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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11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                                                                    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为全面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8〕182号),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规范有序发展,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工作目标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进一步推动健康邯郸建设。全市统一规划,建设一个数据权威、标准规范、业务融合、信息安全的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实现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跨业务的信息共享和数据应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和健康服务机构创新服务模式,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和云计算等技术,多层次提供智慧医院、健康小屋、电子健康卡、网上购药、便民支付、远程医疗、家庭医生等便捷、智慧、精准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不断提升医疗卫生现代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全市居民的就医获得感、健康幸福感。二、重点任务(一)建设市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全市统筹规划,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整合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健康服务、养老康复等数据资源,建立“邯郸市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建设完善市、县两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全市健康医疗大数据共享应用平台,梳理大数据资源目录,统一业务数据交互标准,建立全市人口信息、电子病历、健康档案等基础数据库和各类业务专题数据库,强化数据资源共享和应用管理,以应用汇聚数据,以数据促进发展,实现数据跨机构、跨部门、跨区域互联互通和应用发展。(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县级政府<含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二)搭建“健康邯郸”信息服务平台。依托健康医疗大数据和邯郸特色“健康小屋”服务,整合线上线下医疗健康资源,打造“健康邯郸”信息服务平台,通过手机APP、微信公众号、互联网门户、健康小屋等服务形式,为全市居民提供健康档案、预约挂号、智能导诊、线上问诊、家庭医生、网上购药、慢病管理、健康管理等便民惠民服务。作为全市统一服务平台,让居民享受到权威、准确、安全的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预防、治疗、康复和健康管理的互联网信息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三)建立全市健康一卡通平台。按照国家电子健康卡技术标准,搭建全市健康一卡通平台。平台整合各医院就诊卡,结合人脸识别技术,实现多卡通用、脱卡就医和实名制就医。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改造用卡环境,提供基于互联网及自助设备的预约挂号、就诊取药、网上便民支付、检查检验查询等就医一卡通服务。同时,对接现有电子社保卡系统和市民卡系统,实现医保和商业健康险一站式结算赔付服务和交通、旅游、图书等拓展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四)推进智慧医院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市二级以上医院信息系统标准化、规范化和集成化建设,逐步实现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集成平台建设和应用,实现医院信息数据互通共享。大力推进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与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实现电子病历共享查阅、检验结果同级互认、电子处方共享流转、120急救窗口前移、基层转诊绿色通道等系统建设。2020年底前,三级医院要全部实现医院信息互通共享。(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五)开展互联网+便民惠民医疗服务。各级医疗机构要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改造优化诊疗流程,开展贯通诊前、诊中、诊后各环节的“互联网+”便民惠民医疗服务,全面改善患者就医体验。鼓励大型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积极为患者在线提供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服务。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利用健康物联网设备、可穿戴设备获取生命体征数据,开展移动护理、生命体征在线监测、家庭监测等服务。到2020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普遍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候诊提醒、检验检查结果查询等线上服务。全市建立至少1家互联网医院。(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六)发展远程医疗服务。建设完善市、县两级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市级医疗集团建立远程医疗中心,向联合体内医疗机构提供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超声、远程心电、远程查房、远程监护、远程培训等服务。县级推广“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模式,依托县域医共体拓展基层卫生信息系统中医学影像、远程心电、实验室检验等功能,积极应用智能辅助诊断系统,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效率。同时提供门诊转诊、住院转诊、检查转诊等基层绿色通道,确保为患者提供便捷、高效、连续的分级诊疗服务。贫困县优先发展远程医疗服务,让群众在家门口能享受优质医疗服务。同时,支持和鼓励专科联盟依托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建立远程专科诊断中心。到2020年,远程医疗覆盖全市所有医疗联合体和县级医院,并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不断延伸,贫困乡村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七)创新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加强对老年人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在线服务管理,优化适龄儿童预防接种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创新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模式,为孕产妇提供健康监测与管理。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信息管理、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利用基层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新媒体,逐步面向居民开放电子健康档案在线查询服务,向公众提供惠民政策、慢病监测、传染病流行预警和健康营养等信息服务。同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合作,探索利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流行病学因素、虫媒监测、人群流动、气候变化等数据,开展大数据分析和挖掘,加强对重点传染病、慢性病等疾病的智能监测,预测疾病流行趋势,提高重大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八)开展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综合监管系统,开展“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家庭医生在线为签约居民提供健康咨询、预约转诊、慢性病随访、健康管理、处方延伸等服务。加强上级医院对基层的技术指导,探索并形成线上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提升签约服务质量和效率,改善群众签约服务感受。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重点加强对已签约贫困人口中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患者的规范管理与健康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九)探索互联网+养老康复综合服务。通过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整合区域养老资源与医疗资源,搭建养老康复综合服务平台,根据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医养结合等不同养老模式,提供养老照护、康复护理、健康管理、心理咨询、家庭医生、慢病管理、家政餐饮、文化关爱等服务。不断探索本市“医养一体化”的发展模式,打造养老康复服务与养老康复产业的双生态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十)推行智能医保结算服务。制定互联网诊疗收费政策和医保支付政策,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诊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大力推行医保智能审核和实时监控,将临床路径、合理用药、支付政策等规则嵌入医院信息系统,严格医疗行为和费用监管。研究推行电子医疗收费票据措施,确保群众能够便捷获取。进一步优化支付流程,改善结算模式,逐步拓展覆盖社会保障卡支付、居民健康卡支付、银行卡支付以及第三方支付的在线支付功能,推进“一站式”结算服务。继续扩大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范围,逐步将更多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进一步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和“双创”人员跨省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十一)完善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服务。建立全市药品、器械和医用耗材采购和监管系统,实现区域内药品、医用耗材采购、配送等信息的交换共享,开展短缺药品多源信息采集和供应业务协同应用,提升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建立全市电子处方信息共享系统,推广“智慧药房”建设,实现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促进药品网络销售和医疗物流配送等规范发展。(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十二)加强在线医学教育和科普服务。建立医疗健康教育培训系统,提供多样化的医学在线课程和医学教育。逐步构建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医学教育培训体系,鼓励医疗工作者在线开展疑难杂症及重大疾病病例探讨交流,提升业务素质。实施“继续医学教育+适宜技术推广”行动,围绕健康扶贫需求,重点针对基层和贫困地区,通过远程教育手段,推广普及适宜技术。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开展健康科普公益宣传,利用互联网提供健康科普知识精准教育,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和健康素养。(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医疗保障局、市科协)(十三)推进人工智能应用服务。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互联网企业等,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基础研究、成果转化与应用。支持研发医疗健康相关的人工智能技术、医用机器人、大型医疗设备、应急救援医疗设备、生物三维打印技术和可穿戴设备等。鼓励医疗机构探索开展智能医学影像识别、病理分型和多学科会诊以及多种医疗健康场景下的智能语音技术应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支持中医辨证论治智能辅助系统应用,提升基层中医诊疗服务能力。开展基于人工智能技术、医疗健康智能设备的移动医疗示范,实现个人健康实时监测与评估、疾病预警、慢性病筛查、主动干预。(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三、保障措施(一)建立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市政府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市“互联网+医疗健康”领导小组,建立定期协同办公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结合实际及时出台医师多点执业、互联网医疗医保支付等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稳步推进、落到实处。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推进工作措施和任务的落实。(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二)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出台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的管理办法,明确监管底线,健全相关机构准入标准,最大限度减少准入限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医疗健康服务质量和安全。推进网络可信体系建设,加快建设统一标识的医疗卫生人员和医疗卫生机构可信医学数字身份、电子实名认证、数据访问控制9信息系统,创新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能力。建立医疗责任分担机制,推行在线知情同意告知,防范和化解医疗风险。(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三)加强基础网络服务能力。推动电信企业加快宽带网络升级步伐,部署大容量光纤宽带网络,向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高速率、高可靠、质优价廉的专用网络接入服务,可覆盖到城乡基层医疗机构。同时,完善移动互联网覆盖,支撑开展急救车载诊疗、基层慢性病随访、健康穿戴产品数据接入等业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四)完善多元化投资机制。创新“互联网+医疗健康”信息化项目投资运营模式,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积极引导企业、社会组织、金融机构等参与建设,形成政府引导、其他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多元化信息化投融资机制。加强信息化资金统筹管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和密切关系民生切实解决看病就医问题的项目予以重点倾斜。同时,统一项目规划、标准规范、备案管理、审计监督和评价体系,强化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倡导“互联网+医疗健康”集约化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五)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建设。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相关系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确保健康医疗大数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核心系统安全可控。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平台、智能医疗设备等数据应用服务的信息防护,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明确防护责任,制定防护措施,落实定级备案、等级测评和安全建设整改等重点工作,并定期开展信息安全隐患排查、监测和预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数据、个人信息安全和健康医疗数据法律、法规及保密规定,建立完善个人隐私信息保护制度,严格管理患者信息、用户资料、基因数据等,对非法买卖、泄露信息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惩处。(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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