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衡水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3日
政策文号:衡政办字〔2016〕127号
有效性:有效
衡政办字〔2016〕127号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最近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冀政发〔2016〕35号)。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意见,按照省政府确定的任务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对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任务进行了分解,现将《衡水市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任务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衡水市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任务分解表 序号 重点工作 目标任务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完成 时限 1 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加强产地初加工设施和装备建设;深入推进精深加工,积极采用生物工程技术、分子蒸馏等精深加工技术,生产多种类型深加工产品;推动综合利用,主攻农业副产品循环利用、加工副产物全值高值利用和加工废弃物梯次利用。 五年内新建或改造升级4500个储藏、保鲜、烘干、分类分级、包装和运销等初加工设施装备,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率达到60%以上。农副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0%以上。 市农委 市发改委、 市农牧局、 市林局、 各县市区政府 2020年 2 深入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强化对重点龙头企业的监测服务、动态管理和政策支持,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兼并重组、强强联合,组建大型加工企业集团。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社等各类加工主体,以资本、技术、品牌为纽带,通过股份合作、工序衔接、产销对接等方式,建立产业联盟。 每年确保竣工5个投资亿元以上和50个投资千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每个重点产业都支持发展2家行业领军企业。到2020年,新增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110家,总数达到500家以上,其中销售收入100亿元以上的企业1家,10亿元以上5家,亿元以上达到30家。 市农委 市统计局、 市发改委、 市工信局、 市林业局、 各县市区政府 2020年 3 打造现代农业园区,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集聚区。重点培育一批以核心加工企业为引领,以产业链为纽带的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打造成为关联紧密、相互配套、功能互补、利益共享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典型,促进产业链式集群集聚,带动县域经济加快发展。 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农产品加工比值达到3∶1以上;建成20个以上年产值超10亿元的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市农委 市农牧局、 市发改委、 市工信局、 市林业局、 市扶贫办、 各县市区政府 2020年 4 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重点抓好加工专用原料基地建设。依托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市场主体,加快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建设生态、优质、安全的农产品加工“第一车间”。 市农委 市农牧局、 市林业局、 市农开办、 市质监局 2020年 5 建立健全农产品加工安全监控体系,实现全程监管和无缝对接。支持企业完善内部质量控制,提高农产品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能力。推进食品工业诚信管理体系(CMS)建设,提升食品工业企业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对农产品加工、流通和消费等重点环节的监管,严防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市农委 市农牧局、 市林业局、 市质监局、 市食品和市场监管局、 各县市区政府 2020年 6 开展优质农产品加工品牌创建和宣传推介活动, 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创建自主品牌,支持符合条件的申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积极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申报和保护,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利用自有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开展国际贸易,加快培育跨国企业和国际知名品牌。开展多种形式的品牌展示、推介和宣传活动,提升品牌影响力 全市中国驰名商标数量达到5个以上、地理标志商标达到7个以上,地理标志产品达到5个以上,重点推介30个农产品加工优势品牌。 市农委 市食品和市场监管局、 市质监局、 市商务局、 各县市区政府 2020年 7 推广以股份为纽带的紧密型联结方式,支持农户和合作社以生产要素入股龙头企业,引导龙头企业采取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形式让利农户。支持贫困地区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创建一批扶贫龙头企业,构建以种植养殖、深加工、销售于一体的产业链条,提高贫困群众参与度,分享加工增值收益 市农委 市林业局、 市农牧局、 市扶贫办、 各县市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