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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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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衡水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5日 有效性:有效
衡政办字〔2017〕4号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6〕154号),切实推动全市交通物流融合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打通衔接一体的全链条交通物流体系(一)完善交通物流网络1、完善枢纽集疏运系统。加快实施铁路引入公路货站和物流园区工程,主城区各铁路货场站搬迁改造,引导货运枢纽场站向规划物流基地区域集聚发展,规划建设中铁物流园,推进综合物流引入国际、国内货运班列,实现区域铁路编组功能。加强衡水绕城高速公路及石衡、邯港高速公路建设;实施铁路货场和物流园区周边道路畅通工程,优化交通组织方案,打通交通物流枢纽的“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推动城市物流配送网络建设,城乡配送及农村物流网络一体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有关县市区政府)2、优化交通枢纽与物流节点空间布局。统筹综合交通枢纽与物流节点布局,加强功能定位、建设标准等方面的衔接,强化交通枢纽的物流功能,构建综合交通物流枢纽系统。建设衡水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在衡水周边及铁路公路沿线合理布局地方性交通枢纽。实施铁路物流基地工程,积极引进北京铁路局等企业在衡水境内建设具备多种物流功能、各种运输方式衔接、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铁路物流基地。推动交通枢纽及物流节点布局向产业园区、旅游景区、重点乡镇及农村深度延伸。(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住建局,有关县市区政府)(二)提高联运服务水平。1、强化多式联运服务。推动大型运输企业和货主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重点在大宗物资、集装箱运输等方面开展绿色低碳联运服务和创新试点。支持有实力的运输企业向多式联运经营人、综合物流服务商转变,整合物流服务资源,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鼓励北京铁路局等铁路企业在我市物流园区、内陆港间开行小编组、快运行的钟摆式、循环式等铁路集装箱列车;加快普及公路甩挂运输,重点推进多式联运甩挂、企业联盟及无车承运甩挂等模式发展。制订完善多式联运规则和全程服务规范,完善和公开铁水联运服务标准,健全企业间联运机制。(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有关县市区政府)2、拓展国际联运服务。畅通沿海港口与内陆腹地的交通物流通道,在进出口货物集中地区加快发展内陆港,在联通沿海港口与内陆腹地的重要交通物流通道科学布局集中查验场地,强化“进出口直通”功能,减少货物滞港时间,降低物流成本;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建设集货物换装、仓储、中转、集拼、配送等作业为一体的综合性海关监管场所;鼓励发展跨境电商及国际班列运输。(责任单位:有关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衡水海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三)优化一体化服务流程。推行物流全程“一单制”。按照国家行业协会及会员企业制定出台的绿色畅行物流单实施方案,加快推广“一单制”,抓紧组织铁路、公路等相关企业,研究制定推进公铁联运在“一单制”运输上率先突破的实施方案,推动集装箱铁公联运两个关键领域在“一单制”运输上率先突破,实现一站托运、一次收费、一单到底。(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有关县市区政府)二、构建资源共享的交通物流平台(一)构建交通物流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市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开发建设,加强平台与铁路、工商、海关、公安、商务沟通与协作,主动对接省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开放和共享相关信息。(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有关县市区政府)(二)搭建市、县商贸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搭建跨行业、跨部门衡水商贸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推进与京津冀商贸物流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促进京津冀商贸物流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有关县市区政府)(三)建设衡水电子口岸。加快建设衡水电子口岸,尽快实现与相关部门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完善“单一窗口”功能,提升通关便利水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衡水海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县市区政府)(四)加强对各类平台的监督管理。以市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系统为核心,加强信用记录归集,与工商、公安、交通、银行等互联网公共信息平台对接,逐步形成覆盖物流业所有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信用信息档案,根据信用评价分类监管,建立实施“红黑名单”制度和预警警示企业、惩戒失信企业、淘汰严重失信企业的机制。(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食品和市场监管局,有关县市区政府)三、创建协同联动的交通物流新模式(一)构建线上线下联动公路港网络1、完善公路港建设布局。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有序推广现代智能公路港组织模式,重点构建一批串联资源、线上线下联动的综合性、基地性和驿站性公路港。(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有关县市区政府)2、强化公路港功能。支持龙头企业、大企业牵头组建公路港联盟,促进运输、集散、分拨、调配、信息传输等协同作业。完善多业态服务,重点推广生产生活综合配套、线上线下互动发展。(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有关县市区政府)(二)推广集散化、标准化运输模式1、加大运输设备集散化、标准化推广力度。加快构建标准化托盘循环公用体系,支持企业对货架、叉车、月台、配送车辆等物流设施设备进行标准化改造;逐步统一铁路企业与生产、物流企业使用的托盘、集装箱等单元标准,大力推动铁路1.5吨小型集装箱技术标准在全社会的推广使用,建立规范的管理、调配、循环共有模式,降低运营成本。(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质监局,有关县市区政府)2、加强技术标准支撑保障。质检、发展改革、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标准化等基础能力建设,依托现有研究机构和行业协会,加强对国家和省交通物流技术标准规范、大数据处理等的研究。标准化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交通物流全链条设施设备标准化水平,加快修订完善物流园区相关标准规范。实现与京津冀标准和省标准的有效对接。(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有关县市区政府)(三)发展广泛覆盖的智能物流配送1、发展“互联网+城乡配送”。加快建设城市公用型配送节点和末端配送点,优化城市配送网络。支持交通运输、物流企业联合构建城市、农村智能物流配送联盟,支撑配送服务向农村延伸。鼓励利用邮政、供销社等网点,开展农村共同配送,结合农村创业需要,发展农村物流服务合伙人,打通农资、消费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高效便捷通道。推动邮政和快递处理中心与铁路、公路同步建设,实施快件“上车上铁”工程,扩大高铁快递、电子商务快递班列使用范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有关县市区政府)2、推进“互联网+供应链管理”。鼓励在生产、流通、仓储等单元推广应用感知技术,推动库存、配送信息在供应链上下游及时共享、协同响应。鼓励供应链管理企业采用大数据技术,分析生产、流通、仓储等数据,对原材料、零部件、产成品等运输仓储提供系统化解决方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有关县市区政府)3、强化“互联网+全程监管”。充分利用无线射频、卫星导航、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开展重点领域全程监管。重点推进危险货物运输有序发展;引导冷链运输加快发展,推动农产品冷链物流技术创新;推进大件运输管理规制的完善,健全跨区域、跨部门联合审批机制,进一步完善大件运输护送机制。(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安监局,有关县市区政府)四、营造交通物流融合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一)优化市场环境。市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工商、检验检疫等部门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领域市场准入制度。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开展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研究完善无车承运人管理制度。市交通运输、工商等部门要建立跨区域、跨行业、线上线下联合的惩戒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市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要加大公路超限超载整治力度,规范收费管理。铁路、港口等运输企业要顺应市场供求形势变化,加快完善运输组织方式,整合作业环节,清理和简化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市安监局、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县市区政府)(二)统筹规划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编制地区性综合交通物流枢纽规划,加强综合交通物流枢纽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交通专项规划的衔接。(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有关县市区政府)(三)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国有运输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交通物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网络化发展。建立海关、检验检疫等口岸管理部门联合查验机制,促进一体化通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衡水海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县市区政府)(四)加大政策支持。加大财政性资金支持力度,争取更多国家专项建设资金支持,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支持企业发债、上市等多渠道融资。加大用地支持,国土资源部门要合理界定交通物流公益设施范围,在建设用地指标等方面给予保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财政局,有关县市区政府)五、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大推动力度,做好统筹衔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有序推进。(二)细化工作方案。市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商务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推动解决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县市区政府要抓紧细化责任,明确职责分工、目标任务、主要举措、进度安排等。各有关责任单位要按照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分步骤加快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三)加强督导检查。各级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商务部门要统筹组织实施工作,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及时跟踪调度各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定期向牵头部门反馈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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