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企业优惠政策

河北衡水产业园区

河北衡水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河北衡水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衡水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18日 有效性:有效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对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情况的全面监管,规范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促进各地依法依规管地用地、管矿用矿,国土资源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按照省政府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通知如下:一、务必高度重视。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清当前全市土地管理形势和做好今年卫片执法检查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上来,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深入扎实推进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坚决把违法违规问题整改查处到位,确保2012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零问责”。二、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土地矿产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负责、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加强对卫片执法检查的组织领导。有关部门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要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相关要求履行职责,确保完成好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任务。三、严格整改查处。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形势紧、任务重,各县市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开展核查和整改工作,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对违反党纪政纪的严格追究到位;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对应拆除的违法用地要组织拆除并恢复耕种;对于符合办理用地条件的违法用地,依法处理到位后补办用地手续。预分下达的用地指标要优先用于补办手续。市国土资源局要加强检查指导,对重大典型案件予以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对违法违规严重的要按规定进行警示约谈,对整改查处不积极、不到位的,暂停办理用地审批,扣减用地指标。四、确保数据真实。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图斑核查和数据上报层层审核签字制度。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各个表格,填表人必须签名,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各级负责同志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由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领导责任。市国土资源局要切实负责,严格审核把关,对未能按照规定时间进度完成工作任务、虚报瞒报数据、伪造审批文件或弄虚作假等行为,要予以通报,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五、加强动态监管。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日常巡查和案件查处。以违法违规易发高发区域为重点,实施动态监测监控,及时发现和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将违法违规案件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切实降低违法违规数量,促进我市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根本好转。 附件:1、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2、衡水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13年6月28日附件1: 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对象及依据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对象,是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本次卫片执法检查以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和本方案为依据;《规范》与本方案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二、工作目标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根据检查结果,评估各地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状况,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严重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警示约谈,督促依法依规管地用地、管矿用矿;依据《违法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以下简称15号令)对违法用地严重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三、工作步骤(一)工作部署。2013年5月,按照国土资源部、省政府要求,部署全市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二)发放图件数据。5月,由国土资源部下发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6月下发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三)开展核查、整改和查处。5月至7月,各县(市、区)要根据下发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和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图件,核查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土地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逐一判定图斑性质。对日常工作中尚未查处到位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行查处和整改。(四)填报数据。8月10日前,各县(市、区)利用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报送相关数据。根据图斑核查结果和案件查处结果,填写有关表格(具体表格样式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提供为准)。在此期间市政府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对市、县上报数据进行审核,实地核查、整改和查处工作开展督查。重点对违法用地拆除复耕、整改查处到位情况进行督查。数据填报、统计、排序的县级行政单元与土地变更调查县级行政单元一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中将予以设定。(五)省级督查和警示约谈。省国土资源厅作为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主体,具体组织领导和监督指导全省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依据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和整改查处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和指导,确定警示约谈对象,经省政府同意后,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工作。对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公开通报、挂牌督办。(六)组织验收。土地和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一并开展验收。验收采取书面数据审核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书面数据审核时,省土地矿产卫片领导小组将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对各地报送数据进行全面审核。实地抽查将结合日常工作情况和数据审核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实地验收。对验收发现的问题,将责成有关县(市、区)整改纠正,并反馈验收意见。经整改纠正后,仍未达到验收标准的,不得通过验收。凡是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不得通过验收,并列入建议警示约谈对象,问题严重的依据15号令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8月31日前,完成省级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一周内市级向省国土资源厅报送数据成果。9月15日后,接受国土资源部验收,并根据国土资源部验收意见对数据成果进行整改纠正,有整改任务的地区重新报送数据成果。四、政策界限(一)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有关政策。1.停止执行“6.30”政策。凡是在2012年度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在实施责任追究时,全部计入违法占用耕地比例。2.取消实地伪变化(即非新增建设用地)填报选项。2012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下发的疑似违法图斑是经变更调查已认定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核查后不得认定为实地伪变化或非新增建设用地。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中将取消实地伪变化填报选项。3.农村宅基地和采矿用地。对符合“一户一宅”等条件的农村宅基地和已经依法取得采矿权但尚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采矿用地涉及的违法用地,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4.检查(监测)时段。2012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与土地变更调查相衔接,疑似违法用地图斑检查(监测)时段统一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5.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在2012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尚未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6.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用地。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计入所在设区市、县(市、区)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在实施责任追究时根据设区市、县(市、区)政府在用地监管和报批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视情区别对待。同时,要根据个案情况,依法追究违法用地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的责任。7.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用地。依据相应试点政策,判定试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合法性。在《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用地手续栏目中填报有关批准手续,同时在试点类型栏目中标注相应试点类型,并填报增减挂钩项目区批准文件号。(二)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有关政策。1.合法、违法、伪变化图斑的判定标准。合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是指矿业权人持有合法有效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并在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权限范围内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合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涉及的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为合法图斑。对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矿业权人依法办理延续登记且登记机关受理的,涉及的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为合法图斑。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是指未取得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擅自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涉及的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为违法图斑。伪变化是指图斑中心点坐标及其周边一定范围内,在2012年期间,未发生过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图斑。2.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处理方式。对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采取立案、非立案查处、不处理等3种处理方式。符合立案条件的,须立案处理;通过政府组织、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对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行综合整治的,为非立案处理;不处理是指对历史遗留的开采痕迹,停采多年已经自然恢复,无需处理。非立案查处、不处理须说明情况并附相关材料。五、成果上报(一)纸质报送内容。各县市区报送的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成果包括工作报告及《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分类统计汇总表》、《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矿产卫片图斑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和《军用土地登记表》(以机要件单独上报)。(二)填报要求。各县市区必须使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通过网络填报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各类数据。上报的各类数据统计报表,纸质文件与电子数据一致。纸质文件须由填表人和审核人签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经本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纸质报告及相关数据报表一式3份,电子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科邮箱(hsgtjc@126.com)。各县(市、区)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市国土资源局联系。地籍管理科联系,联系人:吴艳梅,电话:(0318)268201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联系人:冯桂军、许学用,电话:(0318)2689902、2688697;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联系人:李英华,电话:(0318)2685708。附件2: 衡水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任 民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马凤民  市政府副秘书长辛明中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成 员:王 忠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张书旺  市监察局副局长孙永壮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忠同志兼任。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