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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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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22日 有效性:有效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属有关单位:《张家口市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2月29日 张家口市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和《张家口市贯彻"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精神,提高全市居民营养健康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引导、科学发展、创新融合、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以普及营养健康知识、优化营养健康服务、完善营养健康制度、建设营养健康环境、发展营养健康产业为重点,紧紧围绕提高保障和改善全民健康水平,立足现状,着眼长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营养健康需求,提高全市居民的营养健康水平,为建设健康张家口奠定坚实基础。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市营养工作制度基本健全,营养工作体系逐步完善,基层营养工作得到加强;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加快发展,传统食养服务日益丰富;营养健康信息化水平逐步提升;重点人群营养不良状况明显改善,吃动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进一步普及;居民营养健康素养得到明显提高。主要实现以下目标:降低人群贫血率,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控制在12%以下,孕妇贫血率下降至15%以下,老年人群贫血率下降至10%以下,贫困地区人群贫血率控制在9%以下,贫困农村中小学生贫血率降至10%以下。孕妇叶酸缺乏率控制在5%以下,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7%以下。农村中小学生的生长迟缓率保持在4%以下,贫困农村中小学生生长迟缓率降至5%以下,缩小城乡学生身高差别;学生肥胖率上升趋势减缓。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将住院病人营养筛查作为入院基础检查,住院患者营养风险筛查率达到在院患者的60%,营养不良病人营养治疗比例达到40%。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到2030年,营养工作体系更加完善,营养健康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传统食养服务更加丰富,"互联网+营养健康"的智能化应用普遍推广,居民营养健康状况显著改善。主要实现以下目标:进一步降低重点人群贫血率,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和孕妇贫血率控制在10%以下。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下降至5%以下,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在2020年的基础上提高10%。进一步缩小城乡学生身高差别,学生肥胖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住院病人营养风险筛查率达到在院患者80%,营养不良病人营养治疗比例达到60%。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在2020年的基础上继续提高10%。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低20%,居民超重、肥胖的增长速度明显放缓。三、实施六项重大行动(一)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健康行动开展孕前和孕产期营养评价与膳食指导。推进县级及以上妇幼保健机构对孕妇开展营养指导,将营养评价和膳食指导纳入孕前和孕期检查。开展孕产妇的营养筛查和干预,降低低出生体重儿和巨大儿出生率。实施妇幼人群营养干预计划。推进农村妇女补充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积极引导围孕期妇女加强含叶酸、铁在内的多种微量营养素补充,降低孕妇贫血率,预防新生儿贫血及儿童营养缺乏。在合理膳食基础上,推动开展孕妇营养包干预项目。提高母乳喂养率和科学喂养水平。完善母乳喂养保障制度,改善母乳喂养环境,在公共场所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母婴室。培养科学喂养行为,研究制定婴幼儿科学喂养策略,提高科学喂养水平,宣传引导合理辅食添加,加强婴幼儿食源性疾病(腹泻等)监测,给予科学指导和建议。(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提高婴幼儿食品质量与安全水平。加强婴幼儿配方食品及辅助食品营养成分、重点污染物监测和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辅助食品质量安全;加强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实施工作,推动相关产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牧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质监局、市市场监管局)(二)学生营养改善行动科学指导学生营养就餐。鼓励因地制宜制定满足不同年龄段在校学生营养需求的食谱指南,引导学生科学营养就餐。推广应用《学生餐营养指南》。鼓励学校自建食堂,提供集体供餐。制定并实施集体供餐单位食品安全和营养操作规范。(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学生超重、肥胖干预。开展针对学生的"运动+营养"的体重管理和干预策略研究,指导学生均衡膳食,加强营养宣传教育,强化学生课外运动锻炼。实施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引导学生科学进行体育锻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和课外活动计划。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评,组织学生营养健康水平检测评估。加强对学生超重、肥胖情况的监测与评价,分析家庭、学校和社会等影响因素,提出有针对性的综合干预措施。开展学生营养健康教育,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内外学生营养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食物售卖的监督管理。(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三)老年人群营养改善行动 实施老年人群营养状况监测和评价。依托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推广老年人群营养筛查与评价制度,基本掌握我市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状况。利用营养筛查工具,推动开展老年人群的营养状况监测、筛查与评价工作,逐步覆盖全市80%以上老年人群。(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建立满足不同老年人群需求的营养改善措施,促进"健康老龄化"。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养老人群提供膳食指导和咨询,宣传老年人群的营养膳食供餐规范。指导医院、社区食堂、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营养配餐。对低体重高龄老人进行专项营养干预,逐步提高老年人群的整体健康水平。建立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管理与照护制度,逐步将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状况纳入居民健康档案,实现无缝对接和有效管理。推进建立和完善多部门协作机制,在家庭保健服务中纳入营养工作内容,实现营养工作与医养结合服务内容的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市场监管局)(四)临床营养行动建立、完善临床营养工作制度。建立1所临床营养科示范医院,通过试点示范,进一步全面推进临床营养工作。加强临床营养科室建设,营养科门诊、营养代谢实验室、肠外营养配制室、肠内营养配制室、医疗膳食配制室和营养病房应基本完备。临床营养师和床位比例达到1∶150,增加多学科诊疗模式,组建营养支持团队,开展营养治疗试点工作。开展住院患者营养筛查、评价、诊断和治疗。逐步开展住院患者营养筛查工作,建立以营养筛查、评价、诊断、治疗为基础的规范化临床营养治疗路径,定期对其效果开展评价。依据临床营养干预指南,开展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及癌症等慢性病的临床营养干预工作,实施分类指导治疗,推动营养相关慢性病的营养防治。开展营养分级治疗,建立从医院、社区到家庭的营养相关慢性病患者长期营养管理模式。(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治疗膳食的规范化应用。将膳食医嘱纳入医院信息系统,对住院病历中的膳食医嘱的合理性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效果评价。落实国家、省关于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管理使用办法,加强医护人员相关知识培训,逐步推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治疗膳食规范化应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市场监管局)(五)贫困县区营养干预行动将营养干预纳入健康扶贫工作,因地制宜开展营养和膳食指导。制定可行、有效的膳食营养指导方案,开展区域性的精准分类指导和宣传教育。针对改善居民营养状况和减少特定污染物摄入风险,研究农业种植养殖和居民膳食结构调整的可行性,提出解决办法和具体措施,并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先行。(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扶农办)实施贫困县区重点人群营养干预。继续推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逐步覆盖所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鼓励贫困县区学校结合本地资源、因地制宜开展合理配餐,改善学生在校就餐条件。开展贫困县区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对营养干预产品开展监测,学校就餐食品安全量化等级A级单位达到30%、B级单位达到70%。(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扶农办)加强贫困县区食源性疾病监测与防控工作,减少因食源性疾病导致的营养缺乏;加强贫困县区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和报告系统建设,依托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针对食源性疾病发生的关键点,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研究制定防控策略。(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六)吃动平衡行动积极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广泛开展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为重点的"三减三健"专项行动。推广应用《中国居民膳食指南》《全民健身指南》,引导合理膳食,控制食盐摄入量,逐步量化用盐用油,同时减少隐形盐摄入;倡导平衡膳食的基本原则,坚持食物多样、谷类为主的膳食模式,推动国民健康饮食习惯的形成和巩固;宣传科学运动理念,培养运动健身习惯,加强个人体重管理,对成人超重、肥胖者进行饮食指导和运动干预。探索开展健康促进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推动"健身与健康融合中心"建设。推进体医融合发展,调查糖尿病、肥胖、骨骼疾病等营养相关慢性病人群的营养状况和运动行为,研究建立营养相关慢性病运动干预路径,构建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营养运动健康管理模式,充分发挥运动干预在营养相关慢性病预防和康复等方面的作用。(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提高运动人群营养支持能力和效果。依托运动人群营养网络信息服务平台,构建运动营养处方库,推进运动人群精准营养指导。落实《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规定》,根据全省统筹部署,构建市、县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建立国民体质监测队伍,使体质监测和运动处方指导普遍化、常态化。(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四、完善七项实施策略(一)不断加强营养科研能力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营养科研能力建设。加快食品营养专项实验室、相关学科和创新平台建设,加强营养相关疾病防控技术及策略研究,开展健康饮食产品对慢性病等各类人群的健康效应研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和地震局、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体育局)加强营养人才培养。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教育、人社、医疗卫生等多部门及社会团体广泛参与的营养人才培养机制。借助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教育资源和社会力量开展公共营养师、营养配餐员、临床营养师、运动营养师、运动处方师等技能型健康服务人才的培训。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推动专业机构或社会组织对营养专业人员进行培训、注册和管理。鼓励建立多学科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专家团队,加强营养师、营养配餐员等人才培养工作,推动各级疾控、医疗、妇幼保健、营养配餐等机构逐步配备营养健康专业人员从事营养工作,定期接受营养与健康专项技术培训。推动有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场所配备或聘请营养专业人员。(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和地震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体育局、市民政局)(二)切实抓好营养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宣传贯彻    积极参与营养相关标准体系建设,推进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婴儿配方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实施,依法协助省级相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宣传等相关工作。建立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开展营养健康法规、政策、标准以及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人群营养不良风险筛查、糖尿病人膳食指导、人群营养调查工作规范等行业标准的技术咨询和指导。(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三)着力强化营养和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定期开展人群营养状况监测工作。结合各县区实际,根据需要逐步扩大监测地区和监测人群,提高数据的代表性。收集人群食物消费量、营养素摄入量、实验室检测等信息,掌握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和地震局)加强食物成分监测工作。收集营养成分、功能成分、与特殊疾病相关成分、有害成分等数据,加强对食品中农兽药、重金属、有机污染物、违法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力度,及时报告监测结果,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研究制定预防食品安全风险对策。(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市场监管局)强化碘营养监测与碘缺乏病防治。开展人群尿碘、水碘、盐碘监测以及重点食物中的碘调查,重点关注孕妇、哺乳期妇女和儿童等特殊人群碘营养摄入,完善我市居民碘营养状况数据,科学防治碘缺乏。(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供销社、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四)加快发展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加大力度推进营养型优质食用农产品生产,提升优质农产品的营养水平,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在同类农产品中总体占比提高至80%以上。创建营养型农产品推广体系,促进优质食用农产品的营养升级扩版。(牵头单位:市农牧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和地震局、市扶农办)开发利用我市特色农产品资源,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需求,着力发展保健食品、营养强化食品、双蛋白食物等新型营养健康食品。加强产业指导,规范市场秩序,科学引导消费,促进生产、消费、安全、营养、健康协调发展,争取引进一批京津保健食品企业,开发一批绿色、安全、营养、健康、方便食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牧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对传统烹饪方式的营养化改造,研发健康烹饪模式,开展系统的营养均衡配餐研究。创建食物营养教育示范基地,开展示范健康食堂、健康餐厅建设,打造示范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和养老敬老院食堂各10家。(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开展营养主食的示范引导,加大营养主食、双蛋白工程等重大项目实施力度。开展双蛋白工程重点产品的转化推广,加大力度创新基础研究与加工技术工艺,推动食品加工营养化转型。开展食品加工新技术、食物保鲜技术、不同贮运条件对食物营养物质的影响等研究,控制食物贮运过程中的营养损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和地震局、市农牧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市场监管局)(五)积极发展传统食养服务加强传统食养指导,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药膳推广应用,促进传统食养知识传播,形成符合我市各县区居民食养指南。实施中医药治未病健康工程,开展针对老年人、儿童、孕产妇及慢性病人群的食养指导,提升居民食养素养。鼓励社会力量建立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推动传统食养与现代营养学、体育健身等有效融合。开展传统养生食材监测。(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推进传统食养产品的研发以及产业升级换代,将现代食品加工工业与传统食养产品、配方等相结合,推进产业规模化。依托国家、省级产业研发等资源平台,大力发展以中药为基源的保健品、功能食品等绿色产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牧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六)大力推动营养健康基础数据共享利用  依托现有政务信息平台,加强营养与健康信息化建设,推动互联互通与数据共享,构建信息共享和交换机制,协同共享环境、农业、食品药品、医疗、教育、体育等信息数据资源,大力推动信息惠民服务。发展汇聚营养、运动和健康信息的营养健康电子化产品。建设完善全民健康门户网站,推送营养健康信息。(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农牧局、市质监局、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七)广泛普及营养健康知识提升营养健康科普信息供给和传播能力。围绕国民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宣教需求,结合各县区食物资源特点、居民饮食习惯和传统食养理念,编写切实可行的居民膳食指南等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宣传资料,使科普宣传工作更好落地。采用多种传播方式和渠道,定向、精准地将科普信息传播到目标人群。发挥媒体的积极、正面宣传舆论导向作用,坚决反对伪科学,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营养宣传,避免营养信息误导。创新科普信息表达形式,探索建立免费共享的国民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平台。开展网上居民营养科普宣传活动,以全民营养周、食品安全宣传周、"5·15"全国碘缺乏病防治日、"5·20"全国学生营养日等为契机,在新媒体平台开设专题专栏,为公众解疑释惑,增强宣传的知识性、趣味性,推动网上营养健康科普宣教活动常态化。开展舆情监测,及时发现涉及饮食安全的网络舆情,回应社会关注,合理引导舆论。(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农牧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体育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协)五、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强化组织保障,细化工作措施,将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评,加强督查评估,确保取得实效。各部门要围绕法定职责和责任分工,建立组织机构和协作机制,制定、细化具体工作措施,认真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并加强对县区营养工作的督导和指导,对在试点、示范工作中积累的经验、作法及时进行总结、宣传和推广。卫生计生部门负责计划整体的组织实施工作。(二)保障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落实保障经费,加大对国民营养计划工作的投入力度;充分依托各方资金渠道,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确保国民营养计划工作持续推进;特别是要以筹办2022年冬奥会为契机,充分利用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机遇,不断提升张家口市营养工作能力和水平。(三)广泛宣传动员。各县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组织专业机构、行业学会、协会以及新闻媒体等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主体宣传活动,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居民充分认识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对提高国民营养健康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全社会对国民营养计划的认知,积极营造推动张家口市国民营养计划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全民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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