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衡水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3日
政策文号:衡政办发〔2016〕45号
有效性:有效
衡政办发〔2016〕45号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6〕19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结合衡水实际,制定了我市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工作责任分工表,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基本原则。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探索不同地区、不同产业融合模式;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强化利益联结,保障农民获得合理的产业链增值收益;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坚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快培育市场主体;坚持改革创新,打破要素瓶颈制约和体制机制障碍,激发融合发展活力;坚持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相衔接,引导农村产业集聚发展。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市基本建成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形成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产城融合协调、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建成一批类型多样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县、示范乡、示范村,力争在今年将饶阳县纳入全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县。三、开展好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各县市区要按照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培育农业内部融合型、产业链延伸型、功能拓展型、新技术渗透型、多业态复合型和产城融合型六类试点示范县,抓好农村产业融合试点示范县、乡、村的筛选、申报工作,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建设基金对我市的支持,统筹安排财政涉农资金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倾斜。到2020年,我市创建2个以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县。四、落实地方责任。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要创新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探索融合发展模式;要制定优惠政策,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要强化主体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以园区建设为载体,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农村产业融合集聚。附件:衡水市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工作责任分工表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 衡水市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工作责任分工表 序号 冀政办发〔2016〕19号 文件条款 工作任务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1 一、发展多类型农村产业融合方式 (一)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 加强规划引导和市场开发,培育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等专业特色小城镇,引导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开拓农村商品零售市场。 市规划局、市住建局 市发改革委、市农工委、市商务局 2 (二)加快农业结构调整 1、调整优化农业种植养殖结构。到2020年,“粮改饲”种植面积达到50万亩以上,争列种养结合示范市,建成种养结合示范县2个,示范场50个。粮经饲比调整到55:39:6,农产品加工与农林牧渔总产值比调高到2.4:1;畜牧业、蔬菜、果品三大主导产业占农林牧渔总产值比重提高到77%,农业产业化经营率提高到70%以上。 市农牧局 市林业局 3 2、推进农林复合经营。到2020年,全市林下产业经营面积达到40万亩,有林地林下开发利用率达到15%以上,年产值达到10亿元。 市林业局 市农牧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 4 3、加强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到2020年全市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达到70%以上,创建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单位20家以上。 市农牧局 市质监局 5 (三)延伸农业产业链 1、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到2020年,打造农机化服务组织400家、统防统治服务组织500家、农村土地托管服务组织10家。全市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6%,小麦和玉米机收率分别达到98%和80%。 市农牧局 6 2、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到2020年,新建或改造升级储藏、保鲜、烘干、分类分级、包装和运销等初加工设施装备0.5万个,农产品初加工率达到60%以上。 市农工委 市农牧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7 3、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和产地营销体系建设。到2020年,全市争取建成国家级产地示范市场1个,区域性产地示范市场2个,田头产地示范市场5个。 市农工委 市农牧局、市发改委 8 (四)拓展农业多种功能 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休闲娱乐、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到2020年,打造休闲农业园区20家、旅游专业村50个、最美休闲乡村5个,推出5条特色农业休闲观光线路。 市农牧局 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 9 (五)大力发展农业新型业态 1、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到2020年,全市基本建成运行规范、管理高效,覆盖全市的农业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和运行体制机制。 市农牧局 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邮政局 10 2、推进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农业。到2020年,建设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现代农业的景观典范1个,建设工厂化、立体化等高科技的高效农业样板1个。 市科技局 市农牧局、市旅游局 11 (六)引导产业集聚发展 1、加强项目、政策和资金整合。到2020年,全市创建1个国家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 市农工委 12 2、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到2020年,培育国家级区域公用品牌5个,重点推介2个国家级农业品牌、10个省级农业品牌、100个“三品一标”认证品牌,培育45项省级名优产品。 市农牧局 市质监局、市食品和市场监管局 13 3、培育农业科技型企业。到2020年,入驻农业科技园区的农业科技型企业达到60家。 市科技局 市教育局、市农牧局、市食品和市场监管局 14 二、培育多元化农村产业融合主体 (一)强化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基础作用 1、推进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建设。到2020年,全市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万人,基本构建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相互衔接配套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 市农工委、市农牧局 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5 2、开展农民合作社创新试点。到2020年,形成便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申报、申请国家涉农项目和资金的政策体系。 市农工委、市农牧局 市财政局、有关涉农部门 16 (二)支持龙头企业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到2020年,年销售额超10亿元的加工型龙头企业达到5家以上。 市农工委、市农牧局、市林业局 市食品和市场监管局 17 (三)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优势 到2020年,农产品批发市场总数达到10家以上,实现年交易额30亿元以上。推动供销合作社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对接,培育大型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领域。 市供销社、市商务局 市农牧局 18 三、建立多形式利益联结机制 (一)鼓励发展股份合作 鼓励支持农村股份合作制经济发展。自2016年起,争创全省试点示范活动,每年全市有6-7家争列省级农村股份合作制示范经济组织,2020年达到30-35家。 市农工委 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19 (二)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1、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到2020年,市级农业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达到3亿以上,逐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 市金融办 市农牧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 2、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到2020年,在各县市区建立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确保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及时受理并依法裁决。 市农牧局 市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21 四、完善多渠道农村产业融合服务 (一)强化人才和科技支撑 1、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到2020年,形成完善的农村职业教育体系。 市教育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牧局 22 2、实施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到2020年,创建3-4个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立完善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市商务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 23 3、推动我市科技特派员制度建设。到2020年,农业科研人员、科技特派员领办创办农业科技企业、开展农业科技服务达到500人次以上,积极开发农产品加工贮藏、分级包装等新技术和转化农业科技新技术新成果100项以上。 市科技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牧局 24 (二)改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条件 1、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0年,全市建设高标准农田525万亩。 市发展改革委 市农牧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 25 2、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到2020年,全市新增村庄绿化面积10万亩。 市美丽办、市农工委 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 26 (三)支持贫因地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到2020年前,21.24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市扶贫和农业开发办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