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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邯郸市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6日 政策文号:文号:邯政办字〔2021〕21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邯郸市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邯郸市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        邯郸市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一)编制目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防控可能影响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风险,建立健全邯郸市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体系,加强部门沟通协作,衔接“防”“救”责任链条,推动全市邮政快递业应急管理工作融入地方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能力,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维护寄递渠道安全畅通,保障邮政快递业安全稳定运行。(二)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快递暂行条例》《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河北省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全市行业实际编制本预案。(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邯郸市行政区域内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称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是指邮政快递业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运营网络阻断、用户信息泄露等危及邮政快递业安全稳定和寄递渠道安全畅通的紧急事件。邮政机要通信保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另行制定。(四)工作原则。在省邮政管理局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政府主导、行业主管、企业主责,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坚持统一指挥、密切配合、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坚持依法规范、加强管理,逐步实现邮政快递业应急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1.以人为本,科学应对。把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采用科学的方法、措施控制事态,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发生概率及减少其发生后造成的损失。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隐患,加强对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研究,规范防控措施和应急程序。加强预防基础工作,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3.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按照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分级管理、分级处置,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4.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处置突发事件坚持一个“快”字,信息上报快,部署控制快,预案落实快。处置方法科学妥当,以维护政治稳定、社会安全、确保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为工作重点,力求做到尽量减少社会影响,减少人员伤亡,降低危害。(五)事件分类。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按照起因源头分为两类。1.行业外事件引发的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交通运输事故等。(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职业危害和动物疫情等。(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2.行业内风险引发的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1)行业内风险:主要包括邮政快递业务旺季、代收货款纠纷、不正当竞争、经营权纠纷、企业兼并重组和破产倒闭等。(2)行业内事故:主要包括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设施和设备事故等。(六)事件分级。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Ⅱ级(重大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Ⅲ级(较大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和Ⅳ级(一般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1.Ⅰ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突发事件为Ⅰ级:(1)人员死亡、失踪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以上;(2)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3)邮政企业、跨省经营的快递企业运营网络全网阻断,或者部分省(区、市)运营网络阻断但是可能在全国范围内造成严重影响;(4)用户信息泄露1亿条以上;(5)超出事发地省级邮政管理机构应急处置能力;(6)具有对全国邮政快递业安全稳定运行和寄递渠道安全畅通构成严重威胁、造成严重影响的其他情形。2.Ⅱ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突发事件为Ⅱ级:(1)人员死亡、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2)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3)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全省运营网络阻断,或者省内部分市运营网络阻断但是可能在全省范围内造成严重影响;(4)用户信息泄露1000万条以上1亿条以下;(5)超出事发地市级邮政管理机构应急处置能力;(6)具有对全省邮政快递业安全稳定运行和寄递渠道安全畅通构成严重威胁、造成严重影响的其他情形。3.Ⅲ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突发事件为Ⅲ级:(1)人员死亡、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2)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3)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全市运营网络阻断;(4)邮件快件积压,超出事发企业7天处理能力;(5)用户信息泄露100万条以上1000万条以下;(6)具有对全市邮政快递业安全稳定运行和寄递渠道安全畅通构成严重威胁、造成严重影响的其他情形。4.Ⅳ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突发事件为Ⅳ级:(1)人员死亡、失踪3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下;(2)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3)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全县(市、区)运营网络阻断;(4)邮件快件积压,超出事发企业72小时处理能力;(5)用户信息泄露100万条以下;(6)具有对全市邮政快递业安全稳定运行和寄递渠道安全畅通构成较大威胁、造成较大影响的其他情形。(七)预案体系。本预案与《邯郸市邮政快递业人员密集场所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邯郸市邮政快递业运营网络阻断事件应急预案》《邯郸市邮政快递业用户信息泄露事件应急预案》《邯郸市邮政快递业重大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邯郸市邮政快递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等专项应急预案(见附件)共同构成邯郸市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本预案对事件分级、响应分级、应急管理机构体系、预防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后期处置、保障措施、预案管理等内容有明确规定的,邯郸市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内其他专项应急预案相关内容一般应当与其保持一致;专项应急预案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二、应急管理机构体系(一)指挥机构与职责。1.市邮政快递业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市政府成立邯郸市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对口副秘书长、市邮政管理局局长担任。市公安、应急管理、国家安全、消防救援、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民政、水利、交通运输、财政、新闻办等部门和单位以及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应急管理职责,承担市应急指挥部安排的应急响应任务。具体职责如下:(1)贯彻国家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省邮政管理局和市委、市政府应急工作部署;(2)统一领导全市邮政快递业应急管理工作;(3)研究部署全市邮政快递业应急体系建设;(4)审定邯郸市邮政快递业应急预案及相关政策、规划;(5)决定启动、终止邯郸市邮政快递业应急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指挥邮政快递业Ⅲ级和Ⅳ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配合国家、省邮政快递业应急机构在Ⅰ级、Ⅱ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时的处置;(6)其他相关重大事项的应急处置工作。2.市邮政快递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市邮政快递业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应急办”),办公室设在市邮政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邮政管理局局长兼任。具体职责:贯彻落实市应急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收集、分析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科学评估,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向成员单位通报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组织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预警、处置工作,对事件进行调查;督促成员单位及有关企业修订完善本领域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做好预案间的衔接;组织全市邮政快递业应急培训和演练;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3.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市邮政管理局:负责加强信息收集、监测等工作,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提出启动或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协助市应急指挥部实施应急预案;参与应急期间的督导检查;负责向省邮政管理局报告事故及救援情况;负责全市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沟通、协调;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处理以及本行业内应急演练、宣传培训等活动。市公安局:负责安全警戒、交通管制、维持秩序,协助事故区域人员疏散,参与现场应急救援及遇难人员身份确认,参与组织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依法对有关人员进行治安管理处罚和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开展相关刑事案件侦查等。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组参与救援咨询和决策;依法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等;协调组织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的救援和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抢险处置工作等。市国家安全局:对突发事件原因等协助展开调查;发现和防范利用寄递渠道从事的渗透、间谍、暴恐、分裂、颠覆活动,维护国家安全、信息安全和通信安全;协助做好突发事件现场的信息收集工作,提出处置建议。市消防救援支队:协调指挥火灾现场抢险救援、消除危险源、控制火灾发展和现场消防监护,协调组织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的救援和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抢险处置工作等。市生态环境局:协助对事故现场周边环境进行监测和分析;协助有关部门实施污染处置;监督管理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市市场监管局:协调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及12315指挥中心与邮政快递业申诉中心的对接工作,积极协助处理因突发事件出现的邮政快递业投诉事件等。市卫生健康委:协调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进入事故现场,对伤员进行救治,并协助提出抢险救援建议和意见,监测饮用水源安全情况等。市交通运输局:协调组织应急救援所需客货运输车辆,保障抢险救灾人员、应急救援物资和必要生活资料运输等。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做好遇难人员的遗体火化工作。市水利局:负责组织指导事故现场所涉河流、水库实施应急调度。市政府新闻办:组织指导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组织协调新闻媒体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协调指导突发事件处置的市政府主管部门,及时发声、回应社会关切。市财政局:根据市应急指挥部要求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安排,按照现行邮政领域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积极筹措本级应急资金,并及时拨付资金。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辖区内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参照本预案编制本级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主管部门,做好预案之间的衔接,并抄送市应急办。市邮政公司、各快递企业要设立相应的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和办事机构,负责组织本企业内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二)应急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市应急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下设抢险救援、治安警戒、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宣传报道、善后处置六个应急工作组。1.抢险救援组。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应急管理局,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职责:实施市应急指挥部批准的抢险救援方案,牵头组织指挥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抢险救援。迅速控制和切断突发事件源头,防止损失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努力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2.治安警戒组。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职责:协助处理突发事件现场的治安警戒、人员疏散、秩序维护、交通疏导、社会调查工作,依法做好前期调查取证工作。3.医疗救护组。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职责:组织协调调配救护车、医疗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等卫生资源,开展伤员和中毒人员急救转运、院内救治和现场卫生防疫工作,为现场救援人员提供医疗卫生防疫保障服务。4.后勤保障组。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事发单位。主要职责:重要物资运输及协调工作;为各级指挥人员、抢险人员提供生活与休息场所;开辟救援绿色通道,协助调集、征用救援车辆,组织公路抢修、维护,保证公路畅通;开展事故现场环境、大气、水源监测工作。5.宣传报道组。牵头单位:市政府新闻办。成员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事发单位。主要职责:统筹各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及时、准确、有序地报道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组织指导事发单位开展信息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6.善后处置组。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事发单位。主要职责:依法依规负责职责范围内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反恐事件由国家安全部门专业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调查),对有关责任人提出追究行政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的意见;负责其他有关善后工作。(三)专家库。建立健全邮政快递业应急处置专家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需要,市应急指挥部从专家库中确定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提供在应急状态下的咨询建议和技术支持,参与媒体宣传、应急防范知识培训、教材编审等工作。三、预防预警邮政管理部门牵头负责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预防监测工作,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提供配合。  (一)预防。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预防和应急并重的要求,建立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市邮政管理局负责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处置、统计分析,将预警信息及时上报市应急指挥部。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履行属地监管责任,邮政快递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市邮政管理局要加强对邮政快递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保障寄递网络的安全畅通。各邮政快递企业要按照《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本企业内容易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加强动态管理,及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制定本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加强从业人员突发事件预防应对的教育培训,定期开展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强化从业人员的突发事件预防意识,提升从业人员预防与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二)监测。由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依照相关职能,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的原则,加强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信息的监测收集、综合分析工作(通过邮政业市场监管信息系统、12305消费者申诉、社会举报投诉等多渠道多途径收集行业运行信息),通过对信息的分析、归纳整合等处理,判断行业运行的安全风险,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提出相应建议。各邮政快递企业要建立日常生产运行状况实时监测分析机制,通过监测获得内部预警信息后,对预警信息加以分析,将可能演变为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的情况,立即报告市邮政管理局,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并积极采取防范措施。(三)预警。1.预警信息。预警信息来源主要包括:(1)省邮政管理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及要求。(2)气象、水利、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对外发布的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社会群体性事件等预警信息。(3)邮政管理机构以及邮政快递企业上报的信息;通过邮政快递业监督管理信息系统、12305邮政快递业消费者申诉、社会举报投诉等渠道收集到的行业运行信息。(4)舆情信息。2.预警启动。市应急指挥部接收到有关风险信息后,经分析评估,认为可能发展成为Ⅲ级或Ⅳ级突发事件的,依照以下程序启动预警:(1)市应急办向市应急指挥部提出预警启动建议。(2)市应急指挥部在接到建议后2小时内作出是否启动预警的决定。(3)市应急指挥部作出启动预警的决定后,市应急办在1小时内,视情况采取电话、互联网、视频会议、传真电报等一种或者多种形式向可能受到影响地区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发布预警,部署防御措施。预警内容包括:可能发生的事件情形、起始时间、风险评估、影响范围,以及应对措施、警示事项等。(4)预警是否向社会发布,由市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如需发布,应当在接到事件信息报告后3小时内由市应急办通过公开信息渠道向社会发布。3.预警响应。预警启动后,根据实际情况市应急办采取以下部分或者全部措施:(1)加强对事件的监测,实施预警信息专项报送,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执行突发事件动态日报制度,并随时根据事态发展需要和市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增加信息报告频率,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及时通报事件信息。(2)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动态的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级别。(3)市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迅速到位,及时掌握相关事件信息,研究部署应对处置工作。(4)应急队伍和相关人员24小时备勤,随时待命。(5)指导督促相关邮政快递企业加强对本企业的应急监测,做好人员车辆调度、物资筹备等应急处置准备工作。(6)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7)其他必要措施。4.预警终止。(1)市应急办根据事态发展情况,认为符合预警终止条件的,向市应急指挥部提出预警终止建议。(2)市应急指挥部作出预警终止决定,提出后续处理意见。(3)市应急办在预警终止决定作出后2小时内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4)如果市应急指挥部就同一事件启动应急响应,则预警同步终止。四、信息报告(一)信息报告与接收。邮政快递企业应当对各类风险信息进行分析研判,认为可能演变为突发事件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第一时间报告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必要时可同时向市应急办上报。应急处置过程中,按规定及时续报进展情况。市应急办接到预警信息报告后,要立即分析核实,并通知可能受到影响的邮政快递企业和有关成员单位,做好预防和处置准备工作。(二)信息报告内容与方式。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内容包括:事件类型、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运营网络阻断、邮件快件积压损毁、用户信息泄露、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以及事件影响范围、程度、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成效。突发事件信息应当以书面形式报告。情况紧急时,应当先用电话等方式快报,随后补报书面材料。一般、较大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在事发1小时内,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向市应急办报告,特别重大、重大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必须在事发20分钟内通过电话形式、30分钟内通过书面形式向市应急办报告。五、应急处置(一)先期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企业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应当立即启动本企业应急响应,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并将相关信息及时通报与突发事件有关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群众。事发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确保人身安全前提下,立即组织本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遇险、涉险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威胁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对于本企业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者本企业人员涉事的事件,企业相关负责人员应当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劝解、疏导、协调等工作。(二)应急响应。1.Ⅰ级和Ⅱ级应急响应。Ⅰ级响应由国家邮政局予以确认并启动;Ⅱ级响应由省邮政管理局予以确认并启动。特别重大或重大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发生,市应急办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市应急指挥部召开成员紧急会议,迅速开展前期处置工作,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省政府及省邮政快递业应急机构,请求启动省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国家、省邮政快递业应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2.Ⅲ级应急响应。较大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发生后,市应急办和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时启动本地区、本部门的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处置工作,及时切断风险源,防止风险进一步扩散。同时在1小时内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应急指挥部请求启动应急响应。市应急指挥部立即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启动本预案,分析研究事件的基本情况、性质和成因,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处置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影响范围、成员单位会议的讨论意见以及协调处置方式、方法和拟采取的具体措施等。市应急办应按照市应急指挥部要求及时将突发事件情况上报省政府及省邮政快递业应急机构。3.Ⅳ级应急响应。一般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立即启动本地区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应急办报告。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有关部门的应急工作进行协调,维护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稳定。应急响应流程如图所示:应急响应流程图4.响应级别调整。对于比较敏感,或者发生在重点地区、重要时期、重大活动举办地的事件,可以视情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以根据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对处置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三)应急处置任务。1.市应急指挥部的应急处置任务。(1)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2)研究确定应急处置工作措施,部署应急处置工作;(3)指导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开展应急处置工作;(4)决定现场工作组成员;(5)决定应急处置人员与物资的调配;(6)其他应急处置重大事项。2.市应急办的应急处置任务。(1)市应急办接到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或者收到可能影响邮政快递业的相关事件信息通报后,根据事态发展趋势,立即组织分析研判,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应急响应建议;(2)根据市应急指挥部指示,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3)协调有关部门,安排应急处置所需人员和物资;(4)记录应急处置各阶段工作情况,收集相关信息,统计损失情况并进行初步审核;(5)统筹协调,推动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措施落实;(6)向社会通报、发布相关信息;(7)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3.现场工作组的应急处置任务。(1)迅速赶往现场,指导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控制和切断突发事件源头,疏散人员,抢救伤员,防止损失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2)及时掌握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重要情况,请示物资增援、人员救助等应急处置紧急事项;(3)根据现场情况和市应急指挥部要求,指导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制定并实施应急处置行动方案,妥善保护和处理邮件快件,维护用户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秩序;(4)记录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保存与突发事件有关的原始资料和凭证;(5)核实应急响应终止条件并提出应急响应终止请求,指导相关单位做好善后工作;(6)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4.专家组的应急处置任务。(1)参与研究制定应急处置方案;(2)研究分析事件信息、事态演变和应急处置措施,为应急处置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3)提出突发事件防范措施建议;(4)为恢复生产经营提供技术支持;(5)市应急指挥部委托的其他工作。(四)应急响应终止。1.应急响应终止条件。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终止应急响应:(1)突发事件得到有效处置,引发次生、衍生灾害的风险已消除;(2)受伤人员得到妥善救治;(3)社会影响基本消除;(4)相关部门、单位应急处置已终止。2.应急响应终止程序。Ⅲ、Ⅳ级应急响应终止时,市应急指挥部采取如下终止程序:(1)市应急办根据掌握的事件信息,确认恢复正常运行,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平息,向市应急指挥部提出Ⅲ、Ⅳ级应急响应状态终止建议;(2)市应急指挥部决定是否终止Ⅲ、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如同意终止,签发Ⅲ、Ⅳ级应急响应终止文件,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后续处理意见,及时向省邮政快递业应急机构报送有关情况;(3)宣布Ⅲ、Ⅳ级应急响应结束,通报采取的措施和效果以及应急响应终止后将开展的各项善后处置工作。(五)信息发布。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和全面。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播发新闻稿件、新闻发布会等,通过主要传统媒体、新媒体和官方网站进行发布。信息发布由市政府新闻办会同市应急办负责,统一对外发布信息。未经授权,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和对外发布信息。六、后期处置(一)善后处置。  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迅速恢复邮政快递业生产经营正常秩序,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事发邮政企业或快递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就受损邮件、快件向用户进行协商理赔。(二)事件调查。市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Ⅲ、Ⅳ级突发事件起因、经过、影响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对损失情况以及事故后果进行统计评估,对责任追究工作进行安排、协调或者督促,提出加强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工作要求。(三)总结评估。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市应急办负责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市应急指挥部汇报,相关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予配合。(四)责任追究。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和权限对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的全过程进行调查,查清事发原因,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事件发生单位以及相关邮政快递企业或个人,在发生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或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对隐瞒、谎报、缓报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因参与处置工作中不负责任、办事不力、扯皮推诿,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保障措施(一)应急队伍保障。公安、消防、医疗卫生行业的专业队伍是抢险救援主要力量。邮政快递企业应当加强专、兼职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建设,积极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二)通信与信息保障。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确定一至两名联络人员报市应急办,负责相关事宜的联络、沟通和指令传达等工作,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确保通信方式的稳定畅通。联络员变更要及时向市应急办报告。(三)物资保障。邮政快递企业应当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备,加强对应急物资、设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及时补充和更新,以备随时调用。要配备足量的防毒面罩、防护手套、灭火设备、急救药品等,在邮件、快件处理场所划定危险品隔离区,并设置显著标志。邮政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应急物资互助机制,签署互助合作协议,统筹协调各种应急储备物资,支援应急救援行动。为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市应急指挥部可以依法向邮政快递企业紧急调用人员、征用应急救援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被征用的物资在使用完毕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四)技术保障。各级政府应当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专业救援队伍和社会组织的合作,积极研发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监测预警、信息报告与发布、综合研判等工作水平,为应急决策、指挥、调度、协调提供技术支持。加强邮政快递业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基础数据资料库,储备各类应急管理信息资源。邮政快递企业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研发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对接,提高协同联动保障能力。(五)经费保障。需由财政负担的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资金,按照现行财权、事权划分的原则分级负担。邮政快递企业应当做好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予以协调。八、预案管理(一)预案演练。市应急办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定期组织指导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邮政快递企业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全行业应急处置能力。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演练等形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邮政快递企业应当制定本企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企业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二)预案修订。本预案由市邮政管理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市邮政管理局应当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并根据情况变化做出相应修订后报市政府审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及时修订预案:1.制定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发生重大变化的;2.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5.在应急预案演练或者应急救援中发现预案存在重大问题的;6.其他情形。(三)宣传教育和培训。1.宣传教育。市本级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应当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信息,宣传邮政快递业应急管理工作情况。邮政快递企业应当编制应对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的各种宣传材料和应急手册,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及其他有效宣传形式,做好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以及预防、疏散、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2.培训。市邮政管理局要将应急管理知识列为邮政快递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员培训的必备内容,切实提高行业管理人员的应急管理水平。各邮政快递企业要将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应急知识列为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内容,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积极组织突发事件应对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实际技能水平。九、附则(一)定义。本预案中有关数量、级别的表述既适用于本预案,也适用于邯郸市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内其他应急预案。有关数量、级别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本级,“以下”不含本数、本级。(二)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市邮政管理局负责解释。(三)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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