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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利用外资目标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6日 政策文号:文号:邯政办字〔2018〕142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利用外资目标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强化利用外资目标考核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1月5日                  关于强化利用外资目标考核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利用外资目标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8〕116号)、《中共邯郸市委邯郸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新时代对外开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邯字〔2018〕33号)、《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2018年精准招商工作方案的通知》(邯政办字〔2018〕36号)精神,强化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形成浓厚招商氛围,提高利用外资成效,高质量完成利用外资目标任务,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主要目标利用外资规模实现快速增长。2018年全市实际利用外资达到11.5亿美元,2020年达到14亿美元,年均增长率10%,力争达到15%。外商投资大项目明显增加。全市每年新增境外世界500强投资和合同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项目10个,同比增长10%以上。平台承载作用明显提升。2018年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利用外资占全市利用外资比重达到55%以上,到2020年达到60%以上,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5%以上。利用外资结构明显优化。有重点地引进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外资项目,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利用外资占全市利用外资比重明显提升。2018年服务业利用外资占全市比重达到20%,高新技术产业利用外资占全市比重达到22%。海外高端人才加速聚集。每年引进1个发达国家院士团队及2名以上“千*计划”专家。二、工作要求(一)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1.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利用外资工作领导小组,构建联席会议机制,每季度调度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利用外资工作。按照既管行业也管招商的原则,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全市招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导,形成专责工作机制。对投资20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项目优先纳入市重点项目管理。对项目推进中涉及多领域多部门的难点问题统筹协调解决,多方面形成合力,推进重点外资项目落地。(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2.完善项目台账。对所有外资签约项目和新备案外资企业建立台账,实行项目分级管理、动态管理。市商务局负责建立市级层面利用外资招商项目台账,各县(市、区)招商部门负责建立本级利用外资招商项目库。市发展改革委对重大活动签约项目及拟利用外资1000万美元(含)以上的签约项目建立市级签约项目台账,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建立本级签约项目库。对纳入台账管理的项目,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责任部门提出具体工作目标,明确时间进度。(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3.强化项目督导。各县(市、区)于每月第3个工作日报送上月利用外资招商项目进展情况,市商务局按月汇总,按季通报进展情况。建立健全定期调度通报制度,次季度初对上季度各县(市、区)实际利用外资总量、增速和完成年目标进度情况、签约外资项目数量及履约情况、新建项目到位外资(含增资、不包括利润留存)占比情况等进行调度,分析研判实际利用外资形势,协调解决问题。对利用外资2000万美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加强专项督导,对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跟踪解决,对履约不到位的县(市、区)随时督促整改。各县(市、区)对相关问题要自行督导检查。(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二)狠抓压力传导,强化主体责任。1.建立抓落实工作责任制。落实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招商引资工作主体责任,健全工作体系,完善推进机制。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招商引资工作第一责任人,实行招商“一把手”负责制。各县(市、区)及省级以上开发区都要建立和完善专业招商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和目标任务。对产业发展带动性强、技术创新贡献大、增加就业机会多的招商项目建立领导分包制,由本级政府(管委会)明确项目责任人,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2.建立招商项目评估评价机制。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建立招商项目评估体系,对拟引进投资项目及拟达成投资相关的事项进行科学评估。加强对产业结构优化、技术创新能力、资源消耗、环境保护、土地集约利用、履行社会责任等内容的评价,有效引导外资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倾斜。对综合评价高的项目要实行专人盯跑、专班跟办,对综合评价低的项目坚决予以回绝。(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三)抓实工作载体,确保工作成效。1.强化外资投资导向。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市级4个招商平台分别选择10家、各县(市、区)分别选择100家、各省级以上开发区分别选择80家境外世界500强和跨国公司、研发机构,制定重点招商企业目录清单和招商合作产业方向,展开精准招商。市级4个招商平台每年分别引进2个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2个外资项目备案落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2.构建境外招商网络。强化与我国驻美国等10个发达国家使领馆经济商务参赞处及驻港机构的合作,2018年底前,建立沟通联络机制。拓展与境外商协会的合作,筛选影响力大、客户资源丰富的商(协)会聘用为市级招商代理,2018年达到3家以上,2019年达到6家以上,2020年底达到10家以上。招商代理每年合作举办对接洽谈活动4场以上,推动签订合作意向或协议5项以上。每年组织1场跨国公司邯郸行活动,组织一定规模的境外世界500强和跨国公司总部、地区总部或中国区负责人到我市实际考察对接,力争推动2个以上跨国公司、高端高新技术企业落地。各县(市、区)根据重点产业和招商合作需求,设立一批县级招商代理机构积极开展经贸对接活动,推动一批项目签约落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3.积极开展总部招商。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根据自身职能,结合市、县重点发展产业招商指导目录,有针对性收集和筛选世界500强、知名跨国公司及国际组织、功能性组织驻华总部和办事机构相关信息。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有条件的县(市、区)和省级以上开发区,特别是国家级开发区,每年重点拜访5家以上世界500强驻华总部和办事机构,组织专门对接洽谈活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组建和完善专业化招商团队。由主管领导带队,重点拜访、对接洽谈及实地考察2家以上世界500强驻华总部和办事机构,推动国际总部、区域总部和功能性总部落户我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4.积极借助活动平台招商。利用好中国·廊坊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及市两次集中签约等重大经贸招商活动,围绕精准招商、有效招商、招大引强,认真谋划对外招商项目,广泛对接客商、集中促成项目。积极参加省组织的境外世界500强驻华总部和办事机构的对接洽谈活动,力争引进1-2家企业或机构来我市设立总部。不断推进世界500强及行业龙头企业与我市开展实质性合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5.发挥开发区载体作用。围绕市政府重点支持的产业发展方向,制定实施全市开发区优化产业发展布局实施方案。筛选推进一批重点招商项目,到2020年,全市推进100项招商项目,其中市级重点推进30项招商项目。选择国别(地区)企业集中、特色鲜明、发展潜力较大的开发区,经过公开竞争性评审,力争1个“中外合作产业园”通过省商务厅认定,形成示范效应。推动实际利用外资1亿美元的开发区达到2家。实施开发区外资空白消除行动,2018年肥乡经济开发区、曲周经济开发区、大名经济开发区等3家实际利用外资为零的开发区实现突破,2019年全部实现零的突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6.推动企业境外上市。从各县(市、区)筛选10家左右具有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好的成长性企业,建立境外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邀请优质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专家来邯开展境外上市专题业务培训,每年力争1家境外上市企业有实质性突破。加强与香港联交所对接联系,加快推进企业赴港上市,扩大企业境外融资规模。(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7.加强境外研发机构定向招商。积极组织参加科技团组出访、邀请境外科技团组来访和跨境科技会展等活动,定向对接美国硅谷、以色列农业科技、日本筑波科技城等世界著名科技创新园区和研发机构,招引在我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加强与世界500强企业、高端科研机构对接合作。依托华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北方奥钛纳米技术有限公司、河北宗申戈梅利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行业优势企业,吸引具有合作基础的境外知名研发机构在我市建设或共建各类创新平台,推进国外先进科技成果在我市转化,打造一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基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8.进一步加强招才引智工作。建立健全我市引才引智网络,发布高端专家团队及引智项目需求信息。积极推荐我市引智单位挂牌“河北省引智工作站”,争取我市更多的外国专家入选“外专百人计划”和“燕赵友谊奖”等省政府对高端外国专家的奖励项目。认真落实《中共邯郸市委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引进外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邯字〔2017〕40号),5年内创建3个引智基地,培育10个引智示范单位,扶持30个引智项目,引进30名境外高级人才。(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三、督导考核(一)考核组织。市利用外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利用外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对各县(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相关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调度督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及存在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推进措施。每年1月份,对各县(市、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上年度利用外资工作进行考核。市利用外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分解责任任务,对各县(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导考评和通报。(二)考核内容。1.对市政府有关部门考核。按照《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2018年精准招商工作方案的通知》(邯政办字〔2018〕36号),对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金融办进行考核,并结合上述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明确具体工作任务指标。年终根据各指标完成情况,综合加权量化考核,确定考核等次,90分以上评定为优秀等次,80-90分为良好等次,60-80分为一般等次,60分以下为较差等次。2.对各县(市、区)考核。对各县(市、区)利用外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运用综合加权法进行量化评分考核。其中,实际利用外资权重为70%,合同利用外资权重为30%,按计算得到绝对值总额排名次。(三)实行通报制度。市利用外资工作领导小组每月通报各县(市、区)实际利用外资、合同利用外资完成情况及排名情况,每季度通报市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四)实行约谈制度。市利用外资工作领导小组对实际利用外资、合同利用外资连续3个月分别排在全市后2位且没有完成任务时间进度的县(市、区),适时约谈其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或主管负责同志。(五)实行奖励制度。对年度考核综合排名全市前3位且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评分90分以上的市政府有关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推进利用外资工作,特别是重大项目引进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由所在单位优先推荐给有关部门(单位)作为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也要制定相应的奖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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