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邯郸市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31日
有效性:有效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邯郸市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核定邯郸市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5处,其中古遗址5处,古墓葬3处,古建筑1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6处。同时,对王郎墓群等4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4处市级历史建筑进行撤销、调整。现予以公布。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文物保护意识,认真做好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邯郸市人民政府2020年8月28日 邯郸市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共25处) 编号名称时代地址备注古遗址(5处)Ⅳ-1-1赵鸭窝磁山文化遗址新石器晚期大名县沙圪塔镇赵鸭窝村东南 Ⅳ-1-2兴化寺遗址唐大名县大名镇铁窗口村南 Ⅳ-1-3七十二皇窑遗址明馆陶县南徐村乡东厂村 Ⅳ-1-4圣井寺遗址明、清武安市康二城镇康东村北 Ⅳ-1-5魏青遗址唐鸡泽县鸡泽镇魏青村 古墓葬(3处)Ⅳ-2-1沿庄古墓汉馆陶县寿山寺乡沿庄村西 Ⅳ-2-2驸马坟汉馆陶县馆陶镇南马固村西南 Ⅳ-2-3刘氏墓群明、清、民国大名县西未庄乡刘军庄村 古建筑(1处)Ⅳ-3-1西营清真寺明、清大名县营镇乡西营村 编号名称时代地址备注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6处)Ⅳ-5-1李景濂故居清末从台区城内中街 Ⅳ-5-2苏联专家公寓楼(邯郸大酒店)20世纪50年代丛台区人民路 Ⅳ-5-3邯郸市工人剧院1958年丛台区中华北大街 Ⅳ-5-4丛台酒车间20世纪60年代丛台区酒厂路 Ⅳ-5-5丛台公园工农兵雕塑1972年丛台区中华北大街 Ⅳ-5-6直南党组织革命纪念地近代磁县都党乡同义村西南 Ⅳ-5-7王占元故居民国馆陶县馆陶镇陶山街 Ⅳ-5-8雁翼故居民国馆陶县南徐村乡颜窝头村 Ⅳ-5-9范筑先旧居现代馆陶县寿山寺乡寿北村 Ⅳ-5-10中国农业大学曲周实验站1973年曲周县第四疃镇农大路 Ⅳ-5-11晋冀鲁豫边区交通总局旧址20世纪40年代涉县索堡镇索堡村 Ⅳ-5-12一二九师印刷厂旧址20世纪40年代涉县固新镇坪上村 Ⅳ-5-13朝鲜义勇军总部旧址20世纪40年代涉县河南店镇南庄村 Ⅳ-5-14冀察游击队烈士陵园1939年武安市西寺庄乡西万安村西 Ⅳ-5-15武安市烈士陵园1946年武安市城区南关街南端西侧 Ⅳ-5-16河西革命旧址民国武安市石洞乡河西村 邯郸市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共25处) 古遗址(5处)Ⅳ-1-1 赵鸭窝磁山文化遗址 新石器晚期 地 址:大名县沙圪塔镇赵鸭窝村东南保护范围:以遗址边线为基线,向四周外扩500米。Ⅳ-1-2 兴化寺遗址 唐地 址:大名县大名镇铁窗口村南保护范围:以现兴化寺围墙外边线为基线,外扩5米。Ⅳ-1-3 七十二皇窑遗址 明 地 址:馆陶县南徐村乡东厂村保护范围:以七十二皇窑遗址标志碑为基点,向四周外扩40米为保护范围。Ⅳ-1-4 圣井寺遗址 明、清地 址:武安市康二城镇康东村北保护范围:以遗址外缘为基线,向东、南、西、北各扩5米。Ⅳ-1-5 魏青遗址 唐地 址:鸡泽县鸡泽镇魏青村保护范围:以遗址中心(魏青遗址保护标志碑)为基点,向东、西、南、北各外扩150米。 古墓葬(3处)Ⅳ-2-1 沿庄古墓 汉地 址:馆陶县寿山寺乡沿庄村西保护范围:M1 以封土外缘为基线,向四周外扩50米为保护范围。M2以封土外缘为基线,向四周外扩40米为保护范围。Ⅳ-2-2 驸马坟 汉地 址:馆陶县馆陶镇南马固村西南保护范围:以封土中心为基点,向东外扩18米、向西外扩30米、向南外扩30米、向北外扩北30米为保护范围。Ⅳ-2-3 刘氏墓群 明、清、民国地 址:大名县西未庄乡刘军庄村保护范围:以现有墓区为基线,外扩20米。 古建筑(1处)Ⅳ-3-1 西营清真寺 明、清地 址:大名县营镇乡西营村保护范围:以清真寺围墙外墙基为基线,向东、西、南、北各外扩2米。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6处)Ⅳ-5-1 李景濂故居 清末地 址:从台区城内中街保护范围:文物建筑本体。Ⅳ-5-2 苏联专家公寓楼(邯郸大酒店) 20世纪50年代地 址:丛台区人民路保护范围:以主体建筑四周围墙外缘为基线,向东外扩4.9米,向西外扩10米,向北外扩18米,南侧文物本体即为保护范围。Ⅳ-5-3 邯郸市工人剧院 1958年 地 址:丛台区中华北大街保护范围:以剧院主体建筑四周围墙外缘为基线,向东外扩4米至东围墙、向南外扩3米、向西外扩10米、向北外扩3米。Ⅳ-5-4 丛台酒车间 20世纪60年代 地 址:丛台区酒厂路保护范围:以丛台酒车间四周围墙为基线,向北外扩16米,向东外扩6米,向南外扩7米,向西外扩1.2米 至博地苑小区东侧围墙。Ⅳ-5-5 丛台公园工农兵雕塑 1972年地 址:丛台区中华北大街保护范围:主体底座外延东侧7.4米、北侧5.2米、西侧2.3米、南侧5.2米。Ⅳ-5-6 直南党组织革命纪念地 近代地 址:磁县都党乡同义村西南保护范围:以白龙庙西南角为基点,向北以白龙庙主殿的后墙外侧为基线,外扩10米,向南以歌舞楼的后墙外侧为边线,外扩8米,向东至办公用房后墙外侧为基线,外扩50米,向西外扩10米为保护范围。Ⅳ-5-7 王占元故居 民国 地 址:馆陶县馆陶镇陶山街保护范围:东至东围墙外基线,南至南围墙外基线,西至西屋围墙外基线,北以北屋外围墙为基线外扩2米。Ⅳ-5-8 雁翼故居 民国 地 址:馆陶县南徐村乡颜窝头村保护范围:东以故居外围墙为基线外扩0.5米,南以故居外围墙为基线外扩10米,西以故居外围墙为基线外扩1米,北以故居外围墙为基线外扩2米。Ⅳ-5-9 范筑先旧居 现代 地 址:馆陶县寿山寺乡寿北村保护范围:东以旧居外围墙为基线外扩1米,南以旧居外围墙为基线外扩2米,西以旧居外围墙为基线外扩1米,北至旧居北围墙外基线。Ⅳ-5-10 中国农业大学曲周实验站 1973年地 址:曲周县第四疃镇农大路保护范围:以建筑边沿为基准四周外扩2米。Ⅳ-5-11 晋冀鲁豫边区交通总局旧址 20世纪40年代地 址:涉县索堡镇索堡村保护范围:东至东屋后墙外基线,西至西屋后墙外基线,南至南屋大门前墙外基线,北至北屋后墙外基线。Ⅳ-5-12 一二九师印刷厂旧址 20世纪40年代地 址:涉县固新镇坪上村保护范围:东以东厢房外墙为基线外扩1米至空地,南以戏楼外墙为基线外扩6米至山坡,西以西厢房外墙为基线外扩5米至空地,北至后殿外墙。Ⅳ-5-13 朝鲜义勇军总部旧址 20世纪40年代地 址:涉县河南店镇南庄村保护范围:东至东屋后墙外基线,西至西屋后墙外基线,南至主房(南屋)后墙外基线;北至北屋大门前墙外基线。Ⅳ-5-14 冀察游击队烈士陵园 1939年 地 址:武安市西寺庄乡西万安村西保护范围:以陵园围墙以内为保护范围。Ⅳ-5-15 武安市烈士陵园 1946年地 址:武安市城区南关街南端西侧保护范围:以陵园四周围墙外缘以内为保护范围。Ⅳ-5-16 河西革命旧址 民国 地 址:武安市石洞乡河西村保护范围:以各旧址围墙外缘以内为保护范围。 邯郸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变动情况(共4处) 序号保护单位名称批次年代类型所在地备注因考古工作后全部价值发生变化,撤销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称号1王郎墓群一汉古墓葬复兴区王郎村西考古工作后,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发生变化,与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要求不符。2西小屯墓群一战国、汉古墓葬复兴区西小屯村西、北考古工作后,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发生变化,与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要求不符。因考古工作后部分价值发生变化,调整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构成3张庄桥墓群一汉古墓葬邯山区张庄桥村北、赵王城南侧张庄桥墓群文物构成中取消五号墓、八号墓、九号墓,其他文物构成仍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4郝村墓群一汉古墓葬复兴区郝村南侧郝村墓群文物构成中取消二号墓,其他文物构成仍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邯郸市历史建筑单位变动情况(共4处) 序号名称批次年代所在地备注因历史建筑被评定为文物保护单位,故撤销历史建筑称号1苏联专家公寓楼(邯郸大酒店)第一批20世纪50年代丛台区人民路 2邯郸市工人剧院第一批1958年丛台区中华北大街 3丛台酒车间第一批20世纪60年代丛台区酒厂路 4丛台公园工农兵雕塑第一批1972年丛台区中华北大街 解读地址:《邯郸市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