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县域特色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9日
政策文号:沧政办规〔2022〕13号
有效性:有效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县域特色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沧州市县域特色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0日 沧州市县域特色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工 作 方 案 为深入贯彻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书记倪岳峰来沧调研讲话要求,围绕市委“一四五九”工作思路,着力打造更高水平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提高县域经济的发展水平,为建设新时代经济强市提供有力支撑,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工作思路立足全市县域特色产业集群转型升级需求,以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全面实施产业集群创新激活、入园升规技改、数字提档、绿色升级、龙头领跑、品牌打造六大行动,引导各县(市)着力打造一批创新型、协同型、数字化、绿色化、品牌化特色产业集群。二、主要目标——集群规模持续提升,县域经济支撑作用更加显著。到2025年,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力争打造营业收入超百亿级产业集群25个,其中超500亿级产业集群2个,200-500亿级产业集群8个。——创新能力显著提高,集群发展活力得到充分释放。到2025年,集群企业科技研发投入年均增长15%以上,发明专利拥有量年均增长20%以上。全市特色产业集群各类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突破150家,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企业质量明显提升,上市公司数量取得重大突破。到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300家,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数量达到600家,力争培育挂牌上市企业达到45家,其中主板上市企业超过10家。——转型升级走在全省前列,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到2025年,新增驰名商标2-3个、新增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达30项。实施新一轮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升级,集群企业关键业务环节数字化比率达到60%。三、重点行动(一)开展产业集群创新激活行动。1.优化育引模式,加速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严格落实《关于加快建设新时代人才强市的实施方案》,为服务产业集群发展提供人才支撑。鼓励本地龙头企业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以高端、紧缺人才需求为导向,开展产学研用联合培养人才试点,培养更多以应用为导向的制造业领域实用型、工匠型、技术型人才。支持企业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高端人才载体,对企业引进高端人才给予政策支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开展智能制造人才进集群、入园区活动,支持建设智能制造技能人才实训基地。〔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各县(市)政府,每项工作都需各县(市)政府落实,后面不再逐一列出〕2.加强产学研合作,攻关一批关键核心技术。面向管道装备、先进再制造、铸造等重点产业集群,推进本地企业与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工业大学等高校、科研院所合作,联合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围绕汽车模具、高端装备等领域,着力突破转印定制模具技术、叠层模具、高光注塑模具、局部冲压成形模具设计和制造等关键技术。推动焊接结构优化、新材料应用、焊接工艺创新、数字化焊机共性软件及自动化装备研究与应用,解决焊接产品及工艺制约。突破环保装备关键工艺及配套零部件、材料、药剂等领域的技术瓶颈,开展能源高效和分质梯级利用、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等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支持开展制约再制造发展的拆解、检测、成形加工等关键共性技术以及智能检测、成形加工技术研发和推广,提升汽车零部件、石油装备等再制造水平。全市每年在集群中选取3—5个重点产业链核心缺失环节,实行“揭榜挂帅”立项,每个项目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3.聚焦成果转化,建设一批市场化创新平台。对获得市级重大科技专项立项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资金支持。推动集群企业争创省级以上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持续推进南开大学-渤海新区绿色化工、京津冀再制造、南皮五金机电、盐山管道装备以及泊头铸造产业技术研究院、膜研究院、西安交大渤海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北交大黄骅轨道交通综合研发试验基地等一批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方式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的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加强与京津及雄安新区技术研发合作,精准打造一批协同创新共同体,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年均新增省级以上创新平台10家左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二)深入实施入园升规技改三年行动。1.提升集聚水平,推动企业入园发展。优化开发区营商硬环境,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对本地入园进区的企业,享受所进入园区全部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加大开发区低效用地处置力度,通过追加投资、协商收回、协议置换、收购储备、资产重组等方式处置盘活资产,加快低效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实现“腾笼换鸟”。鼓励各县(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企业入园激励政策。加强各县(市)工业企业入园进区工作考核结果运用,对考核前三名的县(市)分别给予500万、300万和100万的财政资金奖励,此部分奖励资金分别由考核后三名的县(市)承担。(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自规局、市财政局)2.做大企业规模,开展规上企业培育。落实《全市服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十条措施》,强化集群内规上工业企业、规上培育库企业在县级领导包联帮扶、“政策包”入企服务、入企检查、停限产精准管控和复工复产、用地支持等方面的服务支持。对通过税务、供电大数据平台比对达标未入统的2类企业进行重点引导辅导。年终在全市范围通报年度规上培育目标完成结果,将各县(市)净增规上工业企业目标任务完成计入县级领导班子考核。市级实行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奖励制度,每年度新建入统企业奖励2万元,小升规企业奖励1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税务局、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规局、市供电公司、市财政局)3.加快提档升级,大力实施技术改造。推动集群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加大送政策送服务大走访力度,深入开展“工业巡诊”活动,年进集群、进企业问诊把脉不少于600家次。聚焦任丘石化、泊头铸造、献县扣件铸造、盐山管道、孟村弯头管件、南皮五金机电等传统优势产业,持续开展技术改造,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市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对集群项目建设引导撬动作用,单个项目奖补不超过500万元。鼓励县(市)参照市级支持措施设立县级专项资金,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予以支持,提升企业技改投资积极性。(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市财政局)(三)开展产业集群数字提档行动。1.聚焦智能制造,全面推进产业数字化升级。加快特色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提升,依托工信部信通院的智库优势,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支持企业引进先进工艺、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鼓励在河间再制造、泊头环保设备、东光包装机械、南皮五金机电和盐山、孟村、青县管道行业等打造智能化改造标杆。鼓励和支持集群龙头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形成数字化转型引领示范。围绕服装服饰、体育器材、文化旅游等重点集群,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数字技术融合和创新应用,推进服务业数字化升级。对企业用于项目建设购置的相关信息化软硬件与服务(不包含生产性设备),市级财政按照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2.创新商务模式,打造供应链协同交易平台。完善汽车制造、化工、新型建材等重点领域供应链体系,打造供需对接、资源整合的供应链协同平台,提高产业协同效率。推动明珠商贸城等传统实体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打造线上线下相融合的交易平台。鼓励传统流通企业向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型,建设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提供研发、设计、采购、生产、物流和分销等一体化供应链服务。引导京东、阿里等国内知名电商和跨境电商平台与特色产业集群企业合作,完善网络设施,畅通物流配送,打造生产流通一体化商务模式。(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四)开展产业集群绿色升级行动。1.围绕清洁生产,加速推进产业绿色化改造。强化节能环保技术和装备应用,加大绿色制造培育示范力度,实施节能、节水、资源循环节约利用等绿色制造技术改造项目,实施高效治理装备升级改造、超低排放改造,推进清洁生产。推动绿色制造,推进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建设,促进产业集群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引培一批高水平、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公司,开展节能环保技术咨询、绿色集成创新、计量标准检测、绿色供应链平台搭建等服务。市财政对于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30万元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2.加强综合整治,加快淘汰落后和低效产能。对高耗能、高污染产业集群,依法依规实施用地、用电、用水、用气、税收、排污等资源要素差别化和价格政策,强化促使低效落后产能加速淘汰和低效土地再开发的相关机制,提高企业生产和资源利用效率。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能源节约、安全生产、产品质量、职业健康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全面淘汰不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要求的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持续整治和提升“低小散”行业。(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五)开展产业集群龙头领跑行动。1.坚持龙头带动,打造一批大型“链主”企业。针对每个产业集群,遴选2-3家集研发设计、制造、品牌营销及技术服务为一体、掌握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国内外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骨干企业,在融资、用地、人才、对外合作、品牌创建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鼓励通过强链补链延链方式,招引龙头企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发展上下游业务,将配套中小企业纳入共同的供应链管理、质量管理、标准管理、合作研发管理等,建立稳定的供应、生产、销售等协作、配套关系,提高专业化协作水平。支持龙头企业以资金优势、技术优势、品牌优势、服务优势、管理优势积极实施并购重组,发展壮大为“链主”企业,成为产业的领跑者。持续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鼓励其在细分专业领域深耕细作,为“链主”企业提供配套,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对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市级财政奖励1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2.坚持扶优扶强,全力推进企业上市做大做强。聚焦全市特色产业集群,分行业、分层次、分梯队筛选符合条件、有上市意愿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纳入市级上市企业培育库,每个县(市)原则上选拔3-5家,市级上市重点培育库企业动态保持在50家左右。针对市级重点培育库入库企业,成立服务专班,制定专门服务计划,定期开展专题服务,帮助拟上市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对申请在境内A股上市的企业,进入辅导期并在河北证监局完成备案的,给予100万元补助,向中国证监会或沪、深、京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并获受理的,再给予200万元补助。对申请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经具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或机构正式受理的,给予200万元补助,通过审核后,再给予100万补助。(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市工信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3.推广精益管理,培养优秀企业家队伍。以精益管理为主题,开展精益理论宣贯和实操工具培训,提升企业人员对精益工具、精益方法的应用能力,培育一批精益管理人才。完善培训机制,通过集中培训、入企培训、外出考察、圆桌交流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战略思维能力、决策能力、知识水平和管理水平。结合全省职业经理人培育计划等,对企业家自主参加国内外精修培训的,经报审市财政按照费用50%进行补贴,原则不超过5万元。对认定为优秀精益管理的企业,市级予以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县级按照全市认定结果做好县级层面企业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六)开展县域特色集群品牌打造行动。1.推动品质提升,打造质量竞争性产业集群。积极开展质量对标活动,找准质量短板,制定质量提升方案,推进集群质量建设。鼓励企业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聚焦再制造、汽车零部件、管道装备等特色领域,推广无损检测、机器视觉等先进检验检测技术,提升产品检验检测精度和效率。推广先进质量管理办法,加强从原料采购到生产销售全流程质量管控,构建具有集群特色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对新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单位,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取得国际商标注册的单位,一次性按注册费的30%、总额不超过20万元进行奖励。持续提升东光国际纸箱包装机械博览会、中国·沧县塑料中空制品展览会、京津冀体育用品产业发展论坛等活动影响力,打造县域特色产业品牌。(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2.突出标准引领,实施企业对标及制标行动。鼓励铸造、包装机械等有条件的特色产业集群参与制定团体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支持企业主持和参与标准制修订,以标准引领产业发展。选取特色产业标杆产品,引导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标准,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打造标杆企业。强化技术标准创新服务,推动工业产品标准由生产型向消费型、服务型转变,为企业提供在线标准供需对接服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3.工业设计赋能,提升集群品牌内涵和价值。鼓励企业加大工业设计投入,建立工业设计中心或者购买工业设计服务。持续开展工业设计进集群活动,以河间工艺玻璃、肃宁裘皮、沧县食品、海兴体育器材等集群为重点,市级层面每年组织工业设计团队现场服务不少于8场,各县(市)每年筛选不少于10家企业开展工业设计需求和合作意向发布,促成供需对接。获得省级工业设计成果转化奖励的,按省获得奖励资金50%配套,最高不超过50万元,全市年实现10项以上工业设计成果转化。培育特色产业工业设计平台,被认定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市级奖励100万元,认定为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再奖励2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四、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市县域特色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工作在市民营经济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市工信局统筹协调推动全市县域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工作,市直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加强市、县密切协同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二)实化推进落实。各县(市)要按照本方案精神,结合本地区发展实际,进一步明确目前集群现状、存在问题、解决途径、具体抓手,认真做好本地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推动落实。当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部署、亲自协调推进,制定责任清单、目标清单、措施清单,做到政策务实、责任落实、实施扎实。同时,依托赛迪研究院等高端智库,在做好推进方案实施的同时,抓紧修订完善每个县域特色产业的产业发展规划,坚持规划引领,推动县域特色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三)深化包联帮扶。进一步健全完善建立市县两级领导产业集群包联机制,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县(市)要形成与企业联系常态化机制,召开座谈会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开展政银企对接、产销对接、产业链对接等活动,及时协调解决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市)负责对市、县领导包联集群情况进行信息搜集、问题盯办、跟踪问效、情况反馈,每月交市工信局整理汇总。(四)细化督导考核。各县(市)每季度更新集群发展情况,同时严格按月报送集群发展数据,充分反映当地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的新进展、新成效。市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信局)对各县(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切实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效果。(五)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市直有关部门要注意发现总结产业集群转型升级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报道,选树和推广典型,适时组织学习观摩和经验交流活动。学习借鉴先进地市(县)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和宣传本地集群创新转型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在企业创新转型中的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企业转型发展的浓厚氛围。 附件:1.黄骅市化工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工作方案2.黄骅市模具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工作方案3.黄骅市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工作方案4.黄骅市五金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工作方案5.任丘市新型建材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工作方案6.任丘市电子通讯设备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工作方案7.任丘市合金制品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工作方案8.任丘市交通设备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工作方案9.任丘市电力设备制造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工作方案10.任丘市橡胶塑料制品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工作方案11.任丘市石油化工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工作方案12.河间市电线电缆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工作方案13.河间市保温材料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工作方案14.河间市工艺玻璃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工作方案15.河间市汽车配件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工作方案16.河间市再制造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工作方案17.泊头市环保设备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工作方案18.泊头市汽车模具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工作方案19.泊头市铸造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工作方案20.肃宁县电器电料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工作方案21.肃宁县皮革皮毛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工作方案22.肃宁县食品加工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工作方案23.肃宁县针纺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工作方案24.献县汽车后市场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工作方案25.献县建仪建材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工作方案26.献县扣件铸造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工作方案27.献县食品饮品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工作方案28.吴桥杂技文化旅游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工作方案29.东光县化工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工作方案30.东光县包装机械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工作方案31.东光县塑料包装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工作方案32.南皮县五金机电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工作方案33.青县食品饮料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工作方案34.青县石油器材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工作方案35.青县电子机箱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工作方案36.沧县药包材及包装印刷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工作方案37.沧县红枣及食品加工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工作方案38.沧县机械制造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工作方案39.沧县管件与铸造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工作方案40.沧县电子设备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工作方案41.沧县时尚服装服饰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工作方案42.孟村县弯头管件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工作方案43.盐山县管道装备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工作方案44.海兴县体育器材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工作方案45.海兴县鱼子鱼粉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工作方案相关解读:《沧州市县域特色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工作方案》解读政策图解|《沧州市县域特色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工作方案》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