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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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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衡水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7日 有效性:有效
衡政办字〔2017〕90号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6〕8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7〕87号)精神,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供给新动力,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多措并举推进幸福产业服务消费提质扩容着眼激活潜在消费需求,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投入力度,着力提升服务品质、增加服务供给,不断释放消费潜力。(一)促进旅游消费加速升级1、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全面落实“全域旅游”发展新理念,支持旅游重点县以旅游业为优势产业,对旅游资源、相关产业、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体制机制等进行整体规划布局,系统优化提升,实现旅游业全产业链发展。充分发挥市旅发大会平台机制作用,每年举办一届旅发大会,推动承办地全域旅游与扶贫攻坚、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现代农业等“五位一体”协调发展。支持冀州区、武强县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推动桃城区等县市区进入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序列。(市旅游发展委牵头负责)2、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计划。认真贯彻落实省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积极推动“文旅农”融合发展,制定《衡水市推进“文旅农”融合发展实施旅游产业化战略的实施意见》。支持县市区整合农产品、文化产品等资源,开发特色旅游商品,整合包装旅游土特产品,研发创新旅游纪念品,打造名优“衡水游礼”旅游商品。支持衡水内画、武强金音乐器等评选河北“不得不购的十大旅游商品”。制定《衡水市大力发展休闲农业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及证后监管。积极发展农业休闲观光旅游农业,打造邓庄农业科技示范园、深州蜜桃观光园、武强北大洼休闲观光等一批特色品牌,大力发展景县景鸿苑等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特色景点,深入推进全国、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美丽休闲乡村和休闲农业星级企业创建工作,推介一批休闲农业精品景点线路,创建一批休闲农业品牌。(市旅游发展委、市农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3、保障旅居挂车通行。对符合国家标准与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旅居挂车,依法办理登记业务,并允许小型载客汽车牵引的旅居挂车通行高速公路。结合道路交通状况,制定旅居挂车分时段通行管理办法。支持县市区建设自驾车、房车营地,完善停车场、厕所、标志标识等公共服务设施。鼓励有实力的汽车租赁企业开展异地还车业务,促进落地自驾游发展。(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国土局、市旅游发展委按职责分工负责)4、充分挖掘衡水湖自然景观和旅游资源。抓住我市承办河北省首届园林博览会契机,加快打造“大衡水湖”旅游。一方面,推动衡水湖景区“提档升级”,着力打造衡水湖景观带,充分发挥衡水湖核心带动作用,叫响“醉美湿地、休闲湖城”品牌。另一方面,着力开发旅游精品路线,以游湖(衡水湖)、赏园(园博园)、长跑(马拉松)、文化(汉文化、冀文化)、花海(万亩花海、荷花园、大地花海)、美食(鲜美湖产)、研学(闾里古镇)等为主题,打造一批旅游精品路线。(市旅游发展委牵头负责)(二)推动文化消费创新发展1、实施文化强市战略。加强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实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覆盖城乡、功能健全、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继续推进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站标准化建设。保护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好冀州古城等历史文化名城和宝云塔、景州塔、安济桥等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支持引导习三内画博物馆等民办博物馆发展。(市文广新局牵头负责)2、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兴办文化事业。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深化文化事业单位和媒体内部改革,健全互联网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促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建立健全确保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体制机制。(市文广新局牵头负责)3、创新文化产业发展模式。积极引进“文化+创意”“文化+科技”“文化+旅游”等多行业融合发展优质项目,促进文化创意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深入挖掘冀派内画、中西乐器等文化资源,打造武强年画、武邑硬木雕刻、阜城陈集剪纸等自有特色品牌,加强董子故里、裘皮文化、冀州古城恢复等重点文化项目建设,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壮大。(市文广新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4、发展壮大数字创意产业。培育一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突出、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数字文化领军企业,打造一批各具特色,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中小微数字文化企业,构建传输便捷、覆盖广泛的数字文化传播体系。深入实施“互联网+文化”,强化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对文化产业的支撑,丰富数字文化内容和形式,创新数字文化技术和装备。(市文广新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大力促进体育消费1、完善公共体育设施网络建设。结合城镇化发展统筹规划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即:市、县、区要加大中小型体育场馆建设,每个县市区都要建成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全民健身中心等;乡镇村要结合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小型多样适合农民健身的体育设施,实现公共体育设施100%全覆盖;城市社区要方便群众就近参加体育锻炼,打造15分钟健身圈,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必须要达到100%。(市体育局牵头负责)2、推动现有体育设施开放利用。逐步推进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建议凡是拥有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室外健身器材、游泳馆的单位在不影响正常教学、训练、工作的前提下,其体育设施均应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以及寒暑假期间对社会开放,实现体育资源共享。各场馆开放单位建立管护、指导、服务等方面的长效机制,并将开放场地设施的名称、时间、活动内容等在场地设施醒目位置和新闻媒体上公布,方便群众就近健身,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外开放体育设施的单位,建议各级财政给予一定资金补贴。(市体育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3、着力健全体育设施和建设水平。加大体育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推进城市广场、公园健身工程,大力建设高品质全民健身绿道、中大型体育健身休闲公园、户外多功能球场等,为市民开展多样化的体育休闲、健身游憩等提供空间支撑;建设小型多样适合农民健身的体育设施,实现公共体育设施100%全覆盖。逐步推进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实现体育资源共享。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打造“国际绿色马拉松”品牌赛事,提升长跑城、健步城、篮球城建设水平。(市体育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丰富拓展健康消费1、促进京津冀医疗资源共享。加强与京津医疗、保健、养生机构合作,积极推进与北京优势医疗资源合作,建设远程康复中心和区域医疗卫生平台。推进北京301医院等优质医疗机构在衡水建设远程体检康复中心、区域医疗卫生平台、医疗设备共享平台、预约和诊疗服务平台,建设“数字医院”,推行远程会诊系统。(市卫计委、市发改委、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丰富拓展健康模式。创新“医疗+养老”服务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建设医疗服务中心。创新“医疗+保健”服务模式,增上一批国内前沿、省内领先的基因检测、精准体检、康复等医疗服务项目,延伸健康体检、健康评估、健康咨询等全方位健康管理服务链。发展“医疗+护理”模式,推进全市医疗护理服务向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推广个性化、网络化的服务模式,培育一批具有高科技含量的护理服务企业。(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3、打造衡水湖健康养生基地。推进“休闲+养生”,依托衡水湖等生态文化资源,加快体验性、参与性和休闲性项目建设,重点推进衡水湖健康休闲养生产业园建设,着力打造衡水湖养生度假城和湿地健康生态区,构建“大健康”全产业链。(市发改委、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全面提升养老消费1、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清理、取消申办养老服务机构不合理前置审批事项,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培育和扶持养老服务机构和企业发展。(市民政局、市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加强养老机构建设。按照规模适宜、功能健全、安全便捷要求,建设县(市、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互助幸福院)三级居家养老管理服务网络。鼓励和引导非公资本投资发展养老产业,提升养老机构医疗、康复、护理、保健功能,建设一批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和支持利用废弃厂房、事业单位改制后腾出的办公用房、转型中的各类休疗机构,整合改造成养老服务设施。(市民政局牵头负责)3、完善养老服务网络。支持社区发展日间照料、全托、半托等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按相关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加强农村养老设施建设,鼓励扩展居家养老服务功能。推进社会化养老向产业化、规模化发展,规划建设滨湖新区、深州、冀州健康养老基地,将我市打造成省级综合性健康养老产业基地。(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六)扩大教育培训消费1、高水平普及基础教育。实施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和幼师队伍建设。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新建一批中小学,逐步解决中小学班容量过大问题。(市教育局牵头负责)2、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积极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改革与创新,鼓励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院校发展,推动形成多元化教育公共服务供给体系。谋划建设滨湖大学城,成建制引进全国知名高等院校。支持衡水职业技术学院扩大规模,加强校内创业孵化基地和校外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积极开展中高职衔接“3+2”、“3+4”分段培养、中职直升高职、高职与普通本科衔接“3+2”分段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支持衡水学院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发展,加强学科建设和产学研基地建设。(市教育局牵头负责)3、积极发展网络教育。创新教育网络服务模式,建设数字化校园,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延伸,实现教学活动网络化。支持京津名校与本地院校合作开办网络教育,培育一批本土网络教育机构,解决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不足问题。(市教育局牵头负责)二、千方百计加快传统实物消费扩大升级围绕传统实物消费转型升级,建立健全标准化、品质化消费服务体系,延伸拓展消费产业链条,巩固提升既有消费市场需求。(一)稳定发展汽车消费1、建设新型汽车流通体系。跟踪国家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制定进程,打破品牌授权单一模式,加快构建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流通模式。(市商务局牵头负责)2、满足居民汽车消费需求。深入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汽车,规范二手车市场,促进二手车流通。加大新能源汽车补贴比例,加快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步伐,完善新能源汽车配套服务设施,扩大新能源汽车销售。(市商务局、市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培育壮大绿色消费1、落实能效领跑者计划。鼓励市内知名企业参与制定国家空气净化器等家用绿色净化器具能效标准,引导消费者优先购买使用能效领跑者产品。(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2、加强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按照国家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加大我市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推进力度,研究出台我市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实施细则。以节能门窗、陶瓷薄砖、节水洁具等产品为重点,扎实开展绿色建材星级评价,推动相关产业转型升级,引导扩大绿色建材消费的市场份额。(市住建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3、健全绿色标准认证体系。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积极融入国家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和标准体系工作,积极争取更多产品纳入国家流通领域节能环保基础产品推广目录,积极推行国家绿色产品认证制度。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鼓励流通企业采购和销售绿色产品,开展与绿色低碳商品生产企业(基地)的产销对接,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环保产品与服务,扩大绿色低碳商品销售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开展绿色商场创建行动。加强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引导流通企业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重点做好建筑、照明、空调、电梯、新能源运输、配送包装、冷藏等耗能关键领域的技术改造和能源管理,抑制一次性用品使用,严格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提高废弃物回收利用率,将绿色流通纳入制度化、标准化发展轨道;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针对不同的再生资源产生渠道,选择培育1至2家行业龙头企业,分类构建多元化回收、集中分拣拆解、安全储存运输和无害化处理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鼓励开展绿色回收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商场、进饭店等活动,探索“互联网+回收”;发展旧货流通,推动二手商品和库存积压商品销售。(市质监局、市商务局牵头负责)三、创优举措持续优化消费市场环境进一步完善消费基础设施、畅通流通网络、健全标准规范、创新监管体系,着力营造便利、安心、放心的消费环境。(一)畅通城乡销售网络1、加快中铁物流园建设。围绕“一枢纽四基地”。依托交通枢纽,结合城市快速消费品等民生物资运输需求,将具备条件的城市中心既有铁路场改造为城市配送中心。重点推进中铁物流园建设,建设以粮食、建材、煤炭、石油、钢材等大宗物资为主的公铁联运的综合物流基地。(市发改委牵头负责)2、完善冷链物流支撑。大力推进重大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积极与省沟通,制订有利于我市的地方标准和操作规范。鼓励企业创新经营模式,加快先进技术研发应用,扩大冷链物流覆盖范围、提高服务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3、创新内贸流通体系。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开展加快我市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专项行动,继续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场、农村物流设施等公益性较强的流通设施支持力度。通过加快建设农民工生活服务站和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等方式健全服务网络,促进农村服务业发展,扩大农村生活服务消费。(市商务局牵头负责)4、推动零售企业实体店数字化改造。推动商贸区域性电子商务平台发展,加快城市商圈智能化改造。支持大型商贸企业以电子商务、信息技术和物流配送为依托,建立集中采购分销平台,增强联合采购、共同配送和统一分销能力。拓展网订店取、网订店送、上门服务、社区配送等各类便民服务,完善社区智能自提柜等终端配送设施,延伸服务领域和链条。开展地方特色产品、中华老字号“网上行”对接活动,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市商务局牵头负责)5、健全产品追溯体系。支持市内龙头企业创立可追溯特色产品品牌,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创建可追溯产品专区,形成城乡产品信息畅通、线上线下有效衔接的全程追溯网络,提升重要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流通、消费安全监测监管水平。到2020年,全市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基本建成。(市商务局牵头负责)(二)提升产品和服务标准1、落实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落实国家和省部署,扩大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实施范围,将“同线同标同质”内外销产品由食品企业进一步扩大至日用消费品企业。(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质监局、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扩大“三品一标”产品规模。以“促发展、严监管、创品牌”为主线,着力提升我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三品一标”产品)总量规模和质量水平,抓好示范基地建设,严格认证审核,强化证后监管,加强市场培育,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到2020年,全市“三品一标”产品认证数量分别达到120个、30个、10个、3个。(市农牧局、市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3、实施标准应用示范工程。落实省精神,鼓励企业、公众参与制定我省生活性服务业标准体系和行业规范建设。鼓励和支持我市企业积极参与虚拟/增强现实标准体系以及可穿戴设备标准建设,推进标准建设应用示范。(市工信局、市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4、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技术监测平台建设,探索实施“互联网+市场监管”模式,提高对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线索的发现、收集、甄别、挖掘能力,对违法行为进行精准打击。持续推进打击侵权假冒领域“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综合应用,完善衔接机制。加强京津冀协同监管,加快推进部门间、区域间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制度建设和监管信息开放共享,深化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司法协作,强化生产源头、流通领域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售侵权假冒商品违法行为,维护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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