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企业优惠政策

河北衡水产业园区

河北衡水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河北衡水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衡水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0日 有效性:有效
衡政规〔2018〕16号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意   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驻衡各单位:为切实加强全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4号)、《河北省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实施办法》(冀建房〔1992〕40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全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以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于一切为出发点,健全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全市城市房屋安全使用,避免重大责任事故发生,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二、责任分工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全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市主城区的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以“属地管理”为原则,由桃城区、冀州区、高新区、滨湖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区域划分负责。市直各部门、驻衡各单位要服从所在地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领导,负责本系统本单位的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要加强对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要建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牵头,文化、教育、卫生、工信、商务等部门及街道办、居委会、社区和各企事业单位、物业企业等,以及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参加的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机制,牵头单位负总责,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相互配合、协调联动。城市房屋管理属系统内部的,由各系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检查;不属系统内的由街道办组织居委会、社区、物业企业等分区分片检查。要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把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和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各级规划、城管综合执法、文化、教育、卫生、工信、商务及消防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房屋安全使用的相关管理工作。三、重点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当作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任务来完成,充分认识城市房屋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城市房屋安全管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做好城市房屋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要定期组织街道办、住建、文化、教育、卫生、工信、商务等相关部门召开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分析本辖区内的城市房屋安全形势和可能造成城市房屋安全事故的水患、火灾、爆炸、地震、私拆、乱改、乱建等一切自然和人为的安全隐患,研究制定城市房屋安全排查、房屋安全鉴定、危险房屋治理、老旧小区改造等重大问题的解决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二)认真组织开展城市房屋安全检查,积极推进落实各方责任,逐步形成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物业、社区、街道、城市房屋管理部门等协调联动的管理机制。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要随时进行房屋安全检查与维护,及时发现、治理安全隐患。各县市区、高新区和滨湖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属地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强化日常管理,采取普查和重点抽查、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等方式做好城市房屋安全检查工作,特别是做好辖区内的老楼危楼排查和每年汛期前的城市房屋安全普查工作;要制定严密的排查、普查方案,重点是各类老旧住宅区(包括老旧围墙)和可能造成安全影响的学校、幼儿园、医院、体育场、商场、影剧院、宾馆、企业厂房等人员密集区域公共建筑,以及供水、供气、供电、消防、通讯等城市生命线工程使用房屋,要摸清底数,对有安全隐患的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城市房屋安全使用。(三)及时做好危险房屋的鉴定和治理工作。各县市区、高新区和滨湖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也可以依托现有的工程质量鉴定机构或利用社会力量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并督促有下列情形的房屋所有权人及时申请房屋安全鉴定:1、达到或者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2、基础、墙体或其他承重构件有明显下陷、裂缝、变形、腐蚀的;3、因改建、新建、扩建、装饰装修等工程,建筑主体及承重结构受到损害的;4、在房屋安全普查或检查中发现的疑似危房,特别是学校、幼儿园、医院、体育场、商场、影剧院、宾馆、企业厂房等大中型公共建筑;5、在建(构)筑物密集区及其地下建设可能危及周围和地上房屋安全的建设项目的;6、遭受地震、火灾、洪水、碰撞等自然、人为因素损害的;7、房屋属未按正常建设程序建造且已投入使用的;8、其他需要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房屋所有权人要按照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及时加固和修缮治理,一般可分为以下四类进行处理:1、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2、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3、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4、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四)制定城市房屋安全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建立城市房屋安全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一旦发现有重大事故隐患,或发生突发性城市房屋安全事故,要迅速反应、及时抢险,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五)建立健全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档案。对城市所有房屋要逐一建档,包括名称、坐落位置、结构形式、建筑面积、层数、建造时间、房屋等级等内容,属于危险房屋的要注明危险部位及危险程度、处理意见、落实情况等。(六)建立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报告制度。1、因城市房屋安全原因造成人员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安全责任事故,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立即报告属地政府,积极组织抢险救灾并妥善处理。在事故发生2小时内和6小时内分别以电话和书面形式报告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各县市区、高新区和滨湖新区城市房屋安全管理部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将本区域内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统计情况上报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要做好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城市房屋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对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制度不落实,不能定期分析检查城市房屋安全隐患,有险不查、有危不排,不按时如实上报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情况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生重特大城市房屋安全责任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意见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衡政办函〔2008〕25号)同时废止。衡水市人民政府2018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