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衡水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03日
有效性:有效
衡政办字〔2016〕185号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衡水市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衡水市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47号)和《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6〕176号)文件精神,推动我市健康医疗大数据创新发展和深入应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到2017年底,初步搭建市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医疗保障、医疗服务、药品管理、公卫服务、计划生育和综合管理六大核心业务功能应用,建设全市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的卫生计生专网,实现和省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推广应用居民健康卡项目试点工作,鼓励和探索社会资本利用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等信息技术建设新型医疗保健服务方式的试点,拓宽健康医疗数据来源。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部署应用和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交换体系建设任务。 到2018年,基本建成市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立医疗、医药、医保以及商业健康保险机构平台间的互联互通机制,基本形成跨部门健康医疗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格局,基本实现医疗机构与医保、商业健康保险机构结算通过平台之间的数据交换完成。建立远程医疗应用体系和分级诊疗信息体系,完善疾病监测和公共卫生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网络化急救系统和移动应急信息平台。 到2019年,建成市级健康医疗大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基本实现可开放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在临床医疗、疾病防控、健康管理、卫生计生行业监管以及健康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应用进一步深化,构建精准医疗、整合型医疗模式。居民健康卡普遍发行,逐步替代院内卡、计划免疫接种本、妇幼保健卡(本)、献血证等,实现多卡合一,完整记录生命全周期动态更新的健康医疗数据。 到2020年,建成全市医疗卫生信息分级开放应用平台,实现与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资源跨部门、跨区域共享,医疗、医药、医保和健康相关领域数据融合应用取得明显成效;推动居民健康卡深度应用,基本建立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模式。 二、主要内容 (一)以“智慧衡水”为依托,建设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平台。 1、推进市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以“智慧衡水”为依托,结合我市“智慧医疗”和全市云计算中心机房建设,制订推广符合国家要求和我市工作实际的卫生计生数据标准。在公共卫生专网基础上规划建设全市卫生计生业务专网,推进市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建设和完善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卫生资源数据库等为核心的基础数据库。统一部署全市乡村一体化的涵盖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业务应用的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施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与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对接;整合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应用系统,统一迁移到市级信息平台。2、以数据标准为基础,逐步实现健康医疗数据资源共享。加快推进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标准化改造,实现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对接,规范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办医疗保健机构等渠道的健康医疗数据采集、存储和应用行为。根据省健康医疗数据资源应用目录体系,建立全市健康医疗数据资源目录,制定分类、分级、分域健康医疗大数据开放应用政策规范,稳步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开放。建立卫生计生、科技、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检验检疫、食品药品监管、体育、残联等部门密切配合、统一归口的健康医疗数据共享机制。 (二)以数据资源为支撑,创新健康医疗大数据深度应用。 1、利用大数据逐步提高预防保健和健康管理水平。利用全市公共卫生基础数据,整合其他行业公共信息资源,促进城市智慧化建设,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实现民生服务智慧化。加强健康与疾病相关因素分析预测,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与应急响应能力,探索我市疾病危险因素监测评估,重点推广妇幼保健、老年保健、健康保健等智能应用,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借助同省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数据互联,挖掘发挥中医药养生保健、亚健康管理、治疗疑难杂症的潜力。建立动态管理的全员人口数据库,实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地域业务协同,强化伤残失独家庭和计划生育家庭信息采集和统计分析,为人口监测预警提供依据。 2、利用大数据推进健康医疗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发展。运用健康医疗海量数据存储、分析挖掘、安全隐私保护等关键技术,加快健康医疗大数据开发,充分利用穿戴式植入式智能设备、移动终端、固定终端等终端设备,提供个性化健康管理、健康养老信息服务;打造高端医疗技术和管理平台,创新医疗服务模式,为患者提供精准医疗与个性化健康服务。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创新发展健康医疗业务,加快构建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链,不断推进健康医疗与养生、养老、旅游、健身休闲、食品、家政、互联网等产业融合发展,催生更多健康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三)以“互联网+”为保障,探索医疗健康服务新模式。 1、加大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基于省、市卫生信息平台和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统一建立医学影像远程诊断、远程视频会诊、远程处方、远程病例讨论及技术支持等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实现市内及周边地市跨区域医疗机构之间的远程医疗服务。通过移动客户端等多种方式搭建家庭医生与签约居民的交流平台,为信息咨询、互动交流、患者反馈、健康管理等提供便利。建立市级远程医疗中心,远程医疗终端连通省、市、县、乡四级。充分利用智能客户端、即时通信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二级以上医院医师与家庭医生的技术交流。 2、发展智慧健康医疗便民惠民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整合线上线下资源,积极开展互联网健康咨询、网上预约分诊、移动支付和检查检验结果查询等医疗服务。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基础,推进居民健康卡、社会保障卡等应用集成,激活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应用,推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预防、治疗、康复和健康管理的一体化电子健康服务。利用移动互联技术跨界整合医院、医生、医药、资金等资源,让健康数据“多跑路”,让人民群众“少跑腿”,探索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模式,优化形成规范、共享、互信的诊疗流程。 3、创新健康医疗教育培训模式。借助省级远程医疗卫生教育系统,加强与京津一流的医疗机构和高等医学院校合作,探索新型互联网教学模式和方法,组织优质师资推进网络医学教育资源开放共享和在线互动、远程培训、远程手术示教、学习成效评估等应用,便捷医务人员终身教育,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四)以数据安全为基础,加强数据标准和安全体系建设。 1、加强健康医疗数据安全保障。建立安全检测发现机制,加强密码技术应用,全面完善人口健康信息系统数据生产、使用、传输、存储和销毁等各个环节的安全防护措施。加快健康医疗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建立数据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等级测评和建设整改等。开展大数据平台及服务商的可靠性、可控性和安全性评测以及应用的安全性评测和风险评估,建立安全防护、系统互联共享、公民隐私保护等软件评价和安全审查制度。加强大数据安全监测和预警,建立安全信息通报和应急处置联动机制。 2、加强管理制度和标准体系建设。完善业务术语标准、各类数据集标准、统一接口标准,在已有标准研发的基础上,着重于标准的试点应用与管理。制定完善我市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制度,强化居民健康信息服务规范管理,明确信息使用权限,切实保护相关各方合法权益。严格规范大数据开发、挖掘、应用行为,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产品、服务流程标准化。完善数据开放共享支撑服务体系,建立“分级授权、分类应用、权责一致”的管理制度。 三、保障措施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分管副市长任召集人,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市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工作。要明确部门职责,加强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抓好大数据与“互联网+”、智慧城市、云计算、宽带中国等相关政策的衔接。各县市区政府要将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时制定配套措施,抓好政策落实,形成政策叠加效应。 (二)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积极争取国家、省重大或试点示范项目资金支持。鼓励政府与有建设经验的企事业单位,共享共建,相互融合,创新建设和运营模式,实现健康医疗大数据领域政府应用与社会应用相融合。激发多元资本参与热情,创新多元投资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和监管制度。 (三)要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化培训,加快医疗技术与信息技术复合型人才培养,为全市医疗健康大数据应用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加大社会公众医疗信息化普及力度,提高全民健康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四)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加强督导检查和跟踪调度,发现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对执行不到位、进度迟缓、敷衍塞责等不作为、慢作为的,要依法依规问责。探索建立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评价体系,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提升我市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水平。