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企业优惠政策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1日 政策文号:邢政发〔2018〕4号 有效性: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现将《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邢台市人民政府2018年5月25日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18〕9号)和《中共邢台市委邢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邢发〔2018〕10号)精神,充分发挥质量认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传递信任、服务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标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九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以及市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突出市场主体地位,强化政府规划引导、政策扶持、监管服务等作用,推广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标准和方法,推行“统一管理、共同实施、权威公信、通用互认”的质量认证体系,提升质量认证供给水平和创新能力,推动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通过3年努力,全市各类企业组织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质量管理能力明显增强,质量认证数量大幅增加;质量基础设施更加稳固,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经济能力显著提高;监管机制和监管手段健全完善,质量认证行业趋于规范;主要产品、工程、服务尤其是消费品、食品农产品的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享誉全省乃至全国的质量品牌。二、重点任务(一)创新企业质量管理模式,提升质量管理综合水平。1.推广应用先进的管理方法。鼓励企业运用质量认证方式加强质量管理,推广应用全面质量管理、六西格玛、精益管理等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结合企业发展特色加以改造提升,打造质量管理“工具箱”。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组织千家企业开展质量管理培训,带动质量管理水平整体跃升。到2020年,全市质量管理小组达到600个,质量标兵达到40人。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鼓励各行业结合自身行业特点,积极开发新型质量管理工具,推广质量管理先进行业及企业的成果经验,逐行业推动质量管理全面提升。(牵头部门:市质监局;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局、市国资委等有关部门)2.实施质量管理提升工程。深入实施“双百”工程,在100家大型企业中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培训100名掌握并实践卓越绩效管理评价标准的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引导质量管理人员从质量经理人向首席质量官拓展,建设精通质量管理的企业家队伍。引导中小微企业建立适合自身发展的质量管理模式,推广“质量诊所”等质量管理先进方法。开展与国际、国内行业高端和优势企业“对标活动”,围绕产品质量、技术装备、产品研发、节能降耗、经营管理、人才队伍等方面关键指标,确定标杆,缩小与同行业先进企业的差距。每个县(市、区)选择10-20家企业列入对标行列,建立台账、列出清单、考核效果。按照省实施质量管理提升“双千双百”工程要求,积极培养企业中高层质量管理人员,推动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模式。(牵头部门:市质监局、市国资委;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局等有关部门)3.优化政府质量治理方式。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质量治理能力培训力度,加强质量基础建设,推广质量管理标准和质量认证手段。鼓励各县(市、区)政府部门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运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引入第三方质量治理机制,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以创建“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质量强县示范县”等示范项目为载体,打造区域质量治理创新典型,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牵头部门:市质监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二)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提高质量管理效能。4.加大质量管理体系新版标准推进力度。针对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炭等不同行业和企业,按照相关标准要求,积极开展质量、环境、职业健康、能源管理体系等行业特色认证,整合不同管理认证体系。2018年9月底前,推动现有800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全部完成升级换版工作;到2020年,新增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100家。(牵头部门:市质监局;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建设局等有关部门)5.开展形式多样的质量帮扶活动。在工业企业、建筑施工企业、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开展质量认证现状抽样调查、问卷调查和情况摸底,针对企业管理水平差异和特定行业企业需求,通过专题讲座、宣贯培训、诊断咨询等多种形式,普及和推广先进质量管理工具和质量认证知识,提升企业对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及现代质量管理工具的理解和应用。组织认证领域技术专家深入中小微企业,义务开展质量诊断和认证咨询,提供认证增值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等社会组织的服务职能,开展社会化、群众性质量服务活动,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和高效的质量诊断服务,指导和帮助企业尽快按照新版标准建立规范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牵头部门:市质监局;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等有关部门)(三)强化基础认证,积极推动质量认证向纵深发展。6.加强基础认证,助力质量安全和环境治理。推动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企业集中的宁晋电线电缆、平乡和广宗童车积极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提高认证率,运用认证手段促进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质量的整体提升。鼓励和推动企业积极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促进企业切实履行环保社会责任,减少污染物排放。推动水泥、建筑陶瓷砖、平板玻璃、铝合金型材等生产企业积极开展低碳产品认证,促进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引导鼓励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实施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等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规范,到2020年,推动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全部建立HACCP体系。(牵头部门: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市建设局等有关部门)7.发展品牌农业,推动食品农产品认证。立足保护生态环境、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任务,发挥“富岗”“绿岭”“今麦郎”“金沙河”等农业品牌引领作用,大力推广有机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到2020年,全市农产品认证证书达到100张。培养引导条件适宜的威县、内丘县等县(市、区)积极开展“绿色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活动,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提高农产品品质,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加强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提高农产品质量,助力农产品出口。(牵头部门:市农业局、市农办、市质监局、邢台海关;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四)大力扶持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提高技术服务水平。8.优化行业发展环境。承接好省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积极做好资质认定网上申报事项的服务和资料审核,按要求完成标准、名称、能力、人员等各类变更备案事项。加大政府购买检验检测服务力度,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对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优先给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提升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品牌意识,不断提升自身品牌竞争力、影响力和知名度,鼓励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积极争创高新技术企业,积极申报省政府质量奖和河北省知名品牌。(牵头部门:市质监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科技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9.加快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推动检验检测机构转企改制,鼓励各级政府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跨区城、跨行业整合,推进检验检测机构以资产、人员、设备等资源为纽带,进行横向、纵向整合,建立门类齐全、服务高效、核心竞争力较强的综合检验检测机构。加强省级质检中心建设,助力区域经济健康发展,2020年省级质检中心达到6家。(牵头部门:市质监局、市编委办;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五)推动质量认证国际合作互认,促进对外贸易发展。10.推动认证结果互信互认。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国内外先进质量认证标准比对研究,促进结果互认,努力破解国际市场准入壁垒。加强国内外认证机构多层次合作,拓展合作领域、合作对象和合作渠道,重点开展可再生资源、绿色低碳、跨境电商等新兴领域互认合作,加快检验检测认证“走出去”步伐。(牵头部门:邢台海关;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11.提高检验检测认证市场开放度。按照国家和省、市部署,积极引用国外先进认证标准、技术和服务,鼓励和扶持实力雄厚、影响力强、国际互认高的检验检测机构、认证机构落户邢台。加强国际合作认证人才培养与推荐,重点培养一批能力强、外语水平高的优秀人才,开展国际合作认证,推动合格评定政策沟通、标准协调、制度对接、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牵头部门:邢台海关;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六)创新监管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2.健全监管网络,推行“互联网+监管”方式。建立和完善信息化监管系统,运用全省大数据技术和信息共享平台,向社会公开质量认证信息和监管信息,提高社会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提高监管信息的可追溯性。完善风险预警、快速处置、信息通报、倒查追溯等措施,提高监管有效性。(牵头部门:市质监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13.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着力发挥强制性认证“保底线”作用,重点对电线电缆、童车、改装货车、消防产品、低压成套设备等企业认证现场活动加强监管,每年随机检查比例不低于10%。根据企业管理水平、诚信状况实施分类监管,严禁未获强制性认证产品进入市场,确保认证有效性和公信力。(牵头部门:市质监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14.加强认证监管能力建设。充实基层认证监管力量,提高监管人员素质。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加强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和获证企业、获证产品的监管。严厉打击买证、卖证、虚假认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或者认证标志,以及非法从事检验检测认证活动、伪造检测数据等违法行为,并依法进行信息公开。开展多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执法信息共享,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形成多元共治格局。(牵头部门:市质监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三、组织保障(一)加强领导,协调推进。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共邢台市委邢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邢发〔2018〕10号)精神,高度重视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工作,将其作为促进本地本行业经济发展与竞争力提升、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部署,明确责任分工,量化工作目标,加大推进力度。加强部门间的协调联动,深化协作层次,建立日常监管和重大行动联动机制,健全信息互享、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工作机制,形成更有效的监管格局和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制定配套措施,认真抓好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推动各项重点任务有效落实。(二)政府支持,市场主导。检验检测认证从业机构及从业人员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规范质量认证活动,努力提高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高质量认证服务;各类组织要积极运用质量认证手段,促进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各县(市、区)政府要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建设给予配套支持,在项目立项、融资、土地、能源供应等方面优先安排,出台购买检验检测认证服务、采信检验检测认证结果的相关配套措施政策。(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新媒体等多种传播方式,围绕“世界认可日”“世界标准日”“中国品牌日”和“质量月”活动,广泛开展各种宣讲解读、采访报道、咨询服务等活动,传播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四)强化督导,示范引领。各县(市、区)政府要把质量认证工作纳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目标,确保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要对照重点任务完成、落实情况,认真梳理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改进工作措施。要提炼总结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典型经验,示范引领,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河北邢台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河北邢台产业园区

河北邢台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河北邢台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