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十四五”区域卫生规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7日
有效性: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张家口市“十四五”区域卫生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张家口市“十四五”区域卫生规划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冀政)及《张家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一、发展基础(一)发展现状“十三五”时期,我市着力构建覆盖城乡所有居民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从扩总量、优结构、转职能、强能力等方面着手,不断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有力维护了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1.医疗卫生资源总量持续增长。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5707所,其中医院130所(三级医院6所、二级医院37所、一级医院65所、未定级医院22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51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9所,乡镇卫生院210所,村卫生室4005所,门诊部、诊所和医务室1237所),专业公共卫生机构63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9所、妇幼保健机构18所、卫生监督机构17所、急救中心2所、血站2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5所),其他卫生机构3所。医疗卫生机构实有床位27545张,比2015年增长28.35%,其中医院21554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143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848张。卫生人员35500人,较2015年增长24.69%,其中医院21655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1249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484人、其他卫生机构112人。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及医护比,与2015年相比分别从5.01张、1.76人、1.48人、1:0.82增长到6.69张、2.63人、2.30人和1:0.84。2.医疗卫生机构布局与结构不断优化。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建设,基本实现每县建有1-2所县级公立二级医院(含中医院),医联(共)体覆盖所有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村医“空白点”全部消除,乡镇卫生院与集体办村卫生室实现乡村一体化管理,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全市9家市级医院已与北京11家医院建立了密切合作关系,天坛医院、安贞医院与市第一医院共建脑科中心、心脏中心等一批京张合作项目取得显著成绩,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崇礼院区成功获批第一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为保障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提升区域医疗服务水平提供有力支撑。3.中医药守正创新迈出新步伐。中医药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市中医院、万全区中医院纳入三级医院管理,3所市级综合医院和5所专科医院建成标准化的中医科、中药房;85%的县级综合医院建立了标准化的中医科、中药房,县级妇幼保健院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130所乡镇卫生院、26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国医堂,建成中医特色示范村卫生室3084所。2017年7月,涿鹿县中医院被评为全省首批标准化中医院建设单位。4.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提高。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不断丰富,从12项拓展到31项,人均补助从40元提高到74元。全市17.24万因病致贫返贫人口摆脱贫困,实现贫困人口“有地方看病、有人看病、有制度保障看病”的目标。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7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至8.97/10万、1.35‰、1.59‰,主要健康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二)主要问题我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多样化健康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弱项。全市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占比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优质医疗资源与北京、天津以及石家庄存在较大差距,全市优质医疗资源主要集中在老城区,县级医疗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区域之间分布不够均衡。重大公共卫生保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还有待加强。公共卫生专业人才短缺、专业能力有待提高,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协作机制尚不健全,人员、技术、设备、数据和信息联通共享水平不高,医防融合不充分,中西医互补协作格局尚未形成。(三)面临形势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人民群众高品质健康服务需求不断增长以及疾病谱的变化,特别是慢性病人群不断增长,精神疾病、心理疾病呈上升趋势,全方位全生命周期保障全民健康的任务尤为艰巨和迫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鼠疫等传统烈性传染病威胁仍然存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发生,要求我们要进一步筑牢底线思维,加快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全面提高防控和救治能力。此外,我市“一带两翼、一主三副多点”的城镇空间结构逐步形成,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要求我们按照人口分布新变化调整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为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布局进一步加速提供有力支撑。“十四五”期间,我市将聚力建成“首都两区”、打造“河北一翼”,高标准推进冬奥筹办工作,促进后冬奥时期持续健康发展,推动京张同城化发展,坚持承接疏解与优化布局并重,加快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为引领,以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为核心,紧紧围绕“首都两区”“河北一翼”功能定位,全面建设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发展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健康为中心、服务体系从规模数量增长转变为质量效益提升、机构之间从“自主发展”转变为“整合协作”,推动城乡居民享有便捷可及、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构筑起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有力屏障。(二)基本原则1.坚持统筹规划,分级管理。按照市级统筹、县区负责的工作定位,根据人口规模与密度、地理交通条件、疾病谱等因素,统筹规划全市医疗卫生资源,遵循省级、市级、县级、基层配置梯次,分级制定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实现服务体系综合绩效整体提高。2.坚持需求导向,平战结合。以人民健康需求为导向,合理确定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布局,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既立足平时需求,又充分考虑重大疫情防控需要,健全设施设备标准,提高平急结合和快速转换能力,保障公共卫生安全。3.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强化政府对卫生健康的组织领导、投入保障、管理监督责任,加大公立医疗机构建设力度。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法开办医疗卫生机构,满足群众多层次、多元化需求。4.坚持提质扩能,公平可及。提高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实现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显著扩容下沉。加快优质医疗资源区域均衡布局,缩小县域间、人群间资源配置和服务水平差距,促进健康公平。5.坚持系统整合,协调发展。强化改革创新的突破和先导作用,突出预防为主、以基层为重点、中西医并重,坚持软件硬件协同发力,强化资源共享和分工协作,加快构建医防融合、上下协作、医养结合、全人全程的系统性连续性服务模式。6.坚持借力发展,把握机遇。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历史机遇,围绕市域外就诊率较高的疾病,主动与京津知名医院对接,寻求各种形式的合作,提升区域内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降低市域外转诊率。(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形成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功能定位相匹配,城乡统筹、功能互补、连续协同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显著提升,公立医院进一步实现高质量发展,基层普遍具备首诊分诊和健康守门能力,特色鲜明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初步建立,以“一老一小”为重点的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全市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更加充裕、均衡,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初步打造成冀西北、京西北区域医疗卫生高地,与京津及石家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差距持续缩小,进京就医压力有效缓解,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获得感大幅提升。 “十四五”时期全市医疗卫生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指标 类别序号指 标2020年2025年目标指标 性质健康水平1人均预期寿命(岁)77.65累计提高1岁预期性2健康预期寿命(岁)-同比提高预期性公共卫生3每千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人)0.60.83预期性4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达标率(%)-100预期性5生物安全二级(P2)实验室数量(个)610预期性6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的比例(%)40.11100预期性7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发热筛查门诊(发热诊室)的比例(%)100100预期性医疗服务8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6.697.93预期性9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2.633.21预期性10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2.303.46预期性11每千常住人口药师(士)数(人)0.280.54预期性12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人)2.33.93约束性13医护比1:0.841:1.08预期性14床人比(卫生人员)1:1.291:1.60预期性中医药服务15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人)0.400.62预期性16每千人口公立医院中医类医院床位数(张)0.690.85预期性17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国医堂比例(%)80100预期性重点人群健康服务18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0.134.50预期性19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34.2160预期性三、总体布局与资源配置医疗卫生资源主要包括机构、床位、人力、设备、技术、信息与数据等。优化全市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市级及以上医疗卫生资源布局主要服务于建设“首都两区”“河北一翼”功能定位,县级及基层医疗卫生资源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一)机构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为主体,以失能(含失智)老年人、婴幼儿等特殊人群健康照护设施等新型服务机构为补充,面向全人群,提供疾病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服务。1.医院。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非公立医院。其中,公立医院分为政府办医院和其他公立医院。(1)公立医院。公立医院主要提供疾病诊治,特别是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服务,承担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和健康教育、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等任务,承担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的医疗处置和紧急救援、医疗支援等任务。①省办及以上医院。将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崇礼院区打造成以“运动损伤、急诊急救、运动康复”为特色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重点发展运动医学科、骨科、康复医学等学科,满足冬奥会和重大冰雪赛事医疗服务保障需求,辐射京冀晋蒙四省市周边区域,大幅缩小与北京优质医疗资源的差距,有效缓解进京就医压力。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2所三级综合医院,主要向京西北区域提供急危重症、疑难病症诊疗和专科医疗服务,接受下级医院转诊,并承担医学教育、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及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医疗处置和紧急救援、医疗支援等任务。②市办医院。全市设置12所市办医院(含优抚医院),其中综合医院3所、中医院1所、中西医结合医院1所、专科医院7所。市办医院主要向设区的市区内居民提供综合性或专科医疗服务,接受下级医院转诊,并承担人才培养和一定的科研任务以及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的医疗处置和紧急救援、医疗支援等任务。市第一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与北京知名医院联合重点打造脑科中心、呼吸疾病诊疗中心和心脏中心,大力发展肿瘤科。市第二医院力争建成以骨科为主要特色的三级综合医院。张家口崇礼医学中心(崇礼区人民医院)打造成以运动医学科、骨科、康复医学为特色的高水平综合医院。市中医医院创建成具有鲜明中医特色的三级中医医院,支持市中医医院发展老年病科。市第五医院转型为以肛肠科、消化内科为特色的中西医结合医院。市第四医院发展成以眼科、耳鼻喉科为特色的三级专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发展成服务全市妇幼儿童的三级专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发展成以治疗各类传染病为主的高水平专科医院。市沙岭子医院发展成以精神心理疾病为主的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市优抚医院发展成以康复科、老年科为特色的二级康复医院。市肺科医院建成以治疗结核病为主的高水平二级甲等专科医院。市口腔医院建成以治疗口腔疾病为主的高水平二级专科医院。③县办医院。每个县(区)原则上设置1所县办综合医院(经开区不设置区办综合医院),全市共设置20所县办综合医院,其中宣化区设置2所、万全区2所。每个县(区)原则上设置1所县办中医类医院,全市共设置14所县(区)办中医类医院,其中宣化区设置2所。规划期内,原则上不再新增其他县办公立医院。县办医院主要承担县级区域内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相应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以及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规划期内,怀来县、张北县、蔚县的县级人民医院争取达到三级医院水平。④其他公立医院。规划期内,中煤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医院转制为非公立医院,开滦(集团)蔚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医院进行转制或合并;保留市建设职工医院、市轻工职工医院、河北北方学院附属校医院、市监狱医院4所其他公立医院。(2)非公立医院。非公立医院可提供基本医疗,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可提供高端服务,满足非基本医疗需求;可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医疗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优先支持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以及眼科、骨科、口腔、妇产、儿科、肿瘤、精神、医疗美容等专科和中医、检验等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及互联网医院。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诊所、门诊部等。(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3万至10万居民规划设置1所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治疗、康复训练等综合服务,并受县(区)级卫生健康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城市居民小区卫生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等。2000人(含)以上的小区单独设置1所卫生站;不足2000人的小区按照“就近相邻、每2000人至少设置1所”的原则联合设置卫生站。小区卫生站以辖区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主要负责组织动员小区居民,特别是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最低生活保障居民等重点人群,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参与小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完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交办的基本医疗等其他服务。 (2)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分为中心卫生院和一般乡镇卫生院,每个乡镇设置1所标准化建设的政府办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治疗、康复训练等综合服务,并受县(区)级卫生健康部门委托,承担辖区范围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村卫生室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乡镇卫生院对集体产权村卫生室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中心卫生院除具备一般乡镇卫生院功能外,还应开展普通常见手术等,着重强化医疗服务能力并承担周边区域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指导。(3)村卫生室。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可不设置)。村卫生室在乡镇卫生院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传染病报告监测等工作。(4)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备案制管理。门诊部及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实行准入管理。3.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原则上由政府主办,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急救中心(站)、血站、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等,主要提供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地方病等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院前急救、采供血、食品安全标准宣教、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食品营养、出生缺陷防治等公共卫生服务。(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深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科学设置市、县(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合理界定功能职责。(2)妇幼保健机构。市、县(区)两级各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全市共设置16所县(区)办妇幼保健机构,其中经开区、塞北管理区、察北管理区不设置区办妇幼保健机构。妇幼保健机构是具有公共卫生性质、防治结合的公益性事业单位,负责为妇女、儿童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并承担辖区内妇幼健康服务业务管理和技术支持工作。除承担保健、医疗工作任务外,妇幼保健机构还应协助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区域业务规划、科研培训、技术推广及对下级机构的指导、监督和评价等工作。妇幼保健机构应当与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稳定的业务指导和双向转诊关系,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和相关科研教学机构建立技术协作机制。(3)血站。设置张家口市中心血站,各县(区)至少设1个固定采血点。市中心血站主要承担市内无偿献血者招募、血液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业务指导和血站质量控制与评价等职责。(4)急救中心(站)。急救中心(站)按照市区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农村地区服务半径10-20公里合理布局。设置独立的张家口市急救中心,急救中心下设若干急救分站。有条件的县(区)设置1所急救中心(站),条件尚不具备的县(区)依托区域内综合水平较高的县(区)办医院设置县(区)级急救中心(站)。急救中心受本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指挥、调度本行政区域内急救资源,开展伤病员的现场急救、转运和重症病人途中监护,积极开展航空医疗救护。(5)专科疾病防治机构。设置河北省鼠疫防治所和张家口市地方病防治所。河北省鼠疫防治所主要负责制定、实施全省鼠疫防治规划,承担鼠疫的监测、分析、风险识别和研判,鼠疫信息网络平台运行,国家鼠疫应急演练基地的培训、演练任务,鼠疫应急处理队伍建设,负责鼠疫防治重点县鼠疫监测和实验室质量控制,全省开展鼠疫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医疗卫生人员培训指导。市地方病防治所负责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和落实地方病防治规划,建立地方病防治协作网络,抓好地方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地方病监测与控制等。4.其他医疗卫生机构。鼓励设置独立的区域医学检验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机构,与域内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实现区域资源共享。充分发挥我市特殊的区位条件、良好的生态环境等独特优势,鼓励发展疗养院、护理中心、康复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接续性服务机构,为疾病慢性期、恢复期患者以及老年患者等提供老年护理服务、康复医疗服务等。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为家庭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多层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二)床位适度合理增加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总量,进一步优化床位结构,提升床位使用效率,提高床位使用质量。1.床位规模。支持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扩大床位规模。引导市办优质医疗资源在资源相对薄弱区域设置院区,支持市办医院、怀来县医院、张北县医院、蔚县医院打造市级区域医疗中心,适度扩大床位规模,促进全市优质医疗资源区域间均衡布局。着眼于满足域内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按照县域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适度扩大各县(区)床位总体规模。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配置标准,结合基层床位使用率合理确定床位数量和结构,提高康复、护理床位占比,鼓励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到2025年,全市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达到7.93张;其中,医院床位数6.62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1.31张。医院床位配置中,公立医院5.32张、非公立医院1.3张。公立医院床位配置中,省办及以上医院(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1.11张、市办医院1.71张、县办医院2.46张,其他公立医院0.04张;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按照每千人口0.85张配置。2.床位结构。适度控制治疗床位增长,增量床位优先向传染病、重症、中医、妇产、儿科、康复、精神、老年病等短缺领域倾斜。根据医疗机构类别和床位使用功能,实行床位分类管理制度,推动床位资源急慢分开。3.床位使用效率。鼓励医疗机构成立住院服务中心,打破以科室为单位的资源管理方式,对全院床位实行统筹调配。医疗机构开放床位数与规划编制床位数应当基本保持一致,开放床位数超过规划编制床位数的要区分情况逐步调整规范,公立综合医院床位使用率低于75%、平均住院日高于9天,不再增加床位。推动三级医院更加突出急危重症、疑难病症诊疗,逐步压缩一、二类手术比例。将预约诊疗、日间手术等服务常态化、制度化,提高预约转诊比例和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提高病床单元使用效率,控制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二级和三级医院不高于8天。(三)人力按照适应疾病谱变化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要求,适当提高医师配置标准,大幅度提高护士配置水平,合理提高专业公共卫生人员和基层人员配置标准。到2025年,全市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分别达到3.21人、3.46人,医护比达到1:1.08。加强儿科医师、麻醉师、助产士等紧缺医技人员培养,按照省确定的指标要求,大力加强药师队伍建设,每千人口药师(士)数增长到0.54人。每10万人口精神科医师数达到4人,每10万人口精神科注册护士数不低于8.68人。每10万人口康复医师数达到8人,康复治疗师达到12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适应社区基层首诊和家庭医生守门人要求,到2025年,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3.93名,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置乡村医生或乡村执业(助理)医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至少应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队伍建设,合理提高公共卫生人员配置标准并落实到位。到2025年,每千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达到0.83人。每万人口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数达到1.75人。急救中心(站)、血站、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等参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专业技术人员。(四)设备1.医用设备。依据国家、省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引导医疗机构根据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居民健康需要等因素按阶梯、逐级有序对应,合理配置功能适用、技术适宜、节能环保的设备。支持国家、省、市级区域医疗中心根据其功能定位,按照梯度配置政策优先配置和更新大型医用设备。优先引进适应全市居民医疗服务需求、全市尚没有的以治疗为主的先进医用设备。提高基层医学影像服务能力,推动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检查、上级医院诊断”的服务模式。支持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机构和影像机构,鼓励建立区域医学影像中心和检验中心,逐步建立大型设备共用、共享机制,提高设备使用效能。2.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设备。根据保障公共卫生安全需要,参照国家、省有关标准,配置和更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检测、大型救治、卫生应急和信息化等设施设备。支持河北省鼠疫防治所强化实验室设备配置和能力建设,完成全市鼠疫监测县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加强承担传染病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任务的医疗机构体外膜肺(ECMO)、移动CT、聚合酶链式反应仪(PCR)、移动手术室、呼吸机、监护仪等设备配置;结合交通半径和常住人口合理配置急救车和负压救护车,市急救中心和各急救分中心救护车按每3万常住人口不低于1辆的标准配置,其中至少40%为负压救护车。(五)技术1.医疗技术。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围绕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和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疑难疾病,拓展诊疗方法,提升医疗技术能力和诊疗效果,形成技术优势。支持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崇礼院区和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第二医院在心血管病治疗、脑血管疾病和脑神经疾病治疗、呼吸疾病治疗、重症医学、骨科关节镜相关微创手术及运动功能测评等关键领域进行创新,通过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等形式加强复合型创新团队建设,推动相关专科能力进入全国前列。在保障患者安全的基础上,鼓励开展具备专科特色和核心竞争力的前沿技术项目,大力扶持包括内镜和介入等微创诊疗技术发展,逐步实现内镜和介入诊疗技术县域全覆盖。2.临床重点专科。大力推进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分级分类开展国家、省、市、县四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进一步扩充优质医疗服务资源总量。(1)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以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崇礼院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第二医院为基础,以市级三级医院为补充,重点支持肿瘤科(含放疗科、肿瘤内科、肿瘤外科)、血液内科、儿科、心血管内科、骨科申报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十四五”期间,全市每年争取不少于1个,累计不少于5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项目。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崇礼院区每年可自主确定1-2个项目纳入国家项目库,由医院自行统筹经费建设。(2)省级临床重点专科。以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第二医院和市级医院为主体,重点支持致死致残率较高、严重影响人民健康的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等重点专科,麻醉、儿科、精神科、病理科、心血管外科、骨科、妇产科等短缺或薄弱专科及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专科建成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十四五”期间,每年至少支持10个,累计支持不少于50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3)市级临床重点专科。以市级医院为主体,县级医院为补充,重点围绕肿瘤、心内、胸外、普外、呼吸、产科、麻醉、重症、骨科、儿科、病理、检验、影像等基础专科加强建设,通过加强人才培养和基础投入,推广内镜和介入等微创手术和多学科联合诊疗(MDT)、中西医结合等新诊疗模式,通过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等方式,提升专科服务能力和医疗质量安全水平,形成覆盖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的专科服务体系。“十四五”期间,全市每年支持至少10个,累计支持不少于50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4)县级临床重点专科。以县级医院为基础,以市级医院为补充,聚焦县域内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综合考量县域患者外转等因素,协同推进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重点加强肿瘤、神经、心血管、呼吸、儿科、妇产科、重症、急诊等专科防治能力,推广内镜、介入等微创手术和多学科联合诊疗(MDT)、中西医结合等新诊疗模式,满足县域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十四五”期间,全市力争支持不少于50个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3.医学重点学科。着眼卫生健康发展建设需求,立足自身学科特色和学科优势,坚持医教研三位一体,到2025年力争新增5-10个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围绕运动创伤、骨科、心血管内科、肿瘤等学科,打造一批代表我市特色优势、省内领先、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医学领先学科。以康复医学、全科医学、老年医学、临床病理、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公共卫生学等为重点,扶植培育一批符合发展方向、有发展潜力的学科,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启动市级重点学科,重点发展学科评选项目,扶强扶优,增强自主学科创新能力。4.公共卫生技术。逐步提高各级疾控中心的实验室检验能力、生活饮用水检验能力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各级疾控中心应切实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争取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生活饮用水检验资质认定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为社会提供公正、合法的检验检测报告。河北省鼠疫防治所充分利用鼠疫病原学、血清学、PCR等检测技术,发展新的基因检测技术,提升对鼠疫病原体的快速全面检测能力。(六)信息化1.健康信息数据库。加快全市卫生健康数字化进程,统筹规划建设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含县级平台),完善全员人口、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卫生资源等数据库,并与疾病预防、妇幼健康、健康体检等数据库信息共享,构建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健康信息数据库。加强健康数据管理与应用,推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在线查询和规范使用。发挥电子健康档案信息枢纽作用,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慢病服务为抓手,实现重点人群、重点疾病、主要健康影响因素的综合防控与长效管理数字化。2.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按照信息化建设功能指引、建设标准与规范,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二级以上医院要落实《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其中二级综合医院实现率达到70%;落实《全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要求,实现二级以上医院的90项指标;各级各类专科医院可根据业务情况酌情调整。推进临床决策知识库平台建设和应用,促进医院信息整合,提高数据利用率,开展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估。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为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控等业务信息化提供支撑。建立区域医疗协同系统,实现各级诊疗机构的诊疗信息互通、共享和互认,实现双向转诊、转检和远程医疗协作,发展远程医学教育。实施县域医疗远程诊室项目。建立大医院和社区联动的健康服务系统。3.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基于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电子健康档案的疾病预防控制业务应用系统,实现疾病监测与管理、健康相关因素追踪、公共卫生服务等业务信息化协同管理。基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完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实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整合各类传染病监测系统,搭建覆盖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发热筛查哨点等传染病监测平台,建立健全突发传染病疫情预测预警信息系统,强化公共卫生信息化应用功能。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在疫情监测分析、病毒溯源、防控救治、资源调配等方面更好发挥支撑作用。4.新兴信息技术。鼓励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云计算、5G、区块链等新兴信息技术应用,丰富新兴信息技术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应用场景。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建立一批互联网医院。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实现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全市所有医联体和县级公立医院。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应用,加快医疗卫生信息化服务创新,推进健康监测、智能辅助诊疗等应用场景建设。继续推广电子健康码,促进电子健康码、医保码系统融合。四、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加快理顺体制机制,完善基础设施,提升专业能力,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救治机制,提升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能力,全面提高早期监测预警、快速检测、应急处置能力,织牢全市公共卫生防护网。(一)建立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健全以河北省鼠疫防治所和市、县(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重大疾病监测预警、风险评估研判、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综合干预等任务。按照“填平补齐”原则,补齐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配置缺口。提升河北省鼠疫防治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点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加强实验室仪器设备升级和生物安全防护能力建设。提升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点疫情发现和现场处置能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设备配置,满足现场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需要。完成全市鼠疫监测县实验室标准化建设。优化全市实验室检测网络布局,依托市、县(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医疗机构高标准建设生物安全二级(P2)实验室,统筹配置必要的移动检测车。强化市、县(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河北北方学院、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企业等第三方合作共建,建设一批实验室。(二)完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1.提升全域监测和智能预警能力。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建立覆盖全人群、区域协同、医防协同、联防联控、智慧化的综合监测系统和传染病多点触发预警响应机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机构监测协同,充分发挥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哨点”作用,依法依规落实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疫情信息报告责任,健全网络直报、医疗机构报告、医务人员直接报告、科研发现报告、群众个人报告、舆情监测等多渠道信息综合监测体系,构建全域监控和全程追踪的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体系。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鼠间鼠疫不下坝、人间鼠疫不发生”防治目标,强化动物间鼠疫监测和人间鼠疫监测,及时控制动物间鼠疫发生,有效防控人间鼠疫疫情的发生,并防止疫情输入。2.提高应急响应和快速处置能力。建设市级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统一调度指挥全市公共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强化全市部门间、县域间和京冀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建立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提升区域协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健全各级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包括部门预案、处置方案和流程,强化相互衔接,确保高效运行。建立全社会定期演练机制,提高规范化处置能力。(三)健全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网络1.健全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完善市、县(区)、乡传染病医疗救治网络,加强传染病医院建设,提升传染病综合救治能力和对新发再发传染病的诊断处置能力。加强市传染病医院、市第一医院和市中医院传染病区建设。县级依托一所实力较强的综合医院,推进相对独立的感染性疾病科建设,如发生传染性疫情时,按照30万人口以下的县不低于20张、30万至50万人口的县不低于50张的标准迅速开放传染病病床。所有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和所有儿童、传染病专科医院建设发热门诊和感染性疾病科。加强公共设施平疫两用储备建设。在体育场馆、展览馆(会展中心)等公共设施新建或改建过程中充分考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需求,完善场地设置、通风系统、后勤保障设计,预留水电气管道、网络等接口和改造空间,使其具备快速转化为救治和隔离场所的基本条件。2.建设市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针对呼吸系统等重大传染病,推进市第一医院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项目建设,配置呼吸机、体外膜肺(ECMO)、移动CT、传染病隔离转移装置等必要医疗设备,加强负压病房、可转换重症监护病区、可转换院(病)区等建设。市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承担全市危重症患者集中救治和应急物资集中储备任务,在重大疫情发生时快速反应,有效提升危重症患者治愈率、降低病亡率。3.强化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加强紧急医学救援机构和紧急救援队伍建设,构建市、县(区)两级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网络。依托医疗机构、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建设紧急医学救援站和救援点,组建市级卫生应急快速反应小分队和县域基层综合应急分队,承担突发事件的现场伤病员医学救援处置、转运和接收救治等任务。 五、建设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以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为引领,省、市、县(区)三级医院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高质量医疗服务体系。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增强医疗服务供给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提供可靠保障。(一)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支持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崇礼院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运动创伤)建设,构建起专业的运动创伤保障体系,服务重大冰雪赛事。依托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优质医疗资源,建成面向全国的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冰雪运动医学中心”,辐射带动区域医疗发展,提升区域医疗服务保障能力,持续有效提高区域内整体医疗水平,缩小区域医疗差距,减少进京就医压力,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推进京张协同发展。稳妥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完成好已开工的200张床位建设任务,建成智慧型医院,成为医疗行业人工智能发展的试点医院。落实国家医改政策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目标,建成区域运动创伤救治、科研、教学和人才培养基地。(二)支持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依托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建设冀西北区域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打造集医疗、应急、保健、康复、教育、科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并以综合医院为主体,新建洋河院区,形成特色鲜明的多院区发展战略,打造冀西北区域医疗卫生服务高地、高层次人才聚集高地和全民健康事业高地,重点病种诊疗水平与省会石家庄差距明显缩小,实现一般大病、疑难重症不出市。(三)打造市级区域医疗中心统筹市、县(区)两级医疗卫生资源、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依托市办医院和实力较强的县(区)级公立医院设置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市内优质医疗资源布局更加均衡。依托张家口市第一医院建成市级综合性区域医疗中心。依托怀来县医院、张北县医院、蔚县人民医院,分别在我市东南部、北部和南部建设市级区域医疗中心,负责向县域内及相邻县域提供综合性医疗卫生服务。(四)推进市办医院建设在严格控制医院单体规模基础上,按照“一院多区”发展模式,推动市办公立医院向经开区、万全区扩容。持续推动市办医院与北京医疗机构开展合作,进一步拓展合作范围和内容,深化合作项目,提升合作效果,推动京张两地医疗卫生深度、持久合作。优先发展传染病、精神病、妇产、儿童、康复等专科医院,依托市沙岭子医院建设全市精神疾病专科医疗中心,依托市第二医院建设全市骨科疾病专科医疗中心,依托市中医院建设全市中医医疗中心,依托市妇幼保健院建设市妇儿疾病专科医疗中心,依托市第四医院建设三级眼科疾病专科医疗中心,依托市口腔医院建设市口腔疾病专科医疗中心,依托市传染病医院建设全市传染疾病专科医疗中心,依托市第五医院建设中西医结合诊疗中心。(五)推进县办医院建设实施县办医院提标扩能工程和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工程,加强专科能力、人才队伍建设,改善设施设备条件,补齐县级医院医疗服务和管理能力短板,推动各县(主城区外市辖区)至少有1所县办公立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实施“强县工程”县医院能力建设项目,支持怀来县医院、张北县医院、蔚县人民医院达到三级医院硬件设施和服务能力。强化县办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龙头带动作用,推动全科医生、适宜技术、医学装备等医疗资源下沉,优化县域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服务供给。 六、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条件,打造基层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优化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功能,筑牢基层常态化疫情防控网底。(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1.加强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推动部分服务人口多、规模大、服务能力强的中心卫生院达到推荐标准,并逐步打造成县域医疗次中心。重点加强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康复科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机构设立眼科、耳鼻喉科等科室。拓展乡镇卫生院服务项目,至少能够识别和初步诊治50种常见病、多发病。2.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到2025年,全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科室设置,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治疗、康复训练等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对城市居民小区卫生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能力。3.加强社区医院建设。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社区医院;加强住院病房、信息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设备提档升级,健全临床、公共卫生、医技等科室设置,提升“全专结合”“医防融合”综合服务能力,有效解决区域内居民住院需求。4.加强城市居民小区卫生站建设。小区卫生站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治疗、处置、消毒供应等活动相对隔开,临时隔离房间单独设置;至少配备1名临床类别或中医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和1名注册护士;配备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注射器、测温仪器、消毒防护用品、药品柜及必要的办公用品。小区卫生站以辖区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为居民提供服务。5.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全市所有村卫生室基本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60岁以上乡村医生占比下降5%。全面推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实现村卫生室的人员、财务、药械、业务准入、退出、绩效考核统一由乡镇卫生院管理,构建“以乡带村、以村促乡、乡村一体”共同发展格局,提升村卫生室医疗服务能力。 (二)提升基层常态化疫情防控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预警“哨点”作用,提升疫情早期发现、报告和应对处置能力,夯实“村报告、乡采样、县检测”工作基础。在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设置发热筛查门诊或发热诊室,在所有村卫生室、城市居民小区卫生站规范设置临时留观室(点),强化预检分诊与发热患者的筛查管理,提升及时发现、依法报告和处置传染病能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控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传染病防控、预防接种等知识技能培训制度,强化基层卫生人员知识储备和培训演练,提升先期处置能力。强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职责,扎实开展排查、健康、应急等指导工作,严格登记报告、临时隔离、转送就诊等环节,加强宣传指导、居家观察管理、跟踪随访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七、打造特色鲜明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健全以市中医医院为龙头,县(区)办中医医院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为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一)推进中医医疗机构建设按照国家中医医院设置和建设标准,持续加强公立中医医院建设,强化设备配置,推动优质中医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打造一批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中医医院和中医临床科室。积极推进市中医院、万全区中医院创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涿鹿县中医院、市第五医院力争达到三级管理水平,沽源县、赤城县、阳原县、怀来县、怀安县、宣化区、崇礼区、康保县8家县(区)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50%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试行)》。将市第五医院转型为以肛肠科、消化内科为特色的中西医结合医院。在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非中医类医疗机构中,规范设置中医临床科室,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的比例达到90%。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国医堂服务提档升级,力争将2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打造成“旗舰国医堂”。打造国医堂“村级版”,在10%的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开展“中医阁”建设。持续推进中医医院参与医联体建设,支持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联体,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所纳入医联体建设。着力筹建中医类互联网医院,建设至少1家中医互联网医院,规范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二)优化中医药服务供给加强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强化高水平中西医结合诊疗模式。建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西医结合会诊制度,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将中西医联合查房、会诊逐步纳入医院管理制度。持续推进市中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项目,做优做强中医优势专科,加快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推广中医综合服务模式和中医适宜技术,增强中医药服务可及性。切实规范中医临床诊疗行为、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质量。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创建省级中医药健康养老基地,打造2-3个中医药特色突出,融“医、养、护”为一体的省级中医药健康养老基地。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建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位数量。(三)提升中医药疫病防治能力提升中医医院应对呼吸道传染病等新发突发传染病及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中的独特作用,健全中西医协作机制,强化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提升临床救治效果。提升中医医院传染病防治能力,规范中医医院发热门诊设置和建设,加强中医医院感染科、急诊医学科、肺病科、重症医学科、可转换传染病区、可转换重症监护室等建设,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四)壮大中医药人才队伍加强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院校毕业生及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招录力度。鼓励中医类毕业生参加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符合条件的中医类毕业生要应培尽培。持续做好“西学中”培训工作,积极引进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等高端中医药人才或专家团队,在我市建立中医药传承工作室。围绕中药饮片、中医护理、中医康复、中医治未病等培养50名特色人才。紧紧围绕张家口市中医质控中心,培养中医护理人员50名。继续开展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项目,遴选2-3名师承指导老师,培养4-6名学术经验继承人。实施国医堂骨干人才能力提升,力争为每个国医堂至少培训1名骨干人才。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培养一批基层中医药人员。力争培养1-3名全国优秀中医临床、基础人才和西学中高级人才,3-6名省级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加大对中医药领军人才的支持和推荐力度,力争1-5人当选省级名中医。开展市级名中医、青年名中医和基层名中医选树工作,评选30-50名张家口市名中医、青年名中医和基层名中医,营造中医药名医辈出的良好氛围。(五)强化中药产业支撑充分发挥中医非药物疗法在健康养生产业中的突出作用,开展中医健康状态辨识与评估、基因检测、咨询指导、健康管理、健康干预等服务。稳步提升黄芩、黄芪、知母、防风、枸杞等多种药食同源地道中草药种植规模化、规范化程度,按照稳定规模、精准定位、绿色制造的思路,加快发展中药材精深加工业,改造提升传统中医药制造业。开展养生膳食产品研发,发展膳食滋补保健食品加工业,打造首都膳食康养供应地。 八、完善覆盖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体系围绕生命全周期和健康全过程服务,以“一老一小”为重点,补齐短板弱项,健全完善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一)提升托育服务能力逐步建立完善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发展的政策标准和服务供给体系。增强科学育儿能力,支持指导家庭为主的婴幼儿照护,统筹规划建设,加强设施改造,扶持推动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服务机构,鼓励幼儿园开设托班,促进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逐步提升托育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为4.5个,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二)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健全完善以市、县(区)两级妇幼保健院为骨干,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为支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促进保健与临床相结合,改善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供给能力。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支持市妇幼保健院达到三级专科水平、县级妇幼保健院力争达到二级专科标准。规范综合医院产科、妇科、儿科专科建设,打造优势特色妇产、儿童专科医院。市、县(区)两级妇幼保健机构或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建设新生儿科。到2025年,每千名儿童拥有的儿科床位数达到2.5张、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87名,每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1名提供规范儿童基本医疗服务的全科医师和2名从事儿童保健服务的医师。建设市、县(区)两级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完善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网络。健全覆盖城乡居民、涵盖生育全程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开展婚前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出生缺陷防控项目,减少唐氏综合征、神经管缺陷等严重缺陷儿出生。市级推进产前诊断机构、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中心和听力障碍诊断中心建设,县(区)级推进产前筛查中心建设,能够独立开展产前生化免疫实验室检测。(三)提升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建立完善由老年(病)医院、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安宁疗护机构等组成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连续服务。1.强化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含中医类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至少达到60%,支持建设1所老年疾病诊治能力突出、具有区域广泛影响力的老年(病)医院或综合医院。加快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到2025年全市85%以上的综合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发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作用,指导开展老年期重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至少建成1所护理院。2.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鼓励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通过毗邻建设、签约合作等多种方式共享医养资源。推动做实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服务。有效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资源,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重点为社区(乡镇)失能(含失智)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鼓励与支持医养结合服务向社区和居家延伸,探索开展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卫生服务。规划建设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提升县域医共体老年病诊疗和医养结合服务能力。3.增加长期照护服务资源供给。依托护理院(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具备提供长期照护服务能力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乡镇敬老院等养老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试行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安宁疗护病区,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安宁疗护病床。支持社会力量规范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四)提升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建立健全以康复医院、综合性医院康复科、康复医疗中心为主体,以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为因疾病、损伤导致的功能与结构障碍、个体活动以及参与能力受限者提供有效的康复医疗服务。1.加强康复医疗机构建设。科学统筹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和社会办医资源,通过新建或改造建设康复医疗机构(含中医康复医院)。到2025年,至少建设1所二级及以上康复医院,支持主城区和医疗资源富裕县(区)的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每个县(区)至少建设1所以康复医疗、中医药服务、医养结合等为特色的康复医疗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开设康复医疗门诊和增加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床位,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康复医疗中心,鼓励建立康复专科联盟。2.优化康复服务机构功能定位。医疗机构要按照分级诊疗要求,结合功能定位按需分类提供康复医疗服务。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三级中医医院康复科和三级康复医院重点为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患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二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二级中医医院康复科、二级康复医院、康复医疗中心、基层医疗机构等重点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或者需要长期康复的患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以基层医疗机构为依托,鼓励积极开展社区和居家康复医疗服务。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等应具备为妇女儿童提供康复服务的能力。(五)提升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建立以精神专科医院和有精神专科特长的综合医院为主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精神病康复机构等为依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社会心理服务机构为补充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提升精神疾病预防、医疗、康复和心理行为问题干预、心理健康促进能力。1.健全精神疾病防治体系。市沙岭子医院和市办综合医院精神科重点收治重大、疑难复杂疾病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上级医院指导下,开展精神疾病稳定期患者的基本医疗服务。推进精神专业临床重点专科和疑难病症诊治中心建设,加强精神亚专科建设。完善由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区康复机构、社会组织、家庭组成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网络;70%以上的县(区)通过建设专业机构、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康复工作。2.完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普遍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人员;搭建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在县(区)、乡(街道)、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及社会力量开设精神心理门诊,面向基层开展心理咨询、心理康复等服务;充分发挥市沙岭子医院引领示范作用,指导各类临床科室医务人员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依托市沙岭子医院成立公共卫生应急心理救援中心,组建由精神科专业人员、心理治疗(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组成的心理救援专业队伍。(六)提升健康教育服务能力健全完善由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科室、健康教育服务基地、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以及机关、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的健康教育职能科室等组成的健康教育网络,为健康促进工作提供有力的体系支撑。推进各级各类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兼)健康教育科(室)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服务能力。动员机关、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卫生健康行业学(协)会等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健康知识普及工作。(七)提升职业健康技术服务能力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源头预防,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并全面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健全市、县(区)两级并向乡镇(街道)延伸的职业卫生执法体系,提升执法队伍和协助人员的装备水平。深入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细化实施方案与工作任务,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建立健全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估制度,强化监测质控工作,完善监测工作与用人单位整改、监管和执法的有效联动机制。提升监测评估技术支撑能力。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合理配置,建设市、县(区)两级职业病监测评估技术支撑网络,提升重点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风险评估、职业病防治情况统计和调查分析、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报告、应急处置、职业健康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服务能力。强化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支撑能力。支持市疾控中心依托河北北方学院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在我市重点行业领域建设工程防护技术指导分中心,承担职业病危害防护工程设计、工程控制技术和装备、工程治理、个体防护等技术筛选、推广、应用。提高职业病诊治能力。建立市、县(区)、基层三级职业病诊断救治技术支撑机构。依托市妇幼保健院建设市级职业病防治院,市第一医院建设化学中毒救治基地,县(区)级依托具备职业病诊断救治条件的综合医院和负有职业病诊断职责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本区域职业病检查技术支撑和职业病健康监测;鼓励尘肺病等职业病人数量多的乡镇,依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一步提升诊疗能力,开展职业病患者康复工作。(八)提升血液供应保障能力加强市中心血站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确保中心血站服务体系与我市医疗卫生发展趋势相适应。根据采供血工作需要,加强采血点、储血点建设。建立血液安全管理体系,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血液安全监管。将无偿献血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卫生城市创建等结合,加强无偿献血宣传、教育、组织、动员等工作。依托血液管理信息化平台,强化血液质量安全和调配管理。开展血液安全监测和风险预警工作,建立监测报告和专家研判工作制度,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及时采取干预措施,最大程度降低血液安全风险。提高突发公共事件血液应急保障能力。 九、强化体系支撑(一)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人才强卫”战略,继续实施高层次卫生领军人才引进与培养、京津冀人才协同发展、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开发、中医名家培养、冬奥会医疗保障人才、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六大人才工程,为“首都两区”“河北一翼”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强化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推行岗位管理制度。在统筹卫生编制总量内,医联体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分别核定、统筹使用,探索实行“县管乡用”“乡管村用”。建立人才使用与激励长效机制,加大全科医师、儿科医师、公共卫生高层次、急需紧缺等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落实“两个同等对待”。大力培养医防融合人才,加大护士配备力度,落实护士配备标准,医护比达到1∶1.08,保障临床一线护理岗位护士数量。加强健康教育与促进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健康教育与促进职责。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建立健全适应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落实医疗机构对继续医学教育的投入保障,将医务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情况纳入其年度绩效考核必备内容,与年度评先评优、岗位聘用、职称职务晋升相衔接。(二)完善投入与医疗保障强化政府投资主体地位,建立稳定的卫生健康发展投入机制,落实符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投入责任,细化、量化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信息化建设等投入政策,提高紧缺人才薪酬吸引力。落实对中医类医院、传染病、精神病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健全各级财政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储备的长效投入机制;强化财政对托育的支持。大力发展慈善事业,鼓励社会各界加大支持卫生健康发展投入和捐赠力度,形成多元化筹资格局。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普遍实施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推进区域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点数法改革,完善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医保支付政策,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三)加快科技创新和健康智能化发展强化面向人民健康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医学成果转化。助力医疗行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智慧医疗技术突破,促进数字化医疗服务普及推广,推进医学与新一代信息技术交叉融合,加速健康产业变革发展。加强传染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科技攻关体系和能力建设,持续完善精密智控疫情防控、公共卫生应急处置、疫苗接种与追溯管理、传染病动态监测与管理等公共卫生数字化应用。(四)全面加强医联体建设加快推进医联体建设,注重上下协同,建立分工协作机制,推动医联体实质性运作,推进分级诊疗制度落实。1.推进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按照网格化布局管理,组建由市办三级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加强集团内机构间沟通协作,形成特色鲜明、专业互补、错位发展、有序竞争的发展格局,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2.加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各县(区)医共体管理委员会根据地理位置、服务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服务能力等情况综合评估,组建以综合实力最强的县级医疗机构为牵头医院,其他若干家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及辖区内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的医共体,每县(区)组建1-2个紧密型医共体。鼓励实力强的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共体,支持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医共体建设。对政府或集体办的村卫生室,纳入医共体管理,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共享,提高服务效率,降低运行成本。由县(区)办医院牵头,县(区)疾控中心、县(区)妇幼保健院及乡镇卫生院为成员单位,实行县(区)乡一体化管理,逐步实现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后勤服务、信息系统等统一运作,统筹推进县(区)、乡、村卫生健康服务一体化,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水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区)”。3.推进医联体提标扩能。推进医联体规范发展,完善医联体运行管理机制,定期开展医联体绩效考核和效益评价,引导医联体为网格内居民提供围产期保健、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照料、安宁疗护等全方位健康服务。做实人财物统一管理,推动紧密型医联体实质性运作。充分调动社会办医参与医联体建设的积极性。加强医联体指标监测,积极推广医联体建设典型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好居民健康“守门人”。十、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挥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健全实施机制,强化政策协同。切实强化政府责任,把区域卫生规划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和健康中国建设任务要求,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立医院绩效等考核范围。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编制区域卫生规划并组织实施,规划市办医疗卫生机构设置,明确市级区域医疗中心等布局,统筹规划行政区域内省办及以上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将床位等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细化到各县(区),同时负责组织县(区)级编制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本规划,编制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规划县(区)办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按照属地原则,统筹规划行政区域内市办及以上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并根据需要按照程序适时进行动态调整。(二)强化部门联动卫生健康、发展改革、财政、教育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政策协同,及时出台配套政策,协调一致推进区域卫生规划编制与实施工作。发展改革部门将区域卫生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依据规划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基本建设管理;财政部门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教育部门负责牵头建立医教协同机制,会同卫生健康、中医药、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一步加强医学教育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解决医学教育创新发展有关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用地;机构编制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落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医疗保障部门加快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其他部门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三)做好监测评估对区域卫生规划实施全过程监测评估。市卫生健康委成立专家委员会,负责对各县(区)编制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进行论证,报省卫生健康委对各县(区)编制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进行核准。市、县(区)两级分别建立区域卫生规划(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监测评价机制,健全监测评价体系,完善规划年度监测、中期和终期评估制度,对主要指标、重点任务、重大政策的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监测评价,接受社会监督。将纳入规划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提条件。所有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医院设置和改扩建、病床规模扩大、大型医疗设备购置,无论何种资金渠道,必须依据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和程序严格管理;未经批准,用地不得改变、项目不得建设,确保规划实施到位。对监测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规划落实不力的部门和单位,加强督查和约谈,确保规划目标实现。 附件:“十四五”期间重大卫生项目 “十四五”期间重大卫生项目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项目性质项目总投资(亿元)责任单位1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洋河院区新建经开区新建12.47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2张家口市第一医院重大疫情救治基地(一期、二期)桥东区建国路续建13.6市第一医院3张家口市妇幼保健院儿童院区建设桥东区新建2.98市妇幼保健院4张家口市传染病医院迁建工程经开区四杰屯村新建4.8市传染病医院5张家口市卫生监督监测实验楼经开区站前东大街新建0.5市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局6张家口市中医院诊疗能力提升项目桥东区新建1.67市中医院7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崇礼院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二期工程崇礼区新建23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崇礼院区8张家口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新建1.64市卫生健康委员会9市第五医院中西医结合综合楼项目桥东区新建1.36市第五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