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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复兴区矿山生态修复及新型建材产业园区专项规划和邯郸市中心城区复兴编制单元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6日 政策文号:文号:邯政复〔2020〕7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复兴区矿山生态修复及新型建材产业园区专项规划和邯郸市中心城区复兴编制单元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你局《关于批复复兴区矿山生态修复及新型建材产业园区专项规划和邯郸市中心城区复兴编制单元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的请示》(邯自然资规呈〔2020〕7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复兴区矿山生态修复及新型建材产业园区专项规划(2020—2025年)该专项规划规划范围东至规划旅游线,南至邯武快速路,西至武安市、丛台区交界,北至309国道,总面积8.2平方公里(12300亩)。该专项规划遵循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在园区现有建设用地上,围绕渣山引进10余家以固废为原材料的新型建材企业,这些企业将以每年消耗100万立方固废的速度,在5年内将固废全部消化完毕。此后,工业产业退园,复兴区矿山生态修复及新型建材产业园区将按《邯西生态示范区总体规划》转变为以生态修复为主的区域。工业产业退园后所腾退土地纳入正在编制的《邯郸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调整优化使用。二、同意邯郸市中心城区复兴编制单元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该地块位于人民路与建设大街交口东北,市公交总公司以西、复兴区百花小学以南、人民西路邯钢社区以东、人民路以北。总用地面积17.8亩,净用地面积17.3亩,其中轮胎翻新厂9.97亩,王郎村集体土地7.82亩。调整方案为:11.3亩居住用地(R21)容积率≤2.5,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沿人民路6亩商业商务用地(B1、B2)容积率≤4.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请你局严格按照批复规划执行,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履行用地审批程序。                               邯郸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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