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市场主体增量提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1日
政策文号:沧政办字〔2022〕14号
有效性:有效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市场主体增量提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关于支持市场主体增量提质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5日 (本文有删减) 关于支持市场主体增量提质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提质增效”和开展“三统筹、三扩大、四创建”活动的决策部署,最大程度消除新冠疫情对全市经济发展的影响,助力市场主体“生得下、长得大、活得好”,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支持市场主体增量提质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字〔2022〕1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数量、质量双提升,为我市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支撑。(二)任务目标。综合考虑我市市场主体发展现状,按照“稳中求进、数质并重”的原则,2022年市场主体发展目标为:全市市场主体总量净增长50175户以上,增长率不低于8.1%,其中,企业净增长19797户以上,增长率不低于11.3%;个体工商户净增长30378户以上,增长率不低于7%;农民专业合作社新注册310家。全市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35家以上,限上企业8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80家以上,市场主体活跃度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行政审批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工作措施(一)深化审批服务。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积极探索和扩大“证照联办”覆盖面,对企业开办、涉企经营许可,实现流程接续、业务衔接、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优化办照程序,实行登记注册“即来即办、审核合一”,对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一日办结”。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参保用工登记等四个环节实行全流程网办,一个工作日内办结。线上实行“一网通办、全程网办”,线下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在各级政务中心设立企业开办服务专区,企业登记、税务、公安等机构入驻,实行“一站式服务”。充分利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实现更多事项网上可办、全流程网办,为群众创业提供便捷优质的政务服务。深入开展“三包四帮六保五到位”活动,在“12345”群众服务热线设立企业服务专线,加强政企互动,营造亲商安商及各类所有制企业竞相发展的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行政审批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有关部门〕(二)促进创业创新。积极主动对接,吸引京津更多优质、优势产业企业落户沧州,有效利用新基建、新业态、新消费等增长点、增长极,催生更多适应高质量发展需要的市场主体。针对科研人员、高校和中职院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复转军人等群体,加强就业创业培训和职业辅导,积极引导创业就业。开展无照经营清理行动,引导一批无照经营者合法规范经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建立歇业备案制度,暂时面临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一定时期内歇业,登记注册部门要提供高效服务。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给予市场主体1至2年包容期,在包容期内通过行政指导等柔性监管方式,引导敦促市场主体依法经营。推行首次轻微违法免罚制度,慎用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手段。〔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有关部门〕(三)强化招商服务。强化领导招商、产业链招商、产品配套招商、高端高新项目招商、开发区招商,以“客户思维”为企业投资在政策支持、要素保障、手续跑办等方面提供全程服务,切实提高招商引资对接成功率、签约转化率、项目投产率、资金到位率。充分发挥沧州籍在外企业家的资金、人脉和技术优势,各地要结合实际出台相关激励扶持政策,鼓励其对接项目、引资回迁。〔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有关部门〕(四)实施精准管控。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清除废除歧视、妨碍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严厉查处具有优势地位的企业抢占市场份额挤压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就业空间的不正当竞争、垄断价格等违法行为。严禁在法律法规之外擅自设立行政许可或提高行政许可标准,限制市场主体准入;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除有法定依据外,严禁各级政府采取要求特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坚决杜绝随意执法,粗暴执法。在疫情防控、大气污染治理期间,要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审慎采取关停“一刀切”式执法行为。〔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有关部门〕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经市政府批准,成立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行政审批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和资源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市地方金融局、市税务局、市邮政管理局、人行沧州中心支行、沧州银保监分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市场主体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也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牵头部门和成员单位,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主体,完善配套措施,夯实责任主体。〔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有关部门〕(二)强化调度分析。建立市场主体培育月通报、季分析、半年调度工作机制,市市场主体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月向牵头部门报送分管领域市场主体发展情况,每季度报送分析报告,牵头部门及时收集、汇总、分析,每月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每季度向党委、政府报送分析报告,每半年进行总结调度。市市场主体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收到本方案15日内将分管领域市场主体发展2021年年度分析报告及2022年以来开展情况进行首次报送;以后于每月15日前按要求报送月报,每季度报送季分析。(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三)严格督导评价。将市场主体增量提质纳入市相关部门领导包联内容,将“市场主体增长率、活跃度”“规上、限上企业增长率”等纳入督导评价指标,列为对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督导事项,每年对市场主体增量提质先进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对市场主体数量降幅较大、活跃度较低的县(市、区)实施约谈、通报批评。〔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四)狠抓工作落实。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市场主体培育发展的原则,市有关部门要自觉提高站位,主动扛起发展责任,分别制定分管领域市场主体增量提质计划和精准帮扶措施,加强跟踪监测分析,分区域、分行业、分规模建立市场主体发展联系点;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减税降费等政策,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根据市场主体所属行业、规模等主动精准帮扶,指导市场主体用足用好国家和省各项惠企政策,帮助解决难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对本地市场主体增量提质工作负总责,对照2022年全市市场主体发展指导目标,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发展目标和工作推进方案,压实各部门责任,强力推进工作落实。市有关部门支持措施、各县(市、区)工作推进方案于2022年3月15日前报送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附件:1.2022年全市市场主体发展指导目标 附件12022年全市市场主体发展指导目标单位市场主体企业个体工商户2022年目标2022年目标2022年目标净增数量(户)增长率千人(户)净增数量(户)增长率千人(户)净增数量(户)增长率千人(户)全市501758.1%921979711.3%27303787.0%64渤海新区13088.1%11472311.3%476787.0%68任丘市59728.1%98256411.3%3135367.0%66河间市47528.1%80159911.3%2030567.0%59泊头市35468.1%83191411.3%3318237.0%49黄骅市36998.1%102128511.3%2623407.0%74肃宁县26888.1%10563111.3%1819037.0%85献县40978.1%96133911.3%2326267.0%71吴桥县10998.1%6731311.3%147147.0%50东光县18508.1%7382111.3%2410577.0%47南皮县23048.1%8988111.3%2513987.0%62青 县26968.1%86107911.3%2516227.0%59沧 县34948.1%75136811.3%2221017.0%51孟村县16158.1%10645911.3%2210887.0%82盐山县28808.1%94122511.3%2917057.0%63海兴县13588.1%9641911.3%228917.0%72运河区32858.1%86172311.3%3317727.0%53新华区20988.1%111105011.3%4111647.0%70开发区2388.1%10119711.3%62847.0%41高新区10928.1%-20711.3%-81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