正线公路安全畅通,对正线外的设施,统筹应急、养护、服务、监督检查和公安查控等工作综合利用。加强风险分析研判,制定应急保障预案。(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河北高速交警总队邯郸支队,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五)加强宣传引导。利用报刊、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强对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大力开展以“安装ETC,畅行高速路”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社会稳定。(市交通运输局、人行邯郸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