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政策
发布部门:衡水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10日
有效性:有效
河北省人民政府:2021年,衡水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推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市级党政机关实现公职律师全覆盖、普法工作亮点纷呈、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市民中心开设“跨省通办”窗口、阜城县人民政府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等,全市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一)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多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通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工作方案》,编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读本》,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见》,明确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9月3日,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精神,研究通过《法治衡水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中共衡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衡水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12月26日,召开全市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举办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新录用公务员及选调生初任培训班、年轻干部理论读书班、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等,均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学习内容,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领悟,聚焦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持续用力,切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走深走实。(二)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市政府印发《衡水市2021年度政府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的通知》,制定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计划,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11月15日,市政府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研究市政府系统贯彻落实意见。按照《2021年衡水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采取“网络学习+个人自学+调查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在河北干部网络学院设立“衡水市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学习内容包括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等,进一步提升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全社会的示范带动作用。12月13日至17日,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共同组织全市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市直各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中省直驻衡单位、市管企业、直属院校等91个单位和13个县市区的各级干部共计3万余人参加考试,实现了以考促学、学用结合的良好效果,进一步提高了全市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三)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中共衡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衡水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市县同创”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挥示范创建引领、带动作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深入开展。11月26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学锋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市县同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上传达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强化各方工作责任,聚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向前迈进。二是细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细化分解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明确10个部分39项具体工作任务,推动全市高质量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三是强化督促考核。根据《河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要求,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印发《衡水市2020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于2021年1月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垂直部门等46个单位202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同时开展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公众满意度评价,并把评价结果作为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指标。(四)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报道。以“弘扬法治精神、共享幸福美好”为主题,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理论研究征文活动,得到社会公众、机关单位和法律工作者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共收到征文280余篇,评选出获奖作品35篇,汇编成册并在《衡水日报》开设专栏择优刊发。积极开展“十四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调查研究,并形成调研报告,得到市领导的认可。市司法局与衡水邮政公司达成战略合作,将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和衡水市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使用指引等法治宣传材料送到群众手中。“衡水普法”头条号实现粉丝总数12597,总阅读量1546.9万,发帖量12368条。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一)全面推行清单制度。一是建立权责清单。我市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权力类型,明确编制范围,逐项清理和确认部门权责事项,厘清权责边界和分工,完成33个部门3311项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权责清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衡水机构编制网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二是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衡水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有关部门同步更新并动态调整了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形成了《衡水市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第2版)》,并通过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健全行政审批中介超市的入驻审核、公开选取、服务管理、服务评价等制度,调整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技术服务事项清单,现有中介服务事项50项,技术性事项39项。三是全面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根据国家、省、市收费政策变动,进一步梳理完善《衡水市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及收费标准清单》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并在官网公示,确保收费项目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出台《衡水市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4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目前,直接取消审批15项,审批改备案8项,实行告知承诺21项,优化审批服务80项。二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印发《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衡水市保留证明事项基本目录和衡水市第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的通知》,确定我市保留证明事项目录和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并在门户网站公布。印发《衡水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行政协助核查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建立健全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相关配套制度。三是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在开展“网上办、即时办、联合办、一日办”审批工作模式基础上,全面落实企业开办“531”服务标准,将申请材料从14份压缩到5份;企业开办环节精简为企业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3个环节;继续推行全程网上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参保用工登记和公章刻制、初次申领发票分别同步办理,各4个小时内完成。按照精简、协同、高效的原则,梳理出衡水市试点行业“证照联办”准入准营定制办事清单共9个行业的高频办事套餐,通过“证照联办”模式推动并联审批、集成服务。(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工作指导意见》,通过推动抽查事项全面覆盖,抽查程序规范透明,信用风险分级监管,部门联合协同监管、公示公开共享监管等措施,完善以市场信用监管为基础,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内部双随机抽查1170次(市级156次,县级1014次),检查市场主体1.718万户;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72次,抽查检查市场主体1266户次。二是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公示,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编制完成《衡水市市级信用信息资源目录(2021版)》,涉及53个部门共计6988条。不断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力度。印发《关于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衡水市关于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的整改方案》,对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归集等措施开展清理规范工作;开展信用修复工作,今年以来共修复6项。依托河北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系统,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四)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政务服务网上平台管理,进一步拓展“一网通办”范围和办理深度,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我市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已达到100%。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五级N同”,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省内跨地区通办。在市民中心二楼大厅开设“跨省通办”窗口。与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签订《德州衡水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一体化框架协议》,梳理推出60项区域内企业群众有异地办理需求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并实现动态调整。借助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就近可办、数据互联互通和帮办服务相通等多种方式,打破政府间网络壁垒,实现异地办理事项“一次办好”,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一)高标准完成立法计划。在广泛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印发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项目涉及文物保护、衡水湖垂钓、机动车管理、城市供水用水、快递业发展等方面。在立法过程中,认真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确保制定出来的法规规章“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共审查市级地方性法规项目2件:《衡水市文物保护条例》《衡水湖垂钓管理规定》;政府规章1件:《衡水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参与省级地方性法规项目1件:《衡水湖保护和治理条例》。(二)着力提升行政立法质效。召开立法工作座谈会,听取立法项目进展情况,逐项对接。为充分体现立法全过程民主,对2022年立法项目通过网站、微信、报纸向全社会征集意见建议,以提高立法科学性、针对性,确保基层立法意愿得到有效体现。(三)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我市对市政府规章,市县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衡政字〔2021〕19号),公布保留市政府规章1件;保留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05件;宣布失效2件、废止18件;修改12件。11个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共清理确认保留规范性文件352件;宣布失效和废止97件,修改13件。31个市直单位保留规范性文件89件;宣布失效和废止14件;修改10件。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一)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衡水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经市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2月9日印发,并向社会公开发布。《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二)为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民生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审查促进乡村振兴、大气污染防治、无物业小区全覆盖、经营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常务会议材料,提出合法性、合理性、合规性的意见建议,为政府的重大活动、各类重大项目建设的涉法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加强法律风险防控,保证政府行政活动合法有效。对列入全市民生实事项目的奥体公园片区征收补偿和棚改、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门诊统筹等民生项目,积极提供制度和法治保障,既保障了决策依法合规,又实现了项目的利民惠民。(三)推进落实政府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对市级党政机关和各县市区公职律师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于缺少法律专业人才的,实行同级调配,推动实现公职律师全覆盖。(四)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后评估。市政府对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分解落实,共分解171项重点工作;对《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市的重点工作进行分解,共分解60项重点工作,均明确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分管领导进度安排措施,并对年度重点工作中的39项工作实行“分级调度机制”。对所有重点工作实行一月一督办、一月一通报,实时掌握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深化拓展“三项制度”改革。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成效,加大对制度落实的监督力度,推进“三项制度”向基层延伸,实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在全市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检查,对市县乡三级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全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纠正了事前公示不全面、事后公示不及时、全文公示不规范、录像证据不清晰、法制审核不规范等问题。(二)聚焦重点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继续深化文化市场、农业、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成了桃城区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和农业3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人员上划工作。持续开展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督导检查工作,重点督查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统筹优化机构编制资源、明晰基层权责关系、强化各类保障措施等方面,以开展乡镇和街道改革督导检查为契机,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落实。(三)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强化专项整治效能,加大食品案件查办力度,全面开展打击食药犯罪“昆仑一砺剑2021”、“铁拳打假”专项行动,组织食盐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和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3个专项行动,查办“5.17”和“6.05”假冒衡水老白干等知名品牌白酒注册商标案等一批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对医疗服务行业乱象、非法行医等问题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开展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医疗美容诊疗行为,加强医疗废物源头管理,开展针对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等环节的医疗废物专项整治工作。开展“重点行业企业联合执法检查帮扶专项行动”,检查工业企业7家,发现问题108个,积极推进发现问题整改,有效解决了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在线监测数据造假、旁路偷排等环境违法问题。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督促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执法检查行动对各县市区重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等执法检查,为8791农民工追发工资7428.84万元。开展交通运输执法,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运营行为。(四)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贯彻实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订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市政府本级规范性文件、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工作。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能调整和法律、法规、规章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内容,进一步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动态调整机制。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制度。为加强罚没财物管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河北省罚没财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全市具备罚没主体资格的单位进行年检。我市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全市共1万余名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同时,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符合条件的执法人员换发行政执法证件。三是动态调整执法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和简政放权情况,对依法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确认(工伤)六类事项进行梳理,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1年版)。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衡水市药品(疫苗)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药品(疫苗)和医疗器械(以下统称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工作运行机制,指导和规范应急处置工作,积极应对、及时控制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药品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编制《衡水湖及入湖引水河道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衡水湖及入湖引水河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加强风险源管理,提高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印发《关于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和各县市区建设任务,加强我市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避难场所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全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规范。“以案促建”,举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通过互联网技术与指挥平台的衔接,实现了远程指挥、实时调度,为新技术在环境应急工作上的应用提供了新思路。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确保社会舆论的平稳。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水平。2021年我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368年,符合立案条件正式立案受理1248件,办结1198件,参加行政应诉489件,收到人民法院裁判文书462件,胜诉446件,胜诉率为96.5%。通过网络征集意见建议和集体研究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等方式,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等问题,发挥行政复议经济便捷高效的作用,帮助群众解决基层在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公安交管、市场监管、政府信息公开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发送督办函,意见书和建议书等形式,采取督导与指导相结合、提出具体问题与帮助解决难题相结合的方法,使我市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跨入良性发展的“快车道”。(二)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村(居)人民调解组织,继续充实发展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我市共有人民调解员19782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5399个,婚姻家庭、土地承包、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132个,品牌调解室37个。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交流,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向银行金融、知识产权、物业管理等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领域延伸。建立起以人民调解为主导,行政调解为辅助,司法调解为后盾的“三调联动”工作体系,通过多方参与、多元调处,最大限度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在全市构建以乡镇调委会为主导,村、社区调委会为基础,企事业、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调委会为补充,纠纷信息员、网格管理员为触角的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三)加强全民普法工作。印发《2021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明确了普法重点内容、重点群体、新媒体普法要求、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加强行业依法治理和加强普法各项体制机制建设的内容。举办“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进校园”法治讲座,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民法典宣讲进校园活动;与衡水邮政公司达成战略合作,将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和衡水市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使用指引等法治宣传材料送到群众手中,年度共邮寄资料65000份,该模式被《法治日报》《河北法制报》、河北长安网、长城网等相继报道。开展行政处罚法、河北省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疫情防控、国家安全、医疗保障基金等法律知识有奖竞答,共31917人次参与活动。在“衡水普法”头条号,推送各类不同领域的法律法规相关内容、文章、案例、视频及社会法治内容。(四)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印发《衡水市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分工方案》,明确了市直14个部门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主要任务分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开通运行“衡水市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平台”,将公证信息管理、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业务办理纳入业务系统,确保咨询事项、业务办理、投诉建议的受理、承办、归档、满意度评价等全过程实现“一网通办”,全时空的智慧服务,电话热线直接接线,直达全市各地法律服务中心,一键导览了解全市各区县法律服务中心热线服务电话。通过法治地图可实现到全市各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服务场所一线导航功能。目前,全市有近4万人登录使用该平台。针对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短板问题,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群众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市司法局印制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平台宣传展板310幅、宣传材料7万余份,已发放至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和社会公众。引导群众通过“掌上办”“指尖办”咨询和申办法律事务,让百姓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普惠、便捷、高效、精准的法律服务。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自觉接受监督。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定期向党委汇报工作情况。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努力提升监督执纪工作能力,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向每一名党员干部传导到位。市六届人大第六次会议表决确定20项民生实事后,市委、市政府印发《2021年民生实事项目任务分解方案》,实行“一件实事、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并对进展情况“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不定期进行实地暗访督查。推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优化整合,完善体制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接听处理群众反映事项58.4万余件次,以实际成效塑造了打得通、办得好、信得过的为民服务窗口形象。(二)认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围绕常态下疫情防控、“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找差距、补短板,抓落实、求实效,提质量、增效率,干实事、解难题,促进建议提案落实与代表委员满意率提高。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认真办理衡水市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通知》(衡政办发〔2021〕4号),对市本级建议提案办理重点突出“快节奏、高质量”原则,分期分批,及时交办,在法定时限内及时、有效将市级建议提案向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交办,确保全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不断档,有条不紊地进行。综合运用现场督办、会议督办、电话督办等方式加大督查力度,着力推动整体办理工作。市政府在办理完省级建议提案,答复代表委员后7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办理结果,并在“衡水市政府”网站开设“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专栏。各承办单位也在部门网站公开了市级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三)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了《衡水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方案》(衡政办字〔2021〕28号),将目标任务落细落实,促进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规范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运用传统媒体以及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多渠道主动公开涉及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各类政务信息近10万条,切实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衡水市人民政府官网共解读34个政策性文件、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生态环境、民生保障等多个领域。全年共发布政府公报3期,各类文件50余件。在全面完成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清单编制、发布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清单动态更新机制,确保目录清单及时调整更新,实行动态管理。市级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已在衡水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专栏集中统一公开,县市区政府也已在本级政府网站集中公开了26个重点领域和乡镇事项目录清单。(四)加强审计监督。科学安排审计项目计划,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推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审计计划共安排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财政审计、投资审计、民生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7个方面90个审计项目。围绕“三大攻坚战”开展衡水高新区、滨湖新区两个区的脱贫攻坚审计,桃城区、冀州区、武邑县、深州市、武强县、饶阳县、安平县、阜城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深州市、武强县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等。(五)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分别对乡镇、城建(城管)、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交通运输、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农业等领域的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和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检查,共计检查行政处罚案卷141件,行政许可卷86件。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开发建设信息交换共享服务平台,助力大数据产业发展、完善大数据社会治理、提升政府大数据服务和监管能力。按照“先易后难,先重点后一般,试点先行,全面推广”的原则,数据整合首先选择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的数据资源进行整合和服务,逐步推广到全市政府部门及公共事业机构,实现开放共享,打通部门间的数据壁垒,最终成为全市各部门统一管理、统一入口,使城市运转更加高效、便捷。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要求,对市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了优化升级,将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市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审批,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数据互联和协同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冀时办”承载功能,持续汇聚高质量政务服务事项上线“冀时办”,已实现167项高质量便民服务事项接入“冀时办”APP,真正实现了高频便民事项“掌上办”。2021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意识和能力有待加强、基层执法规范化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等问题。2022年,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加快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深化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成效等工作,共同推进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一体建设法治衡水、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将法治原则、法治理念贯穿各项工作全过程,积极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