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邯郸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31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邯郸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邯郸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31日 邯郸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19〕152号)要求,改善和提高我市声环境质量,有效控制我市城区噪声污染范围和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划分年限本方案基准年为2019年。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二、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范围为邯郸市主城区,主城区范围依据《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确定,对邯郸市主城区(东至京港澳高速公路、新城东大街,南至环城高速公路、西至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北至青兰高速公路)中306.72平方千米的建设用地进行划分。三、声环境功能区分类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规定可划分为4类功能区,其中: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四、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各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表1规定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表1 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昼间dB(A)夜间dB(A)0类50401类55452类60503类65554类4a类70554b类7060备注:(一)表1中4b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适用于2011年1月1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铁路(含新开廊道的新增铁路)干线建设项目两侧区域。(二)在下列情况下,铁路干线两侧区域不通过列车时的环境背景噪声限值,按昼间70dB(A)、夜间55dB(A)执行:1.穿越城区的既有铁路干线;2.对穿越城区的既有铁路干线进行改建、扩建的铁路建设项目。既有铁路是指2010年12月31日前已经建成运营的铁路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铁路建设项目。五、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一)划分方案因邯郸市主城区内无符合0类声环境功能区条件的区域,此次不作0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分,1-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如下:表2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功能区编号/名称边界或范围规定1类区I-1京港澳高速-苏里纬一路(规划路)-苏里经四街(规划路)-苏里纬五路(规划路)-苏里经五街(规划路)-苏里纬九路(规划路)-京港澳高速-赵都路-东环路-北仓路-滏东北大街-北环路-中华北大街-输元河南路。I-2京港澳高速-和平路-东环路-人民东路-陵西北大街-联纺东路-中华北大街-北仓路-东环路-友谊路。I-3新城东大街-贾中线-蔺相如大街-规划路-尚代线-邯馆公路-新城大街-联纺东路-秦皇大街。1类区I-4京港澳高速-贾中线(规划路)-支漳河西岸-邯大路-滏东南大街(规划路)-物流中路(规划路)-滏阳河东岸-浴新南大街-渚河路-支漳河北岸。I-5京广铁路-人民西路-百家大街-联纺西路-前进大街-北仓西路。2类区II-1京港澳高速-输元河南路-中华北大街-北环路-京广铁路-青兰高速。II-2新城东大街-新区纬一路-秦皇大街-邯临公路-东兴大街-经规划路一-经规划路二-美的路-惠泽路-邯临公路-贾中线(规划路)-苏黄路(规划路)。II-3和谐大街-经规划路一-秦皇大街-苏黄路(规划路)。II-4滏东北大街-北仓路-中华北大街-联纺东路-陵西北大街-人民东路-东环路-和平路-京广铁路-北环路(除III4外)。II-5京广铁路-北仓西路-前进大街-联纺西路-百家大街-人民西路-京广铁路-滏阳河-建设大街-复兴路-古城路-人民西路-西环路-邯长铁路-南水北调总干渠-滏阳河南岸。II-6秦皇大街-联纺东路-新城大街(规划路)-邯馆公路-荀子大街-贾中线-京港澳高速-邯临公路。II-7京港澳高速-友谊路-东环路-诚信路。II-8京港澳高速-支漳河北岸-南环路-渚河路-京广铁路-和平路。II-9浴新南大街-滏阳河西岸-物流中路-京广铁路-南环路-西环路-邯钢路-京广铁路-渚河路。II-10京港澳高速-物流中路(规划路)-滏东南大街(规划路)-邯大路-南环路-贾中线。II-11牤牛河南岸-滏阳河西岸-滏西大街-滏阳大道-京广高铁。II-12京港澳高速-青兰高速-滏阳河东岸-Y246乡道。3类区III-1东兴大街-邯临公路-京港澳高速-经规划路一-和谐大街-苏黄路(规划路)。III-2东兴大街-苏黄路(规划路)-贾中线(规划路)-邯临公路-惠泽路-美的路-经规划路二-经规划路一。3类区III-3京港澳高速-苏里纬九路(规划路)-苏里经五街(规划路)-苏里纬五路(规划路)-苏里经四街(规划路)-苏里纬一路(规划路)。III-4滏阳河西岸-电厂街-北仓路-新兴大街-果园路。III-5京港澳高速-诚信路-东环路-邯临公路。III-6京广铁路-邯钢路-南水北调总干渠-复兴路-滏阳河南岸。III-7尚代线-邯规划路一-蔺相如大街-贾中线-荀子大街-邯馆公路。III-8南环路-小西环(规划路)-机场路-物流中路-西环南街。III-9机场路-马峰路-南水北调总干渠-临港产业园规划北边界。III-10牤牛河南岸-京广铁路-创业大道-青兰高速-南水北调总干渠。III-11中华南大街-青兰高速-创业大道-滏阳大道。4a类区高速公路京港澳高速(涉主城区段)、青兰高速(涉主城区段)。城市快速路东环路、西环路、南环路、北环路、邯武快速路(城建段)。城市主干路人民路、中华大街、滏东大街、滏河大街、光明大街、浴新大街、铁西大街、建设大街、前进大街、赵都路、东柳大街、新兴大街、邯磁路、学院北路、渚河路、联纺路、北仓路、邯钢路、复兴路、小西环、邯马公路、南连接线、邯大路、果园路、果园北路、百家大街、秦皇大街、高速西街连接线、世纪大街、邯馆公路、新城大街、贾中线、蔺相如大街、荀子大街、毛遂大街、创业大街、滏西大街、滏阳大道、中华南大街、邯临路、人民东路连接线。城市次干路陵园路、丛台路(岭南路)、水厂路、农林路、和平路、陵西大街、光华大街、变电站南路、石化街、百花大街、赵苑北街、油漆厂路、从台北路、环城西路、广泰街、邯山街、华山东街、华山西街、东柳西街、秀水路、泰和路、左西街、古城西北路、纵横东街、赵王城西北路、古城北路。站场邯郸客运总站、邯郸客运北站。4b类区铁路干线京广铁路、邯济铁路、邯黄铁路、邯长铁路、京广高铁。站场邯郸火车站、邯郸东站(高铁站)。(二)其他说明1.4类声环境功能区,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的确定方法如下:(1)4a类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5m;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40m;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5m。城市快速路和城市主干路、次干路、规划的轨道交通线路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0m;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35m;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0m。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2)4b类区: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的,距离为55m;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的,距离为40m;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5m。2.《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未划定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因此本方案未划定0类声环境功能区。本方案发布后至下次修订前设置的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执行。3.《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中的未建成道路,建成前后分别按照各自道路等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邯郸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中未建成道路,建成后按城市快速路等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邯郸机场不在本方案划分范围之内。本方案划分范围内受飞机通过(起飞、降落、低空飞越)噪声影响的区域,声环境质量管理标准执行《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88),无飞机通过时,按照本方案划定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管理。5.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内的建筑工地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6.目前邯郸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正在修编,如国土空间规划成果与现有城市总体规划相比有较大变化,邯郸市人民政府将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适时对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进行修订。7.生态涵养区内花官营乡(中心区域)及京广铁路以西的村庄执行2类声功能区标准限值;京广铁路以东的村庄执行1类声功能区标准限值。六、划分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对环境噪声昼、夜间时间段相关规定,本方案“昼间”和“夜间”的时间段划分:昼间时段为6:00~22:00;夜间时段为22:0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