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衡水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4日
有效性:有效
衡政办字〔2018〕84号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8〕10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工作目标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基本满足家庭医生签约和分级诊疗制度需要,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达到950人以上。到2030年,全科医生培养制度更加健全,使用激励机制更加完善,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5名合格的全科医生。二、建立健全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一)医教协同加强全科医学人才培养。依托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一批优质的全科医学实践教学基地。加强全科医学师资队伍建设,制订建设规划,在人员配备、职称评聘、工作量考核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医学院校在全科医学实践教学基地聘请经验丰富、有教学能力的全科医生承担教学任务,符合条件的可聘任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改革完善人才培养模式,推进教育教学标准与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衔接。(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协助配合单位,下同)(二)提升能力巩固全科继续医学教育。按照全科医学继续教育指南,丰富继续医学教育手段,普及全科适宜技术,实现全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全覆盖。对全科医生实施中医药、康复医学、老年医学方面的知识与技能培训,将中医药等知识作为其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鼓励全科医生提供中医、养生康复、养老等特色服务。为基层全科医生进修培训和学历提升创造有利条件。充分发挥县级综合医院在农村基层全科医生进修培训中的作用,强化基层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建设。实施乡村医生全员全科基本知识技能培训,并有计划地安排乡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县医院等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习。(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负责)扩大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范围,鼓励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对基层医疗机构取得全科转岗或岗位培训合格证的人员,鼓励其加注为全科医生。对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医师实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培训合格的,在原注册执业范围基础上增加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允许其在执业单位、医联体内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全科医疗服务,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专科医师与基层全科医生的有效对接。(市卫生计生委、市行政审批局负责)(三)动态管理加强培训基地建设。扩大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规模,合理分配各专业招收名额,力争到2020年全科专业招收数量达到当年总招收计划的20%,并逐年增加。继续开展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做到应培则培。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本科医学生毕业后,当年要全部纳入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于单位委派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人员,委派单位应与其签订培训协议,就培训期间待遇、培训期满后服务年限、违约处理办法等进行约定。(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下同)要以人才培养为目的,加强全科专业基地建设,独立设置全科医学科,增加相关诊疗科目,开展全科临床、教学和科研工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合培养全科医生。以县级综合医院为重点,加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完善教学设施设备和住宿条件。培训基地全科医学科主任及骨干要具有全科资质,并合理确定全科医学科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水平,加大倾斜力度,吸引和稳定优秀专业人员。加强骨干师资培训,提高带教师资教学意识和带教能力,将教学业绩纳入绩效考核,带教经历和教学质量作为职称晋升的重要因素。严格基地动态管理,将全科专业基地建设全科医学科设置情况、全科医学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情况、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情况及培训质量等纳入基地考核评估的核心指标,并与财政补助资金挂钩。(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三、改革完善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机制 (一)拓宽全科医生职业发展前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临床医师队伍建设中,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全科医生,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落实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重点向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全科专业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倾斜。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并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者,直接聘任中级职称。基层全科医生参加中级职称考试或申报高级职称时,外语成绩可不作为申报条件,对论文、科研不作硬性规定,侧重评价临床工作能力,将签约居民数量、接诊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二)完善全科医生聘用管理办法。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标准,并根据社会发展和健康需求的增长进行动态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的编制内要保证全科医生的配备,对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或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要优先安排,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本科医学生毕业后要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内管理,简化招聘程序,可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对经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到村卫生室工作的助理全科医生,可实行“乡管村用”(乡镇卫生院聘用管理、村卫生室使用,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签约服务费绩效分配等报酬)。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到农村基层执业的全科医生,可实行“县管乡用”(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聘用管理、乡镇卫生院使用,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签约服务费绩效分配等报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编委办、市卫生计生委负责)(三)提高全科医生薪酬待遇。以体现包括全科医生在内的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为导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市物价局、市卫生计生委负责)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合理核定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不低于当地县市区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完善绩效工资分配,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工作积极性,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可设立全科医生津贴。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用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在内部绩效工资分配时给予其进一步倾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负责)逐步形成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队伍。签约服务费作为家庭医生团队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组成部分,可用于人员薪酬分配。各县市区加强签约服务质量考核,将服务对象健康状况和居民满意度纳入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家庭医生团队的签约服务收入挂钩。(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四)提升全科医生职业荣誉感。实行以政府奖励为导向、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全科医生奖励办法,提升全科医生职业荣誉感和社会地位。对长期扎根基层、作出突出贡献的全科医生,按照市委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奖励。在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选、全国及省、市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优秀共产党员等推荐评选工作中,向基层全科医生倾斜。各县市区要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全科医生表扬奖励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全科技能竞赛等活动,对优秀全科医生给予适当奖励。(市卫生计生委、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负责)(五)支持社会办全科诊所发展。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医疗机构相关规划布局不对全科诊所的设置作出限制,实行市场调节。支持符合条件的全科医生个体或合伙在城乡开办全科诊所,鼓励二、三级综合医院与辖区内全科诊所建立双向转诊机制,推进分级诊疗,方便就医。督促、指导全科诊所依法执业,将社会力量举办的全科诊所纳入医疗机构全行业监管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依法查处违法执业行为。(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对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非营利性全科诊所,在人才培养等方面执行与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等补助政策,政府通过购买服务,引导其参与当地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以及承接政府下达的相关任务,并逐步扩大购买范围;对具备条件的,可认定为全科医生基层实践基地,承担全科医生培养任务;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优先纳入。对全科诊所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有条件的县可通过财政补助等方式给予适当支持。(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四、加强贫困地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一)加快壮大贫困地区全科医生队伍。对国家级和省级扶贫县,要加大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力度。以贫困县为重点,按照河北省统一安排,对于订单定向免费农村高职(专科)医学生,毕业生经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后,重点补充到村卫生室和偏僻地区乡镇卫生院。充分利用远程教育等信息化手段,面向贫困县免费实施国家和省、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培训项目。大力实施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加强二、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力度,二、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要通过远程教育等方式加强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和培训。积极发挥“医联体”、“医共体”、“专科联盟”等的作用,加强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借助远程会诊等方式,提升基层全科医生服务水平,就近解决农村居民的看病就医问题。(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负责)(二)逐步拓展大学生村医队伍。依托医联体建设,按照“乡聘村用”原则,2018年起,以贫困县为重点,每年选聘一定数量医学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补充到乡村医生队伍,分期分批解决行政村无村医和村医年龄老化问题,到2019年底实现所有行政村村医全覆盖。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落实好乡村医生待遇。大学生村医与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同等条件在职人员待遇,服务在村卫生室。(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市财政局负责)(三)试点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按照河北省统一部署,适时启动全科医生特岗试点工作,到2020年,逐步将试点范围覆盖到所有贫困县的乡镇卫生院,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实际实施本地全科医生特岗计划,逐步提高特岗招聘人员的层次,引导和激励优秀人才到基层工作。(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四)侧重支持贫困地区职称晋升。长期扎根贫困县农村基层工作的全科医生,可突破学历等限制,破格晋升职称。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取得中级职称后在贫困县农村基层连续工作满10年的,可经职称评审委员会考核认定,直接取得副高级职称,取得的副高级职称原则上应限定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任,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上级医疗卫生机构流动时,应取得全省统一的高级职称。(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五、完善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健康衡水的关键环节和重大任务,将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纳入医联体、医共体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改革,严格按照本实施意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明确任务分工,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负责)要落实投入责任,通过政府投入、单位和基地自筹、社会支持等多渠道筹资,进一步加大对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的支持力度。(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负责)要将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医改目标责任考核,定期调研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各县市区要根据辖区全科医生配备和需求情况,制定培养和招聘计划,确保如期完成工作目标。(二)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将签约居民的门诊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对经基层向医院转诊的患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支付一定的转诊费用。对纵向合作的医疗联合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可实行医保总额付费,并加强考核,合理引导双向转诊,发挥全科医生和家庭医生团队在医保控费方面的“守门人”作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负责)(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凝聚社会共识,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解读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措施,广泛宣传全科医生成长成才典型事例和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形成全方位多层面关心支持的良好社会氛围。(市委宣传部、市卫生计生委负责)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