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衡水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7日
有效性:有效
衡政办字〔2017〕85号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强化“互联网”思维的应用,加快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政务服务效能提升,按照省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安排意见。一、指导思想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目标,秉持创新、标准、开放、共享的互联网思维发展理念,按照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要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统筹规划、协同发展、开放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利用政务外网和政务云平台,加快建成全市“一体化”的“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平台,逐步推进政务服务网上高效规范运行,营造一流的市场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让企业和群众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二、工作目标完善市县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加强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和互认共享,全面提升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水平。2017年11月底前,建成全省一体化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覆盖省市县乡四级。形成完整、规范的政务服务事项库,全面公开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实现部分事项的网上办理,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和网络化水平,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便捷性;2020年6月底前,以省级平台为建设标准,实现互联网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建成省市县乡多级联动、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大幅提升网上办事服务能力和智能化水平,让政务服务更加高效、透明,让群众和企业办事更方便、更快捷。三、组织保障成立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衡水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确定“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小组,一是综合协调组,主要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日常工作的指导、督促及协调,并及时向省政府办公厅和市领导小组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基础建设组,主要负责基础设施和数据交换中心建设;三是业务工作组,主要负责网上服务事项的梳理、规范,及相关制度标准化的建立;四是技术保障组,主要负责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及相关技术工作。四个工作小组的工作人员由本小组组长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市直各部门积极配合。四、2017年主要任务及时间进度要求(一)基础建设组任务清单1、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一要做好政务外网升级改造工作。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9月底前完成市、县政务外网改造,增加网络带宽,扩大网络覆盖范围,实现市、县、乡、村四级电子政务外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覆盖,提升全市电子政务外网承载能力,确保政务外网覆盖到每位业务办理人员的桌面。同时按照国家政务外网相关规范做好政务外网的安全保障和运行维护工作,保障各级政务部门业务应用的顺利开展。二要加快推进市级数据中心和政务云平台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市级及县区需求,建设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基础设施,基础设施包括网络、服务器、安全等硬件基础设施,依托政务云平台进行集约化部署建设。按照实际需求合理规划相关资源,提供市级平台建设所须的物理环境、计算存储资源、软件环境及安全保障等基础设施,确保满足省级平台对接和市级平台部署需要;8月底前,完成大数据中心机房环境建设规划方案;9月底前,完成大数据中心机房建设和电子政务云平台建设。三要开展灾备体系建设方案的制定工作。(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建投集团)。2、市数据交换中心建设。按照国家《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河北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2017年10月底前,完成市数据中心与省平台对接所需前置机的配备、市直部门及县市区硬件环境准备工作。2017年11月底前,根据业务需求完成数据双向交换共享工作。通过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完成市直部门及县区业务应用与“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双向交换共享工作。尽快出台我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规定》,推动各级政府部门间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信息资源共享。逐步建立市级信息资源共享绩效评价制度,推动政府部门信息资源按需共享。率先将行政处罚、市场监管、社会信用等重点领域的政务信息资源纳入共享目录,提升共享利用水平。(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建投集团)。(二)业务工作组任务清单1、全面梳理规范网上政务服务事项。2017年9月20日前,全面梳理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两大类别),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施清单和办事指南。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编码管理,进一步规范事项名称、依据、条件、材料、时限和流程、监督检查等要素标准,细化量化裁量基准,逐步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为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无差异、均等化政务服务奠定基础。(牵头单位:市编委办,配合单位:市法制办)2、优化规范网上政务服务流程。全面开展政务服务流程优化梳理工作。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予以取消;凡是能通过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将办理事项按“可全程网上办理”“只需跑一次”“跑办多次”进行分类,并形成清单。2017年9月底前,完成梳理事项清单、办理指南、申报表单、业务表单、表单验证、业务流程、申报材料等详细内容,保证系统按时上线。(牵头单位:市编委办,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质监局、市法制办、市行政审批局)3、积极推进电子证照库基础数据梳理工作。在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和办事指南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提炼申报材料中涉及到的由政府及政府部门颁发的证照(资质、文件等),收集样本并梳理照面元素,按照电子证照目录的梳理要求,完成电子证照目录梳理、数据填报任务,同步提供证照目录清单、业务流程等详细内容。2017年9月20日前,完成基础信息梳理工作,并于9月底前完成信息上报工作(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4、大力推动事项网上办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动事项网上办理、政务公开与信息维护。各级各部门要及时与软件开发商协同,确保按照事项清单全部上线发布,并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同时,要认真研究,聚焦百姓关注,9月底前,确定第一批接入“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的事项清单,开展联调联试,确保事项准时上线,上线即见效。平台上线后要按照“应上尽上”原则,不断丰富网上办理事项,切实满足公众需求。要在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库基础上,围绕政府服务事项办理难点,不断创新优化办理流程,提高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比例,确保全流程网上办理和“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不低于40%。(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5、健全制度标准规范。11月底前,完成我市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标准规范和网上办事服务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为实现对事项目录、审批要素、流程标准、裁量标准、平台运行的统一管理,促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平台运行规范化夯实基础(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市编委办、市质监局、市行政审批局)(三)技术保障组任务清单1、加快全市“一张网”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2017年11月底前,依托“市民网”和电子政务外网,整合全市政务服务资源与数据,建立全市统一架构、市县一体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审批事项在线办理、费用网上统一支付、便民事项线上办理、数据资源集中共享等功能,基本建成全市上下联动、互联互通的政务服务网络体系。同时,积极与国家、省级的政务服务资源对接,建立统一身份认证、按需共享数据,实现各类平台间互联互通,做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其中,统一门户建设任务9月底前完成,包括市及县市区。(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2、建设全市统一行政审批综合管理系统。按照省政府要求,打造“以人民为中心、精准服务、大数据支撑”的我市特色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我市特色的“五个统一、四个共享、三个面向、二个互动、一枚公章”的“54321”市县统一的行政审批综合管理系统,全面实现行政审批“一窗式”服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3、开发“一照通”审批监管服务平台。2017年8月底前,按照一次提交,内部流转,同步审批,审批监管信息共享,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的理念,从“用户体验”出发,围绕办事企业和群众最多跑一个部门、最多跑一趟、最多办一个证,就可以办理所需的全部证照事项,重新梳理办事流程,开发完善“一照通”(多证合一)受理平台功能。(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4、推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体系创新融合。统筹推进各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围绕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办事大厅和网上全流程办理,提出方案并加快实施,形成管理统一、保障有力、功能互补、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同时,完善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实体大厅设施和功能,推进实体大厅与网上平台的系统整合,做到线上线下合一通办、功能互补,全面实行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一站式办事,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充分让群众体验到O2O线上线下的服务模式。(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5、健全政务服务大数据库。2017年底前,按照我市信息资源共享办法,规范数据采集口径、采集方式,规范数据的服务方式,建立统一的资源信息整合与交换机制。在建设完善人口、法人、地理信息、电子执照等基础数据库的基础上,依托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平台和统一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建设覆盖全市的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支撑省市县跨地域、跨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交换。同时,以市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为支撑,加快建设面向政府机关管理的相关数据库,面向社会办事的网上办事数据库,拓展完善人口、法人、宏观经济等公共基础数据库和公用信用、企业情况等专题数据库。建立健全共享协同的数据库建设机制,打造系统架构统一、全市共建共享的政务服务大数据库技术支撑体系。实现市级平台与省级平台及基础数据库和业务数据库的互联互通,全面满足政务服务数据的共享交换需求,为政务协同、信息资源共享、打击违法犯罪、社会化利用和大数据分析提供有力支撑。(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6、建设全市统一的电子证照库。以全市行政审批系统为基础数据源,建设覆盖全市的电子证照库,实现涵盖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等领域的电子证照共享,方便企业与群众进行网上办理和查询,满足政务部门审批过程中证照管理、真实性鉴别、信息共享、辅助录入等需要。建成电子证照库市县两级部署,实现数据的逐级汇总。2017年11月底前完成电子证照库一期部署。(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行政审批局)7、加快市县两级中介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建设。以市行政审批局中介服务信息化软件平台为基础,建设市县两级一体化运行模式。2017年8月底前,完成全市平台部署与人员培训工作,实现市县两级平台一体化运行。确保平台实现投资审批中介服务公开公平操作与智能化选取,引入信用评价机制,提高中介服务效率,缩短审批时间。(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8、规范市县两级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交易平台试运行的基础上发现问题、修正问题,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2017年8月底,市级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实现市县级平台“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的新模式,2017年9月底前,实现省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连接,统一工作流程,逐步建立一体化的“互联网+”公共资源服务模式,推进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9、加强网上办事效能在线监管。推进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健全运行机制,对接“双权双责”平台,完善在线实时监管、满意度测评、综合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监测指标体系和功能建设。2017年11月底前,实现网上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在线监管全流程公开。(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市监察局、市行政审批局)10、相关技术工作。技术保障组要负责各相关系统平台对接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各系统平台的部署及安全策略的制定、“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的培训工作等。(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工作组已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见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责任分工表,要在重点落实好今年主要任务及进度要求的同时,全面推进《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衡政发〔2017〕7号)的各项要求。确保2020年6月底前,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大幅提升网上办事服务能力和智能化水平。附件:衡水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3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衡水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衡水市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实效。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衡水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 长:吕志成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白金芳 市政府秘书长袁向前 市政府副秘书长刘 叶 市政府副秘书长于国义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马金骥 市编办主任姚会亭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成 员:刘占杭 市编办副主任刘洪杰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根洪 市工信局副调研员李逢顺 市教育局副局长郭 强 市公安局调研员、政治部主任孙 绯 市财政局副局长陈 平 市民政局副局长孙永壮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苏桂敏 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宋海水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徐世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王 忠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孙章良 市科技创新局副局长于立东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许东升 市商务局副局长王志强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袁其坤 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胡书慧 市质监局副局长韩文英 市法制办副主任张玉高 市建投集团副董事长马三坤 市网信办专职副主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决定“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小组,一是综合协调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袁向前任组长,主要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日常工作的指导、督促及协调,并及时向省政府办公厅和市领导小组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基础建设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叶任组长,主要负责基础设施和数据交换中心建设;三是业务工作组,由市编办主任马金骥任组长,主要负责网上服务事项的梳理、规范,及相关制度标准化的建立;四是技术保障组,由市行政审批局局长姚会亭任组长,主要负责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及相关技术工作。四个工作小组的工作人员由本小组组长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市直各部门积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